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分手男方要求退還彩禮可以嗎(女方提出分手男方要求退還彩禮可以嗎)
女方提離婚男方能要求退彩禮嗎
法律分析:不能。女方起訴離婚,男方要求退彩禮一般不能退,但是如果存在如下情況可以退彩禮:1、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2、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離婚案件的訴訟費用,由原告預交。預交確有困難的,可以在預交期內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預交期內未預交訴訟費用,經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預交,或者申請緩、減、免交訴訟費用未獲人民法院批準而仍不預交的,按自動撤回起訴處理。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6個月內又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般民事案件審結時,訴訟費用由敗訴的當事人負擔。雙方都有責任的,由雙方分擔。但是離婚案件審結時,訴訟費用的負擔,則由人民法院視案件的具體情況而定。當事人根據人民法院的決定,負擔訴訟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有上述行為的一方可以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女方提出離婚男方可以要回彩禮嗎
離婚是女方提出的男方不一定可以要回彩禮,如果男女雙方還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還未共同生活;男方因婚前給付彩禮錢,而導致生活困難的,可以要回彩禮。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女友提出分手,彩禮可以要回來嗎?
您好,要視情況而定。 首先,需要考慮雙方是否辦理結婚登記, 如未辦理登記,還需綜合考慮提供彩禮的動機和提供彩禮方的經濟狀況、索要彩禮動機等因素;其次,即便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但是如果雙方沒有共同生活或者因為支付彩禮導致男方生活困難,那么通常情況下也是需要返還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 1042 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一)》第 5 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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