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居住證有效期(深圳居住證有效期多少年)
深圳 居住證 舊證,換證后的有效期全部是到2016-05-31嗎,還是多少
是的。
在2015年6月1日前有效的舊居住證會自動延期一年至2016年5月31日,之后就自動失效了。依據是《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條例》第五十二條之規定:“換領新證前,《深圳市居住證》、《深圳市臨時居住證》繼續有效。
換領新證后,持證時間連續計算;不申請換領或者不符合本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申請條件的,本條例施行十二個月后,《深圳市居住證》、《深圳市臨時居住證》失效。
居住證同城更換住址,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在本市居住的有效居住處所證明。
(1)居住地址證明包括已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
(2)房屋產權證明文件。
(3)《出租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
(4)已登記備案的購房合同。
(5)享有居住房屋使用權的證明文件或用人單位、就讀學校、賓館旅店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2、《XX市居住證補(換)領、延期及項目變更申請表》,提交原件。
3、身份證。核查原件,提交復印件一份。
居住證地址變更辦理程序:
1、流動人口持所需材料到租賃房屋所在地村(居)委會進行申報居住證地址信息的核查并錄入流動人口信息,收齊核查后的材料,開具回執單給辦理人;由(村)居委會把出具的核查登記表以及收齊的證明材料交到鎮(街)行政服務中心進行相關手續的辦理;
2、鎮(街)行政服務中心窗口受理、核查流動人口信息,出具回執單;將材料轉交到轄區流管服務站。
3、鎮(街)流管辦每周兩次到區制證中心領取已出具的《居住證》,并將居住證轉交鎮(街)行政服務中心。
4、受理十個工作日后,流動人口可憑本人身份證和受理回執領取《居住證》。
擴展資料:
《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
持證人符合市政府規定的居住年限、就業年限、社會保險參保年限等入戶條件的,可以申請轉為深圳市戶籍居民。申領居住證需同時符合兩個條件:
一、在特區有合法穩定居所,即非深戶籍人員自辦理居住登記之日起至申領居住證之日止,連續居住滿十二個月的,視為有合法穩定居所。
二、是在特區有合法穩定職業,即非深戶籍人員自辦理居住登記之日起至申領居住證之日止,在特區參加社會保險連續滿十二個月或者申領居住證之日前二年內累計滿十八個月的,視為有合法穩定職業。因此沒有社保辦不了居住證。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深圳市居住證
在深圳的個人辦的居住證有效期是多久
深圳居住證制度是深圳市為了適應社會發展推出的一種全新的人口管理辦法,于2008年8月1日正式實施。深圳居住證相當于深圳的“綠卡”。
居住證取代暫住證,“一證多用”,使用功能包括房屋租賃、勞動社保、計劃生育、教育、公共交通等政府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進出關可憑居住證,重要的是,持居住證的非深戶將逐步獲得部分深戶待遇!
深圳居住證分為兩種:《深圳市居住證》有效期10年,《深圳市臨時居住證》有效期6個月 ,但是從證的外表看不出區別,都是“深圳市居住證”字樣,只有網上查詢才能看出區別。
居住證采用第二代身份證芯片管理的技術,在居住證中依法采集居住證持有人的基本信息和就業、社保等個人信息,這些信息通過查詢系統是可以查到的。

深圳居住證有效期是多久
深圳 市新的 居住證 條例《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于2015年6月1日施行。 新的 居住證有效期 為一年。 《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 居住證實行簽注制度,每年簽注一次。持 證人 可以自居住證簽發之日起每滿一年前六十日內申辦居住證簽注。逾期不簽注或者簽注有效期屆滿的,使用功能中止。新的居住證辦理不再以就業登記為前置條件,參保登記即視為就業登記。現持有居住證的,無論一年期還是十年期,新條例實施后,只有符合條例規定條件的才能換領新證。市民可以通過網上申請辦理居住證。
深圳居住證已經居住3年為什么說不夠365天
應該是沒有簽注。
居住證的有效期為一年,在有效期滿前需要進行簽注,否則功能會中止。
居住證系統計算申請人居住登記是否滿足簽注條件時,是計算申請當日開始、向前一年內(一般是365天)申請人的居住登記天數是否滿八個月(系統簡化為登記天數累計滿240天)。也就是說每次申請簽注時,計算居住登記可累計時段的起始和截至日期都不同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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