設立分公司優缺點(設立分公司的優點)
分公司成立事業部有哪些優勢和劣勢?
事業部優缺點
優點
責權利劃分比較明確
1、能較好地調動經營管理人員地積極性;1)事業部制以利潤責任為核心,能夠保證公司獲得穩定地利潤;2)通過事業部門獨立生產經營活動,能為公司不斷培養出高級管理人才。
2、每個事業部都有自己的產品和市場,能夠規劃其未來發展,也能靈活自主的適應市場出現的新情況迅速作出反應。所以,這種組織結構既有高度的穩定性,又有良好的適應性。
3、有利于最高領導層擺脫日常行政事務,成為堅強有力的決策機構,同時有能使各事業部發揮經營管理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從而提高企業的整體效益。
4、事業部經理雖然只負責領導一個比所屬企業小得多的單位,但是,由于事業部自成系統、獨立經營,相當于一個完整的企業,所以,他能經受企業高層管理者面臨的各種考驗。顯然,這有利于培養全面管理人才,為企業的未來發展儲備干部。
優勢
1、事業部作為利潤中心,既便于建立衡量事業部及其經理工作效率的標準,進行嚴格的考核,也使得企業高層領導易于評價每種產品對公司總利潤的貢獻大小,用以指導企業發展的戰略決策。
2、按產品劃分事業部,便于組織專業化生產,形成經濟規模,采用專用設備,并能使個人的技術和專業知識在生產和銷售領域得到最大限度的發揮,因而有利于提高勞動生產率和企業經濟效益。
3、各事業部之間可以有比較、有競爭。由此而增強企業活力,促進企業的發展。
4、各事業部自主經營,責任明確,使得目標管理和自我控制能有效的進行,在這樣的條件下,高層領導的管理幅度便可以適當擴大。
不足
事業部的相對獨立,對一些原本共性的資源的利用,也帶來了負面的影響,產生了“內耗”。
(參考資料: )
分公司
1、分公司是由隸屬公司依法設立的;
2、分公司沒有自己獨立的財產,與隸屬公司在經濟是統一核算,其在經營活動中的負債由隸屬公司負責清償。其實際占有和使用的財產是總公司財產的一部分,列入總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設立不須依照公司設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簡單地登記和營業手續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沒有自己的章程,沒有董事會等形式的公司經營決策和業務執行機關;
5、分公司沒有獨立的名稱,其名稱只要在總公司名稱后加上分公司字樣即可。
(參考資料: )
在分公司建立事業部:
事業部作為企業的利潤中心,回錢還有作決策必須要快與及時,而在分公司里,就算是分公司最高層,也不具備對事業部的發展方向及重要決策時做出決定,這可能違背事業部成立的目的;
如果把最高運營決策權下放在分公司,這樣權利下放,會導致分公司與總公司有并衡的能力,無視總公司的要求,拖緩公司的進度與發展;
而分公司,一般分公司的財務算帳是比較簡單的,總帳一般是在總公司,如果要成立事業部的話,因為事業部一般是作為一個獨立的個體來運作的,算是一個小的個體企業,所以~他們的財務一般都是比較健全,核算也是單獨的……因事業部在分公司里,離總公司較遠,總公司就無法把控或了解事業部的運轉,不管對于總公司作決策還是分公司對上面反饋、做計劃時都是非常不利的……
市場講究的是機會,是時機,一旦因為這樣錯失了時機,就是非常遺憾的一件事了……
上面是本人的理論上的一些淺薄見解,因為也不太了解你們公司是怎么運作的,管理是怎樣,內部架構怎么樣,所以無法詳細說明或很好的分析
要做一件事,首先要知道你想達到的是什么目的~從始點到終點中間的那條路,就是最合適、最快的路~這是我聽 直線管理 公司 的老師的一份感悟,其實生活中的小故事,用在企業里,同樣非常適用~
生活就是管理。

公司設立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優缺點
分公司是指一個公司管轄的分支機構,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設立的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活動的機構。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雖有公司字樣但并非真正意義上的公司,無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稱只要在總公司名稱后加上分公司字樣即可。
子公司是指一定數額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協議被另一公司實際控制、支配的公司。子公司擁有自己所有的財產,自己的公司名稱、章程和董事會,以自己的名義開展經營活動、從事各類民事活動,獨立承擔公司行為所帶來的一切后果和責任。
一、采用全資子公司的形式進入一國市場主要有兩個優點:
1、管理者可以完全控制子公司在目標市場上的日常經營活動,并確保有價值的技術、工藝和其他一些無形資產都留在子公司。這種完全控制的方式同時還可以減少其他競爭者獲取公司競爭優勢的機會,尤其是在公司以技術作為其競爭優勢的情況下,這一點顯得特別重要。
另外,管理者對子公司的產出和價格也可以保持完全控制。與許可和特許經營方式有所不同,子公司創造的所有利潤也必須上交給母公司。
2、如果公司想協調旗下所有子公司的活動,全資子公司將是一種非常好的進入模式。公司可以從全球戰略的角度出發,把每個國別市場視作相互聯系的全球市場的一部分。因此,擁有對全資子公司的完全控制權對于追求全球戰略的公司管理者來說更具吸引力。
全資子公司也有兩個重要的缺陷:
1、這種方式可能得耗費大量資金,公司必須在內部集資或在金融市場上融資以獲得資金。然而,對于中小企業來說,要獲得足夠的資金往往非常困難。一般來說,只有大型企業才有能力建立國際全資子公司。
然而,一國在海外定居的公民可能會發現,他們所具備的獨特知識和能力是他們的重要優勢(在海外設立的國際子公司非常需要這方面的才能)。
2、由于成立全資子公司需要占用公司的大量資源,所以公司面臨的風險可能會很高。風險來源之一是目標市場上政治或社會方面的不確定性或者說不穩定性。這類風險嚴重時可能會使公司的物質財產和個人安危都受到威脅。
全資子公司的所有者可能還得承擔消費者拒絕購買公司產品所帶來的全部風險。當然,只要在進入目標市場之前充分了解目標市場上的消費者,母公司就能降低這種風險。
請問分公司與子公司各自的優缺點在哪?謝謝。
從法律上講,子公司屬于獨立法人,分公司不是獨立的法人。不同之處在于:第一,設立手續不同。到國外或外地創辦子公司一般需要辦理許多手續,設立程序相對復雜,設立費用必然較大;而分公司的設立相對簡單,費用較少。第二,核算方式不同。子公司是獨立法人,稅收上獨立核算;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可以和總公司合并納稅。當然,何時可以匯總,不同國家、地區有不同的規定。我國規定,能夠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應該單獨納稅,不能匯總納稅。第三,稅收優惠不同。子公司承擔全面納稅義務,分公司僅承擔有限納稅義務。許多國家對外國公司既征收公司所得稅,又征收所謂的“分支機構稅”。子公司在異國或異地是以獨立法人形式出現,可以享受稅收優惠,而分公司為非獨立法人,不能享受這些優待。像我國實行的對外商“兩免三減半”、“再投資退稅”等優惠政策,則只能適用于獨立法人。
我們可以在不同的時期設置不同的形式。在生產經營初期,設立分公司,等到生產經營正常化以后,改設為子公司。設立初期,其產生虧損的可能性極大。巨額的固定資產投資和廣告費用支出使初創公司盈利可能性很小,即使有也是微利。這時,運用分公司形式進行生常經營活動,可以用其產生的虧損去沖減總公司的利潤,從而減少總公司的應納稅額。而等到生產經營出現盈利后,改設為子公司,則可以充分利用國家對新建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進行籌劃。如果設立初期便注冊為子公司,則虧損無法當期彌補,即使盈利,也會因為盈利不多,而實際享受優惠政策非常有限。
這種分階段的籌劃,具體怎樣安排可以從以下兩方面著手:第一,時間安排。如果等到經營利潤足夠大時才改設,則可以最大限度利用稅收優惠。而在盈利出現之初便改設,其實際享受到的優惠則會因為利潤較小而非常有限。但是在出現利潤之初便改設,可以最快地利用優惠政策少繳稅款,而且每項產品都有一定的生命周期,如果等到利潤較大時再改設,產品可能已經進入了衰退期,享受到的優惠也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逐漸變少;再加上國家政策的不斷調整和投資機會的經常變化,也使得后期獲得收益的有效程度受到挑戰,這就要引入第二種安排。第二,資金投入安排。這種籌劃的核心就是在生產經營初期大量地投入,比如加大廣告費用、科研費用等開支,使得總公司的盈利最大程度地減少。而一旦設立子公司,將最大利潤項目設在子公司。由于總公司的盈利情況不會發生較大變化,也不會導致母、子公司之間實行轉讓定價而進行納稅調整。如果籌劃合理,前期的高投入一般會帶來后期的高收益,子公司的高收益馬上會因為稅收政策優惠而實際效果較好。
設立分公司優缺點
各事業部自主經營,責任明確,使得目標管理和自我控制能有效的進行,在這樣的條件下,高層領導的管理幅度便可以適當擴大。《中華人民共和國 公司法 》第五十八條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全資子公司的優缺點
全資 子公司 有兩個優點: 第一是管理者可以完全控制子公司在目標市場上的日常經營活動。 第二是如果公司想協調旗下所有子公司的活動,全資子公司將是一種非常好的進入模式。但全資子公司的缺陷是需要耗費大量資金,風險可能會很高。 《 公司法 》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 設立分公司 。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 營業執照 。 分公司 不具有法人資格,其 民事責任 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分公司獨立核算的利弊
獨立核算,在管理上有獨立的組織形式,具有一定數量的資金,在當地銀行開戶,獨立進行經營活動,能同其他單位訂立經濟合同,獨立計算盈虧,單獨設置會計機構并配備會計人員,并有完整的會計工作組織體系,方便分公司自主經營。非獨立核算,一般由上級拔給一定數額的周轉金,從事業務活動,一切收入全面上繳,所有支出向上級報銷,本身不單獨計算盈虧,進行簡易核算,方便上級單位有效控制。獨立核算的特點是,在管理上有獨立的組織形式;具有一定數量的資金,在當地銀行開戶;獨立進行經營活動,能同其他單位訂立經濟合同;獨立計算盈虧,單獨設置會計機構并配備會計人員,并有完整的會計工作組織體系,方便分公司自主經營。非獨立核算的特點是,一般由上級拔給一定數額的周轉金,從事業務活動,一切收入全面上繳,所有支出向上級報銷,本身不單獨計算盈虧,進行簡易核算,方便上級單位有效控制。獨立核算的分公司與總公司的關系是隸屬的上下級關系。分公司是總公司下屬的直接從事業務經營活動的分支機構或附屬機構。雖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樣,但它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公司。因為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不具有獨立的法律地位,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許多大型企業的業務分布于全國各地甚至許多國家,直接從事這些業務的是公司所設置的分支機構或附屬機構,這些分支機構或附屬機構就是所謂的分公司。獨立核算在管理上有獨立的組織形式,具有一定數量的資金,在當地銀行開戶;獨立進行經營活動,能同其他單位訂立經濟合同。獨立計算盈虧,單獨設置會計機構并配備會計人員,并有完整的會計工作組織體系。方便分公司自主經營。以上就是小編對分公司獨立核算對總公司的利弊做出的總結,希望能夠幫到大家。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分公司的登記事項包括:名稱、營業場所、負責人、經營范圍。分公司的名稱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分公司的經營范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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