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旅游(民法典旅游糾紛解釋)
旅游法和民法典效力那個大
旅游法效力大。旅游法屬于特別法,民法典屬于普通法,根據適用原則,特別法優先于普通法,在適用上,旅游法優先適用。

民法典旅游糾紛解釋是
根據《民法典》規定,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根據該條款,《關于審理旅游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六條修改為“旅游經營者準許他人掛靠其名下從事旅游業務,造成旅游者人身損害、財產損失,旅游者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條的規定請求旅游經營者與掛靠人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按照《民法典》規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據此,《關于審理旅游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二條第二項修改為“旅游經營者或者旅游輔助服務者為旅游者代管的行李物品損毀、滅失,旅游者請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下列情形除外:(二)損失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刪除了原文中有關“意外事件”的表述。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旅游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六條 旅游經營者準許他人掛靠其名下從事旅游業務,造成旅游者人身損害、財產損失,旅游者請求旅游經營者與掛靠人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民法典旅游合同違約可以要求賠償嗎
依據我國 民法典 的規定,簽訂旅游合同后如果出現 合同違約 的,無違約方是可以要求違約方進行賠償的,違約方要承擔違約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 違約責任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違約金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 債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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