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雙方約定結婚要彩禮對不對(男女雙方約定結婚要彩禮對不對呢)
女方要彩禮是不對的嗎?
我認為門當戶對不一定要體現在經濟方面,對于精神方面也要講究配合,否則的話即使兩家人的經濟壯況很相似,但是兩個人受教育水水平不一樣,兩個人的思維方式不一樣,他們兩個人在一起也是不會幸福的,他們在結婚之后也會面臨很多的問題,與其這樣的話那為什么還要在之前選擇結婚呢?
所以在結婚之前就一定要想清楚,你們兩個合不合適?你們兩個的三觀真的一致嗎?
我和我的男朋友是在結婚之前已經同居了,在那個時候我很幸運我提前了解到了他,我們倆的生活方式有一些差異,但是我覺得我可以理解他,我沒有必要要求他和我做到完全一致,我也可以慢慢向他靠攏。
但是有一件事情讓我特別不開心,我在每天早上都會打開電視聽一個小時的新聞,然后吃完飯去上班,但是他每天都要睡懶覺,我已經很努力的把電視機的聲音調到很小,但是他仍然覺得我吵到了他,而且他每天睡那么遲,他每天上班的時間都是匆匆忙忙的,與其這樣為什么不早起一些呢,后來因為這個事情我們吵了無數次,終于在后來我選擇了分手。
我想每個人在結婚之前就一定要掌握好對方的生活習性以及思維方式,我并不一定要兩個人的思維方式一致,但是最起碼做到尊重也是可以的,千萬不要選擇那種一味堅持自己想法一點都不聽別人意見的人,這種人太自私了。

在法律上結婚一定要給彩禮嗎?
在法律上 結婚 一定要給 彩禮 嗎?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中的規定,從法律意義上認定男女是否具有夫妻關系的,只需要看是否按照規定辦理了 結婚登記 手續,領取到了 結婚證 。在這方面并沒有要求結婚之前男方必須要給付女方彩禮,所以法律意義上的結婚,其實并不需要支付彩禮。 現在很多地區結婚都流行給付結婚彩禮,而這個彩禮往往就是由男方支付一定數額的財物給女方,當然此時男方的目的也很明顯就是以締結婚姻關系為目的。如今民間都有這樣一種說法:男人要想結婚,先看看自己的腰包厚不厚實。而這其實就是結婚彩禮的真實反映。很多時候說到結婚,其實周圍的親朋好友都會對彩禮問一問,如果彩禮給的多,女方家也會覺得臉上有光。 不過,如果是從法律角度來分析的話,究竟男女在結婚之前是否要給彩禮呢?這肯定就要根據法律中的規定來了解了。從新中國成立以來,在結婚方面的法律 法規 中,其實都是沒有對婚約和聘禮作出規定,同時規定了禁止買賣婚姻和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的內容。于是,可以肯定的給大家說,結婚之前由男方支付女方彩禮,法律上面是沒有相關要求的。所以即使雙方在結婚之前沒有給付彩禮,其實對結婚證的領取也不會產生任何的影響。 而在現實中,男女婚前之所以要給付彩禮,其實往往都是根據當地的結婚習俗進行的。同時我們也發現,雖然大部分人都會給付彩禮,但也有人是沒有給付的。所以是否給付結婚彩禮給女方,其實這完全是由當事人協商之后確定的。另外對于給付彩禮的數額,很顯然也是由當事人約定。 另外,雖然我國法律中對結婚彩禮的給付沒有規定,但從實際情況來看,因為彩禮問題而產生糾紛的情況其實在逐漸的增多,其中最常見的就是男方要求女方退還彩禮的。對此,《 民法典 》(2021年1月1日起實施)中并未有相應的規定,司法解釋中明確說明了男方要求女方退還彩禮的,只要符合規定的情形,那么 訴訟 請求是會得到法律的支持。所以說,男方有權要求女方退還彩禮,但必須要滿足規定的情形。而女方也有權拒絕男方退還彩禮的請求,此時提供 證據 證明男方的理由并不符合退還彩禮的規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6868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 同居 。 禁止 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當然,男女在戀愛交往期間、舉行婚禮的時候其實都是會牽扯到錢財的,尤其是在辦婚宴的時候,一般都是會收取親朋好友的禮金,那這個時候的禮金是否屬于彩禮呢? 這還需要根據不同的情況,作出具體的分析處理,這里主要按照男方親戚朋友贈予財物的情形來討論,畢竟彩禮都是由男方給付給女方的。大概可以分為下列三種情況: 1、親朋好友會把禮金直接贈送給男方家庭,在這樣的情況下禮金并非是給女方的,所以不能算作結婚彩禮; 2、親朋好友贈送禮金是因為女方按照傳統習俗履行了自己的義務,比如改口費、認親費等,在這種情況下,也不能算作彩禮,因為女方通過自己的行為支付了相應的對價; 3、親朋好友按照份子錢直接贈送給女方,這屬于親朋好友為使雙方能最終締結婚姻進行的贈送,符合彩禮的性質,所以是可以認定為彩禮的。 現在結婚給彩禮這個問題似乎成了結婚必要考慮的問題,而且有些地方結婚給的彩禮也是越來越多,但在法律上是沒有明文規定結婚是必須要給彩禮的。所以給彩禮是跟各個地方的風俗習慣相關的,至于給的多少也是各個地方不相同。
法律規定結婚一定要女方支付彩禮金嗎
根據法律規定,結婚并不是必須要給彩禮,法律對其沒有強制性規定。結婚的規定: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結婚可以要彩禮錢嗎
可以。對于結婚要彩禮錢是屬于合法的;但前提也是在要以結婚的前提下才可以進行要彩禮;但對于彩禮的數額我國是沒有具體的規定,就要看雙方是如何的協商,同時對于給彩禮也是我國的一種習俗。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結婚要送彩禮嗎?
不一定
結婚不一定需要彩禮,但法律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彩禮都是雙方自愿的,給不給都沒什么。一個地方一個風俗,每個地方的彩禮數也是不一樣的,也看自己家的具體情況了,如果經濟條件好,就可以給,如果不好,就彼此體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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