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辦公司(創辦公司計劃書)
創辦公司需要什么條件
創辦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2、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3、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5、有公司住所。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六條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或者募集的實收股本總額;
(三)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四)發起人制訂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設立的經創立大會通過;
(五)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六)有公司住所。

創辦公司的基本流程
創辦公司的基本流程如下:
1、確定公司性質,公司有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兩大類;
2、核定公司名稱;
3、準備辦公場所,企業相關人員需要為企業開立準備辦公場所,有些地方不允許從事特殊行業的企業租用居民樓作為辦公場所;
4、起草公司章程;
5、注冊公司,企業到工商局領取公司設立登記的各種表格,包括設立登記申請表、股東(發起人)名單、董事經理監理情況、法人代表登記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記表。填好后,連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產證復印件等交至工商局,然后等待領取營業執照;
6、雕刻公章;
7、辦理稅務登記;企業在領取營業執照后,需要到注冊地稅務局辦理稅務登記,并領取稅盤、發票登記簿、發票等。
8、開立基本賬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十七條
設立公司應當申請名稱預先核準。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或者公司經營范圍中屬于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項目的,應當在報送批準前辦理公司名稱預先核準,并以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的公司名稱報送批準。
想成立一家公司需要什么
成立一個公司需要條件如下:
1、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
2、發起人認繳和社會公開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資本的最低限額;
3、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4、發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經創立大會通過;
5、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機構由股東大會、董事會、經理、監事會組成;
6、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7、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十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
成立公司需要有:股東符合法定人數;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有公司住所。
具體有那些流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股東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3、公司章程;
4、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5、載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關委派、選舉或者聘用的證明;
6、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7、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8、公司住所證明;
9、其他文件。
綜上所述,成立公司需要的條件有:有股東或合伙人;有認繳或實繳的注冊資金;有組織機構、公司名稱、住所、公司章程等;有員工、辦公設備等。企業辦理企業法人登記,由該企業的組建負責人申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二十條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設立國有獨資公司,應當由國務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作為申請人,申請設立登記。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自批準之日起9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逾期申請設立登記的,申請人應當報批準機關確認原批準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報批。申請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創辦公司的流程
創辦公司的流程如下: 1、申請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2、擬定 公司章程 ; 3、確定經營場所; 4、確定經營場所; 5、開立銀行臨時帳戶 6、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 7、工商注冊登記; 8、申請刻章; 9、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 10、辦理國稅登記; 11、辦理地稅登記; 12、手續完畢臨時帳戶轉基本戶。 《 公司法 》第二十三條 有限責任公司 的設立條件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 公司名稱 ,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公司創辦前需做哪些準備?
創業者們都夢想擁有一家屬于自己的公司,但是要想創辦一家公司不是我們想象中那么簡單的,在成立一家公司前,首先要在心理上做好準備,在心理上確保能夠承受一些未知因素后,那么就是從法律及實踐操作角度需要準備的一些東西了。那么,成立一家公司到底要做什么準備?
1. 公司的名稱、商標與域名
給創業公司起名有不少講究:公司名稱要好聽、易記且便于傳播;公司名稱最好與產品或服務的品牌一致,便于做品牌建設與推廣;公司名稱不要侵害第三方的商標、商號等知識產權。
我們建議,在確定創業公司名稱前,最好自己或找專業的代理機構做下名稱與商標查詢,確保:(1)公司擬使用的名稱沒有侵害第三方的商標、商號等知識產權;(2)公司的名稱也能申請注冊為公司產品或服務的商標。此外,公司能否注冊或獲得公司名稱所對應的域名往往也是一個要考慮的因素。
在此提醒創業者注意,一旦公司名稱確定,務必第一時間申請注冊與公司名稱對應的商標及域名,以免相關的商標與域名被第三方搶注。一旦公司想要的商標與域名被第三方搶注后,公司得花
N 多倍的代價方能從第三方手中買回。
2. 公司的注冊地址
簽訂租房合同后,并且要求必須用工商局的同一制式的租房協議,并且讓房東提供房產證的復印件,房東身份證明復印件等。房屋的提供者應當根據房屋的權屬情況,分別出具以下證明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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