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撫養權可以缺席判決嗎(變更撫養關系是否可以缺席判決)
案件可以缺席判決嗎,怎么要回子女撫養權
《民事訴訟法》第84條規定: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公告送達,應當在案卷中記明原因和經過。
由此可見,在這種情況下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達程序來完成對被告的通知義務,公告送達60日的公告期一滿,即便被告不出庭,法院亦可缺席判決。但是,公告送達有嚴格的適用條件:其一、有證據證明受送達人下落不明;其二、沒有證據證明受送達人下落不明,但根據民訴法第78條至83條規定的送達方式,即直接送達、留置送達、委托送達、郵寄送達等方式無法將訴訟文書送達受送人的。
雖然,依照法律,在離婚案件的審理過程中,如果被告不出庭,法院可以缺席判決;但是在司法實踐中,法院一般對缺席判決還是比較慎重的,遇到這種情況法官一般會努力作原告的工作,希望其撤訴。為此,最高人民法院還曾專門出臺法律適用問答來指導基層法院的工作:“因離婚案件必須調解,一方不到庭,法院一般要慎重對待,一般不會作出缺席判決。但對公告送達的案件除外。”
到法院起訴孩子不能出庭撫養權怎么辦
如果對方拒不出現,可以公告送達。如果經法院合法傳喚,被告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決。在起訴 變更撫養權 被告不出庭 ,法官可以根據自己對客觀情況的主觀認識來判斷是否應變更 孩子撫養權 ,再結合子女的實際情況及原告的撫養能力做出缺席判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撫養權糾紛可以缺席判決嗎
離婚案如有必要亦可以缺席判決,撫養權案子也可以缺席判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七條 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第四十八條 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
變更撫養權孩子不出庭能判嗎
變更撫養權的,孩子是可以不用出庭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明情況后,根據案件情況的進行判決。變更撫養權的當事人是父母兩個人,孩子不想出庭的,可以不用出庭,人民法院在查明情況后,應當按照法律的規定進行判決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離婚后的父母子女關系】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注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如女方提出強制離婚,開庭我不能到場,是不是孩子的撫養權就屬于女方
您好,不一定。
首先,如果您確實因為客觀原因無法到庭,可以向法院申請另行開庭。理由正當的,法院一般會考慮另行安排開庭時間。
其次,關于不到庭的后果。
法院會通過傳票方式通知您到庭。如果您確實不愿出庭參加訴訟,可以以書面的形式向法院陳述意見,法院可以依法缺席判決處理。如果您既不愿出庭應訴,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書面的離婚意見,由于撫養權問題必須要雙方當事人到庭,所以法院會再次通過傳票方式通知您到庭。在經兩次傳票傳喚后,您仍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依法拘傳您到庭參加訴訟。
其次,關于撫養權的歸屬。
一般情況下,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根據以往的訴訟經驗,法院在判定孩子撫養權歸屬時考量的主要因素包括父母經濟能力、學歷、孩子原生活環境、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學歷和撫養意愿等多方面因素。總的來說,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長是確定孩子撫養權歸屬的總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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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民法典》
第1084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民事訴訟法》
第65條 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第112條 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第126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第147條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
第174條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規定的必須到庭的被告,是指負有贍養、撫育、扶養義務和不到庭就無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才能查清案件基本事實的原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外籍兒童撫養權可以缺席審判嗎
外籍兒童撫養權可以缺席審判。根據查詢相關公開信息顯示,起訴撫養權利對方不出庭的,法庭可以缺席判決。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只要是有撫養關系的,法庭會根據實際情況判定撫養費的多少和給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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