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考卷(民法典考試題)
2020年法考試題的難度如何?
今年民法典發布,民法典的發布同時也預示著民法的分值加大,看到對民法的重視程度。考試難度有所增加。
法考在考試內容上,加大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憲法、民法典等的考查力度,加大案例題的考查比重;在考試方式上,主觀題考試將全面實行計算機化考試方式,因身體、年齡等原因使用計算機考試確有困難的,可申請使用紙筆答題方式。
客觀題: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共兩卷。分為試卷一、試卷二,每張試卷100道試題,分值為150分,其中單項選擇題50題、每題1分,多項選擇題和不定項選擇題共50題、每題2分,兩張試卷總分為300分。
具體考查科目為:
試卷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理學、憲法、中國法律史、國際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試卷二:民法、知識產權法、商法、經濟法、環境資源法、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制度)。
試卷一、試卷二、為機讀式選擇題,考試時間為180分鐘。
2019年7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國際私法試題答案
全國200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國際私法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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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代碼:00249
一、單項選擇題(在每小題的四個備選答案中,選出一個正確答案,并將正確答案的序號填在題干的括號內。每小題1分,共30分)
1.在沖突法的國內立法方式上,我國主要采取的作法是( )
A.將沖突規范分散規定在民法典的有關章節中
B.制訂單行沖突法典
C.在民法或其他法典中以專編或專章,比較系統地規定沖突法規范
D.主要以判例和學說為依據
2.現在,印度、土耳其、敘利亞等國,當事人往往因宗教不同而適用不同的婚姻法從而可能產生法律沖突,這種法律沖突被稱為( )
A.區際法律沖突B.時際法律沖突
C.人際法律沖突D.國際法律沖突
3.1978年海牙《代理法律適用公約》適用范圍很廣。在下列各項中,唯一不適用的是( )
A.隱名代理B.商業代理
C.非商業代理D.信托代理
4.外國人在內國的民事法律地位,一般是通過( )
A.單邊沖突規范直接規定B.雙邊沖突規范間接規定
C.國際慣例規定D.國內立法或國際條約直接加以規定
5.自意大利法則區別說誕生后,最早以當事人的本國法作屬人法的是( )
A.1756年的《巴伐利亞法典》B.1794年的《普魯士法典》
C.1804年的《法國民法典》D.1900年的《德國民法典》
6.提倡"規則選擇"或"結果選擇"方法,以取代傳統的"管轄權選擇"方法的學者是( )
A.庫克B.里斯C.艾倫。茨威格D.凱弗斯
7.在1928年召開的哈瓦那第六屆泛美會議上,通過了著名的( )
A.《布斯塔曼特法典》
B.《關于解決本國法與住所地法沖突的公約》
C.《支票統一法公約》
D.《婚姻法律沖突公約》
8.被認為采用了英國學者莫里斯提出的"侵權行為自體法"說的一個最有名的案例為( )
A.鮑富萊蒙案B.福哥案
C.特魯弗特案D.巴蓓科訴杰克遜案
9.假設A國和B國是《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的成員國,C國未加入,假如合同當事人未選擇準據法,對下述糾紛中國法院應適用與合同有最密切聯系國家的法律的是( )
A.中國公司與A國公司締結的合同B.中國公司與B國公司締結的合同
C.中國公司與C國公司締結的合同D.A國公司與B國公司締結的合同
10.假設中國甲公司在日本承包一發包人為韓國乙公司的橋梁建設工程,工程承包合同當事人未選擇法律,后甲與乙發生爭議,中國法院受理了此案,本案應適用( )
A.中國法B.日本法
C.韓國法D.國際條約
11.在合同法律適用領域,最早采用的靈活的開放性的連結點是( )
A.締約地B.履行地
C.意思自治原則D.最密切聯系原則
12.對《國際貨物運輸保險合同》的法律適用的選擇權常在( )
A.保險人B.被保險人
C.受理案件的法院D.合同的雙方當事人
13.在我國,判斷某項遺產是否為涉外無人繼承財產,應該適用( )
A.財產所地在法B.當事人屬人法
C.繼承關系的準據法D.法院地法
14.假設某人具有A國國籍,在C國有若干動產,在B國居住了三年后未立遺囑死亡,在A國和在D國的繼承人發生糾紛而由A國法院受理此案。假如上述四個國家都參加了1988年《死者遺產繼承的準據法公約》,那么根據該公約,A國法院原則上應適用來判決這起涉外繼承爭議的是( )
A.A國法B.B國法C.C國法D.D國法
15.規定了一種并不為大陸法系所熟悉的"國際證書"制的國際公約是( )
A.《遺囑處分方式法律沖突公約》B.《遺產國際管理公約》
C.《死者遺產繼承的準據法公約》D.《關于婚姻財產制的海牙公約》
16.我國《民法通則》第145條規定,"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選擇處理合同爭議所適用的法律,涉外合同當事人沒有選擇的,適用與合同有最密切聯系國家的法律。"這是一條( )
A.無要求的選擇性沖突規范B.有要求的選擇性沖突規范
C.重疊性沖突規范D.單邊沖突規范
17.美國1971年的第二部《沖突法重述》的報告員是( )
A.比爾B.柯里C.斯托雷D.里斯
18.《保護工業產權的巴黎公約》規定,對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和商標的申請人給予優先權,該優先權期限為( )
A.發明和實用新型為12個月,外觀設計和商標為6個月
B.發明和實用新型為6個月,外觀設計和商標為12個月
C.發明和實用新型為12個月,外觀設計和商標為12個月
D.發明和實用新型為6個月,外觀設計和商標為6個月
19.關于《世界版權公約》和《伯爾尼公約》所實行的原則和內容,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 )
A.前者實行雙國籍國民待遇原則,后者不實行雙國籍國民待遇原則
B.前者實行附要求自動保護原則,后者不實行附要求自動保護原則
C.前者實行版權獨立原則,后者不實行版權獨立原則
D.前者保護作者的精神權利,后者不保護作者的精神權利
20.關于破產財團范圍的法律適用,一般認為應適用( )
A.法院地法B.物之所在地法
C.當事人屬人法D.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
21.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民法通則〉的意見》,在發生國籍的消極沖突時,用來確定當事人行為能力的法律適用的連結點是( )
A.一般是其居住地,如未定居,則適用其住所地
B.一般是其住所地,也可適用其居住地
C.最后擁有的國籍
D.住所
22.假設甲是A國人,在B國有慣常居所,乙公司是C國法人,其主營業地在A國,并在D國設分銷商場。甲在D國商場買了乙公司的彩電帶回A國使用,后彩電發生爆炸。假如上述四國均是《產品責任法律適用公約》的成員國,依該公約,該案的準據法應是( )
A.A國法B.B國法C.C國法D.D國法
23.動產與不動產的識別,一般應適用( )
A.法院地法B.物之所在地法
C.當事人約定的法D.當事人的屬人法
24.在國際私法史上,最早提出把特征履行作為判定合同與何地有最密切聯系的根據的是( )
A.英國學者B.美國學者
C.瑞士學者D.法國學者
25.就最惠國待遇制度而言,目前各國普遍采用的是( )
A.無要求的最惠國待遇
B.有要求的最惠國待遇
C.有要求的最惠國待遇為主,無要求的最惠國待遇為輔
D.無要求的最惠國待遇為主,有要求的最惠國待遇為輔
26.《關于信托的法律適用及其承認公約》規定,涉外信托的準據法,首先適用( )
A.當事人自主選擇的法律B.與信托有最密切聯系國家的法律
C.信托管理地國家的法律D.信托財產所在地國家的法律
27.法國規定不動產的法定繼承依不動產所在地法,德國則規定依死者的本國法,且兩國都認為自己指定的法律也包括沖突法。現如一德國公民死于法國并在法國留有不動產,為此不動產法定繼承發生爭訟,其結果為( )
A.在法國起訴會發生反致
B.在德國起訴會發生反致
C.在兩國任何一國起訴都會發生反致
D.在任何一國起訴都不會發生反致
28.在"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適用侵權行為地法"這條沖突規范中,"侵權行為地法"是( )
A.范圍B.指定原因C.準據法D.連接對象
29.仲裁法主要是指( )
A.調整仲裁程序的法律
B.調整仲裁實體問題的法律
C.調整仲裁實體問題和程序問題的法律
D.調整仲裁協議當事人行為能力的法律
30.假設甲因出生而同時取得A國和B國國籍,而又取得C國和D國國籍,并且在D國設有住所。現甲在中國法院涉訟,依我國規定甲的本國法應是( )
A.A國法B.B國法C.C國法D.D國法
二、多項選擇題(在每小題的五個備選答案中,選出二至五個正確的答案,并將正確答案的序號分別填在題干的括號內,多選、少選、錯選均不得分。每小題2分,共10分)
31.依我國《仲裁法》,下列不能提交仲裁的事項是( )
A.婚姻B.收養
C.知識產權的轉讓D.監護
E.繼承
32.國家及其財產的豁免權內容包括( )
A.司法管轄豁免B.訴訟程序豁免
C.職能豁免D.強制執行豁免
E.絕對豁免
33.屬《巴黎公約》規定的工業產權的保護對象的是( )
A.實用新型B.服務標記
C.原產地名稱D.制止不正當競爭
E.商標
34.國際海上貨物運輸保險的主要險別有( )
A.平安險B.水漬險
C.偷竊險D.一切險
E.鉤損險
35.在我國,合同當事人選擇處理合同爭議所適用的法律必須是( )
A.在訂立合同時選擇B.明示選擇
C.選擇實體法D.在法院開庭審理前作出選擇
E.選擇與合同有實質聯系的法律
三、簡答題(每小題6分,共24分)
36.簡述我國在加入1958年《紐約公約》時所作的兩項重要保留。
37.簡述夫妻人身關系法律適用的幾種不同制度。
38.簡述認許外國法人在內國活動時的四種程序。
39.簡述國際私法統一化運動的主要特點。
四、論述題(12分)
40.試述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四編關于涉外民事訴訟中特別地域管轄和協議管轄的有關規定。
五、案例分析題(每小題12分,共24分)
41.案情:
1994年,中國丁公司與美國D公司簽訂一項從后者購貨的合同,后因美方無力履行,征得丁公司的同意后,將合同賣方的權利、義務轉移由瑞士G公司承擔。G公司于1995年先后數次電傳稱:"貨物已在裝船港備妥待運","裝船日期為1995年3月31日"等,門檻以該公司為受益人開出信用證,并最終提取了貨款。丁公司不久見貨到,乃于1996年向中國S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門檻返還貨款及賠償銀行利息、經營損失及其他費用。S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了該案,經審理后,所作出的判決基本上滿足了原告丁公司的請求。瑞士G公司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S市高級人民法院。其理由主要為雙方簽訂的購貨合同中訂有仲裁條款,而中國已加入1958年的《紐約公約》,因而原審法院無管轄權。
問:(1)若你作為中國丁公司委托的代理人,你將如何發表代理意見?
(2)若你作為瑞士G公司委托的代理人,你將如何發表代理意見?
42.甲男與乙女均系A國人,并在A國內結婚后,又在B國購置了一批財產和土地。20年甲去世,住所移至B國的乙根據A國法律在B國提起訴訟,門檻以死者妻子的身份按夫妻共同財產取得甲在B國的遺產的一半和死者的地產四分之一的用益權。B國法院受理了這個案件。
依B國沖突法規定,如認為本案乃屬夫妻財產關系,則應適用結婚時當事人的住所地法。如認為本案乃夫妻繼承權問題,則對于不動產要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作為結婚時當事人住所地法的A國法和作為不動產所在地的B國法雖承認該乙無論依上述何種認定,均可取得死者遺產的一半,但她對余下地產的用益權,如依B國法,她不能享有,而依A國法,她可以享有。最后B國法院對其定性為夫妻財產關系,適用為結婚當時的住所地法的A國法,滿足了乙對其余土地四分之一的用益權的請求。
試問:(1)B國法院在本案中作出識別時是以哪一學說為依據的?有無充分理由?
(2)B國法院在這里能依"準據法說"進行定性嗎?為什么?
試卷及答案見 上面可以查
我查了一個多小時才找到的
民事訴訟法試卷 簡答題 民法的基本原則有那些
民法的基本原則,是民法及其經濟基礎的本質和特征的集中體現,是高度抽象的、最一般的民事行為規范和價值判斷準則。中國的民事立法上,確立了以下幾項民法的基本原則:平等原則,自愿原則,公平原則,誠實信用原則,守法原則,公序良俗原則。
1.平等原則折疊編輯本段
所謂平等原則,也稱為法律地位平等原則。我國民法通則第3條明文規定:當事人在民事活動中的地位平等。平等原則集中反映了民事法律關系的本質特征,是民事法律關系區別于其他法律關系的主要標志,它是指民事主體享有獨立、平等的法律人格,其中平等以獨立為前提,獨立以平等為歸宿。在具體的民事法律關系中,民事主體互不隸屬,各自能獨立地表達自己的意志,其合法權益平等地受到法律的保護。平等原則是市場經濟的本質特征和內在要求在民法上的具體體現,是民法最基礎、最根本的一項原則。現代社會,隨著在生活、生產領域保護消費者和勞動者的呼聲日高,平等原則的內涵正經歷從單純謀求民事主體抽象的法律人格的平等,到兼顧在特定類型的民事活動中,謀求當事人具體法律地位平等的轉變。我國民法明文規定這一原則,強調在民事活動中一切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對方,意在以我國特殊的歷史條件為背景,突出強調民法應反映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本質要求。
2.自愿原則折疊編輯本段
自愿原則,是指法律確認民事主體得自由地基于其意志去進行民事活動的基本準則。我國民法通則第4條規定,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愿原則。自愿原則的存在和實現,以平等原則的存在和實現為前提。只有在地位獨立、平等的基礎上,才能保障當事人從事民事活動時的意志自由。自愿原則同樣也是市場經濟對法律所提出的要求。在市場上,準入的當事人被假定為自身利益的最佳判斷者,因此,民事主體自愿進行的各項自由選擇,應當受到法律的保障,并排除國家和他人的非法干預。自愿原則的核心是合同自由原則。雖然有商品經濟就有合同自由的觀念,但合同自由作為一項法律原則卻是遲至近代民法才得以確立。當然,合同自由從來都不是絕對的、無限制的自由。在某種意義上,一部合同自由的歷史,就是合同如何受到限制,經由醇化,從而促進實踐合同正義的記錄。我國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強調社會公平,注重社會公德,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對合同的自由有諸多限制。
例如在我國的郵政、電信、供用電、水、氣、熱力、交通運輸、醫療等領域所存在的強制締約,在保險、運輸等許多領域盛行的定式合同,都是對合同自由的限制。
3.公平原則折疊編輯本段
公平原則是指民事主體應依據社會公認的公平觀念從事民事活動,以維持當事人之間的利益均衡。我國《民法通則》第4條規定,民事活動應當遵循公平的原則。公平原則是進步和正義的道德觀在法律上的體現。它對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和國家處理民事糾紛起著指導作用,特別是在立法尚不健全的領域賦予審判機關一定的自由裁量權,對于彌補法律規定的不足和糾正貫徹自愿原則過程中可能出現的一些弊端,有著重要意義。公平原則在民法上主要是針對當事人間的合同關系提出的要求,是當事人締結合同關系,尤其是確定合同內容時,所應遵循的指導性原則。它具體化為合同法上的基本原則就是合同正義原則。合同正義系屬平均正義,要求維系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的利益均衡。作為自愿原則的有益補充,公平原則在市場交易中,為誠實信用原則和顯失公平規則樹立了判斷的基準。但公平原則不能簡單等同于等價有償原則,因為在民法上就一方給付與對方的對待給付之間是否公平,是否具有等值性,其判斷依據采主觀等值原則,即當事人主觀上愿以此給付換取對待給付,即為公平合理,至于客觀上是否等值,在所不問。由此不難看出公平原則的具體運用,必須以自愿原則的具體運用作為基礎和前提,如果當事人之間利益關系的不均衡,系自主自愿的產物,就不能謂為有違公平。
4.誠實信用原則折疊編輯本段
在民法上,誠實信用原則是指民事主體進行民事活動必須意圖誠實、善意、行使權利不侵害他人與社會的利益,履行義務信守承諾和法律規定,最終達到所有獲取民事利益的活動,不僅應使當事人之間的利益得到平衡,而且也必須使當事人與社會之間的利益得到平衡的基本原則。我國《民法通則》第4條規定,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誠實信用原則是市場倫理道德準則在民法上的反映。我國《民法通則》將誠實信用原則規定為民法的一項基本原則,不難看出,誠實信用原則在我國法上有適用于全部民法領域的效力。作為一般條款,該原則一方面對當事人的民事活動起著指導作用,確立了當事人以善意方式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的行為規則,要求當事人在進行民事活動時遵循基本的交易道德,以平衡當事人之間的各種利益沖突和矛盾,以及當事人的利益與社會利益之間的沖突和矛盾。另一方面,該原則具有填補法律漏洞的功能。當人民法院在司法審判實踐中遇到立法當時未預見的新情況、新問題時,可直接依據誠實信用原則行使公平裁量權,調整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此,誠信原則意味著承認司法活動的創造性與能動性。近代以來,作為誠實信用原則的延伸,各個國家和地區的民法上,又普遍承認了禁止權利濫用原則。該原則要求一切民事權利的行使,不能超過其正當界限,一旦超過,即構成濫用。這個正當界限,就是誠實信用原則。
5.守法原則折疊編輯本段
民事主體的民事活動應當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規。我國《民法通則》第6條將守法原則表述為:民事活動必須遵守法律,法律沒有規定的,應當遵守國家政策。這是作為民法基本原則的守法原則的核心。民法作為私法,著重于對私人人身利益和財產利益的法律調整,因而在規范形態上存在許多可以經由當事人特別協商予以排除的任意性規范,以及為保護當事人的利益所設置的倡導性規范,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0條第2款關于合同形式的規定,即屬民法上的倡導性規范。任意性規范僅在當事人對有關事項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情況下,方可作為補充性規范,彌補當事人意思表示上的欠缺。倡導性規范也不具有強制當事人遵循的效力。不遵守倡導性規范,屬于自甘冒險的行為,當事人有可能承受由此帶來的不利后果。因而,守法原則一般不包括法律和行政法規中的任意性規范和倡導性規范,而是指民事主體的民事活動應當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規中的強行性規范,不得有所違反,一旦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將作出否定性評價,使民事主體的民事活動不按照民事主體的預期發生相應的法律效果。
6.公序良俗原則折疊編輯本段
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風俗的合稱。公序良俗原則是現代民法一項重要的法律原則,是指一切民事活動應當遵守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在現代市場經濟社會,它有維護國家社會一般利益及一般道德觀念的重要功能。我國《民法通則》第7條規定:民事活動應當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經濟的公序,是指為了調整當事人間的契約關系,而對經濟自由予以限制的公序。經濟的公序分為指導的公序和保護的公序兩類。市場經濟條件下,指導的公序地位趨微,保護的公序逐漸占據了重要位置。與保護勞動者、消費者、承租人和接受高利貸的債務人等現代市場經濟中的弱者相關的保護性公序,成為目前各個國家和地區判例學說上的討論、研究的焦點。良俗,即善良風俗,學界一般認為系指為社會、國家的存在和發展所必要的一般道德,是特定社會所尊重的起碼的倫理要求。不難看出,善良風俗是以道德要求為核心的。為了將公序良俗原則與誠實信用原則區別開來,應將善良風俗概念限定在非交易道德的范圍內,從而與作為市場交易的道德準則的誠實信用原則各司其職。與誠實信用原則相仿,公序良俗原則具有填補法律漏洞的功效。這是因為公序良俗原則包含了法官自由裁量的因素,具有極大的靈活性,因而能處理現代市場經濟中發生的各種新問題,在確保國家一般利益、社會道德秩序,以及協調各種利益沖突、保護弱者、維護社會正義等方面發揮極為重要的機能。一旦人民法院在司法審判實踐中,遇到立法當時未能預見到的一些擾亂社會秩序、有違社會公德的行為,而又缺乏相應的禁止性規定時,可直接適用公序良俗原則認定該行為無效。
17年公民法律知識考試試卷答案(2)
【答案】C26、張某創作并演唱的某流行歌曲出版發行后,某網絡公司將該歌曲上傳到其網站,供在線播放和下載,但未經張某同意。根據著作權法及相關規定,該網絡公司的行為侵犯了張某的下列哪項權利?
A、發表權
B、表演權
C、廣播權
D、信息網絡傳播權
【答案】D
27、書法家王某為甲飯店題了一幅字,同意其在店內展示。乙食品公司未經王某和甲飯店許可,將該字幅拍攝照片后印制在其生產的產品包裝上。根據著作權法及相關規定,下列哪項說法是正確的?
A、乙食品公司侵犯了王某的發表權
B、乙食品公司侵犯了王某的復制權
C、乙食品公司侵犯了王某的展覽權
D、乙食品公司侵犯了甲飯店的復制權
【答案】B28、根據著作權法及相關規定,下列哪項行為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
A、某大學教授張某為研究某課題,少量復制了已經發表的某篇論文供課題組內部使用
B、王某為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引用他人未發表的作品
C、某出版社將美國公民李某已經發表的英文論文翻譯成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在我國國內出版
D、某出版社為編寫出版大學教科書,匯編已經發表的單幅美術作品
【答案】A
29、根據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保護條例及相關規定,下列哪種文件是申請布圖設計登記應當提交的?
A、權利要求書
B、 說明書
C、說明書附圖
D、布圖設計的復印件或者圖樣
【答案】D30、根據《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的規定,關于知識產權的保護,一成員對任何其他國家的國民授予的任何利益、優惠、特權或豁免,除該協定規定的特殊情形之外應當立即無條件地給予所有其他成員的國民。上述規定可以概括為什么原則?
A、對等原則
B、差別待遇原則
C、最惠國待遇原則
D、國民待遇原則
【答案】C
31、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民事活動應當遵循哪些原則?
A、自愿
B、公平
C、等價有償
D、誠實信用
【答案】ABCD32、根據民法通則及相關規定,對于12歲的劉某實施的下列哪些行為,他人不得以劉某無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為由主張無效?
A、領取獎學金
B、接受某慈善基金的捐助
C、自己購買一支價值一元的鉛筆
D、自己購買一臺價值五萬元的服務器
【答案】ABC
33、根據民法通則及相關規定,下列關于法人的哪些說法是正確的?
A、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B、法人應當具有必要的財產或者經費
C、法人應當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D、法人以它的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為住所
【答案】ABC34、葉某與孫某簽訂了一份店鋪租賃協議,雙方約定如果葉某能夠獲得獎學金并辦妥 出國 留學 手續,就將其擁有的某店鋪租給孫某經營。根據民法通則及相關規定,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
A、 因約定了將來不確定的事項,該租賃協議不成立
B、 該租賃協議已經成立,但未生效
C、 該租賃協議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
D、 該租賃協議是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
【答案】BD
35、根據民法通則及相關規定,下列關于民事法律行為的哪些說法是正確的?
A、 民事法律行為是公民或者法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的合法行為
B、 意思表示真實是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的條件之一
C、 民事法律行為一律不能采取口頭形式
D、 民事法律行為從成立時起具有法律約束力
【答案】ABD36、根據民法通則及相關規定,對于下列哪些民事行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關予以變更或者撤銷?
A、惡意串通,損害第三人利益的
B、行為人對行為內容有重大誤解的
C、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
D、顯失公平的
【答案】BD
37、根據民法通則及相關規定,下列哪些行為應當承擔侵權的民事責任?
A、侵害他人肖像權的
B、侵害他人商標專用權的
C、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
D、未按約定支付購貨款的
【答案】ABC38、根據民法通則及相關規定,當事人可以采用下列哪些方式擔保債務的履行?
A、保證
B、抵押
C、定金
D、留置
【答案】ABCD
39、甲化工廠發布公告就本廠的工業污水處理工程招標,乙、丙、丁公司分別根據公告制作了投標書參加投標,最終甲化工廠宣布丙公司中標。根據合同法及相關規定,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
A、甲化工廠發布的招標公告為要約
B、甲化工廠發布的招標公告為要約邀請
C、乙、丙、丁公司提交的投標書均為要約
D、甲化工廠宣布丙公司中標即為承諾
【答案】BCD40、根據合同法及相關規定,下列哪些情形會導致要約失效?
A、拒絕要約的通知到達要約人
B、要約人依法撤銷要約
C、承諾期限屆滿,受要約人未作出承諾
D、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
【答案】ABCD
41、根據合同法及相關規定,下列關于格式條款的哪些說法是正確的?
A、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
B、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格式條款無效
C、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
D、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有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
【答案】ABC42、甲乙兩公司訂立合同,約定甲公司送貨到乙公司住所。后乙 公司變更 住所,未及時通知甲公司,導致甲公司無法按照約定地點交貨。根據合同法及相關規定,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
A、甲公司應當及時聯絡乙公司并繼續履行合同
B、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C、甲公司可以中止履行
D、甲公司可以將標的物提存
【答案】CD
43、甲公司與乙公司達成買賣合同,約定甲公司有償向乙公司供應原料。根據合同法及相關規定,下列關于合同履行抗辯權的哪些說法是正確的?
A、合同未明確履行順序,甲公司在乙公司付款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
B、合同約定先供貨后付款,甲公司未按時供貨,乙公司有權拒付貨款
C、合同約定先供貨后付款,甲公司有確切證據證明乙公司經營狀況嚴重惡化,可以中止履行合同
D、合同約定先供貨后付款,甲公司有確切證據證明乙公司喪失商業信譽,可以中止履行合同
【答案】ABCD44、甲公司和乙公司雙方訂立合同后,債權人甲公司欲將其合同的權利轉讓給丙公司。根據合同法及相關規定,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
A、甲公司只能將合同的權利全部轉讓給丙公司,不能部分轉讓
B、如果依照法律規定該合同的權利不得轉讓,甲公司就不能轉讓
C、如果甲公司 轉讓合同 的權利未經債務人乙公司同意,甲公司就不能轉讓
D、如果甲公司將合同的權利轉讓給丙公司,應當通知債務人乙公司,否則該轉讓對乙公司不發生效力
【答案】BD
45、根據合同法及相關規定,關于合同解除的效力,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
A、合同解除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B、合同解除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C、合同解除后,已經履行的,當事人必須恢復原狀
D、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
【答案】ABD46、根據合同法及相關規定,合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的,下列哪些情形下,另一方當事人不能要求其繼續履行?
A、該債務的標的不適于強制履行
B、該債務的標的履行費用過高
C、該債務在法律上不能履行
D、該債務在事實上不能履行
【答案】ABCD
47、甲公司委托乙專利代理機構代為處理本公司專利事務。根據合同法及相關規定,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
A、 委托合同 終止時,乙機構應當向甲公司 報告 委托事務的結果
B、乙機構應當按照甲公司的要求報告委托事務的處理情況
C、甲公司應當償還乙機構為處理委托事務墊付的必要費用
D、乙機構可以隨時解除該合同,但甲公司不可以
【答案】ABC48、甲農場委托乙運輸公司將農場的水果運往某市水果市場。合同簽訂后,乙運輸公司有更大的運輸業務,欲將運輸甲農場水果的任務委托給丙運輸公司。根據合同法及相關規定,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
A、乙運輸公司經甲農場同意,可以轉委托丙運輸公司運輸甲農場的水果
B、乙運輸公司有權轉委托丙運輸公司,僅需事后通知甲農場
C、轉委托未經甲農場同意的,乙運輸公司應當對丙運輸公司的行為承擔責任
D、轉委托未經甲農場同意的,乙運輸公司僅需就其對丙運輸公司的指示承擔責任
【答案】AC
49、根據合同法及相關規定,合同無效后可能產生下列哪些法律后果?
A、返還財產
B、繼續履行
C、賠償損失
D、折價補償
【答案】ACD50、根據民事訴訟法及相關規定,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
A、民事訴訟當事人有平等的訴訟權利
B、當事人有權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處分自己的民事權利和訴訟權利
C、在少數民族聚居的地區,人民法院應當一律使用漢語言文字審理和發布法律文書
D、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根據自愿和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答案】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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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手抄報文字內容大全2020
民法典是中國歷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目的在于全方位、多角度保障人民對美好生活的需要。下面我給大家分享一些民法典 手抄報 文字內容,希望能夠幫助大家,歡迎閱讀!
民法典手抄報文字內容
民法典 學習心得
結合貫徹落實依法治國重要論述、學習《民法典》的情況,談幾點學習體會:
一、意義重大,《民法典》為治理現代化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人民的福祉是的法律。”此次民法典草案亮點很多,的亮點就是為民立法、以民為本,化地謀求人民的利益。它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第一部直接以“民”命名的法典。民法典的立法宗旨和目的都充分反映人民群眾的意愿,保障私權,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因此,民法典在被譽為“社會生活 百科 全書”的同時,也被譽為“權利保障的宣言書”。它的誕生更推進了我國民事立法的體系化,在中國法制具有深刻的里程碑意義。
民法典能夠充分調動各類主體參與國家與社會治理的積極性。一方面,進入新時代,人民群眾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長,對民事權利的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保障人民更加廣泛的民事權利十分重要。民法典的分則各編由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和侵權責任編構成,既確認了個人享有各項具體民事權利,明確了這些權利的具體內容和邊界,又保護個人能夠正常行使和主張權利,免受他人不法侵害。如:民法典增設的居住權制度,為實現全體人民“住有所居”提供了法律支撐;在產品責任制度中規定了懲罰性賠償,可以有效保護人民“舌尖上的安全”;再如,鑒于高樓拋物行為頻頻發生,民法典在侵權責任編中專門規定了高樓拋物致人損害責任規則,強化了有關機關在查找行為人方面的職責,有力保護了人們“頭頂上的安全”。另一方面,民法典通過確認和保護私權,成為依法行政的基本遵循,正是從這個意義上說,民法在一定程度上也具有規范公權的作用,有利于實現多層次、多維度的社會治理,為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堅持人民至上,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為民職責
“悠悠百姓事,兩會總關情”。“人民至上”是貫穿今年全國兩會的主線,國家政府 工作 報告 中“就業”出現了39次,“民生”出現了18次,眾多“熱詞”“新詞”“暖心詞”飽含著滿滿的民生溫度,彰顯著黨和政府一以貫之的人民情懷。”我想,我們應該牢牢抓住“人民至上”這個根本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
全面依法治國,必須緊緊圍繞保障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來進行。公平正義是我們黨追求的一個非常崇高的價值,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決定了我們必須追求公平正義,保護人民權益、伸張正義。人民至上,從來不是一句空話,作為黨和人民的干部,我們需要將其落實在實際工作中,用實際行動踐行憲法和法律賦予我們的為民職責與使命,比如:眼下,我們就需要用實際行動去答好“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這張大考卷!
三、堅持以身作則,領導干部要發揮“關鍵少數”的作用
圍繞全面依法治國理念,構建法治社會已成為了時代的主旋律,我們領導干部不能僅僅滿足于對基本 法律知識 的掌握,還應充分了解法學的基本理論和原理,更好地樹立正確的法治價值觀,同時還應充分了解法律立改廢釋的來龍去脈,深入理解國家治理的現狀和形勢。
“法律的生命在于實施。”結合我分管的公安、司法、城市管理、生態環境、交通運輸等工作而言,我更需樹立法治意識、法治思維,更需要掌握法律 方法 、法律手段來解決實際問題,該履行的法律程序必須履行、有相關法律規定的就必須嚴格依照執行,決不允許以言代法、以權壓法、逐利違法、徇私枉法等行為。只有這樣以身作則,才能更好發揮“關鍵少數”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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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五種情形: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2、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4、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5、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四十五條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實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為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后有效。
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民事法律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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