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正義(民法典公正司法)
民法典是維護社會正義的刑事法律規(guī)范是正確的嗎?
不正確。
【民法典】:是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fā)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jù)憲法,制定本法。(民法典第一條)。

請問民法典有哪些特點?
總的來說,民法典有以下幾個方面的新特點:
一、為人權保護加成。民法典開創(chuàng)了將人格權獨立成編的先河,使人格尊嚴得到全面保護,讓“人”成為法律的終極關懷。完善防止性騷擾有關規(guī)定,認定標準更加清晰,在防止職場和校園性騷擾方面更加具有針對性。特殊情況下無人照料“被監(jiān)護人”得到照顧,規(guī)定當?shù)鼗鶎咏M織等要安排必要的臨時生活照料措施。未成年人權益得到更大保護,對受性侵未成年人索賠的訴訟時效作了特殊規(guī)定,讓法律的時間停步,等待勇氣的成長。
二、為家庭和睦聚力。總結起來,民法典用更加完善的規(guī)則守護家的港灣。減少“頭腦發(fā)熱”式離婚設立三十日的離婚冷靜期,更好維護家庭關系穩(wěn)定。離婚代價更加公正,“有其他重大過錯”成為離婚時可索賠的情形,沒有達到重婚程度的出軌行為,也必須以賠償形式表達歉意懺悔。新設居住權制度,對于因婚姻解體、“以房養(yǎng)老”失去住房所有權的女性、老人來說,牢不可破的法律權利代替了飄忽不定的居住允諾。完善扶養(yǎng)協(xié)議制度,適當擴大扶養(yǎng)人的范圍,明確繼承人以外的組織或者個人均可以成為扶養(yǎng)人。
三、為社會治理賦能。完善了高空拋物墜物相關各方的民事責任,用讓拋物者買單的方式守護頭頂安全。凸顯信息時代法律態(tài)度,在APP過度處理個人信息、偽造侵害肖像權等方面作出明確規(guī)定,保護更嚴格。對高利貸和“霸王條款”說“不”,明確規(guī)定禁止高利放貸,對格式條款制度細化規(guī)定,進一步加強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厘清物業(yè)與業(yè)主關系,增加規(guī)定物業(yè)服務合同,明確小區(qū)電梯廣告的收益由業(yè)主共享,切實為老百姓解決物業(yè)糾紛提供法律依據(jù)。
總之,民法典為我們的一生保駕護航,是“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是“百姓過日子的法律”,將進一步提升民眾的安全感,促進社會公平正義,讓人民生活更美好。
民法典的主要原則是什么
民法典的主要原則包括以下6項:
1、平等原則。平等原則有兩層含義,一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二是平等保護所有民事主體。
2、自愿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愿原則。
3、公平原則。公平正義是對民事司法活動的基本要求。
4、誠信原則。誠實守信是市場活動的基本準則,要求全部民事主體誠實不欺,講究信用,以善意的方式行使權利。
5、綠色原則。這是《民法典》新確定的一項法律原則,規(guī)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有利于節(jié)約資源,保護生態(tài)環(huán)境。
6、公序良俗原則。要求民事主體遵守社會公共秩序,遵循社會主體成員所普遍認可的道德準則。
民法典的核心理念
一、民法典堅持的原則有哪些?
民法典基本原則,是指其效力貫穿于民法典始終的民法根本規(guī)則。
民法典的基本原則中有兩條價值線索。一條是合法權益受保護原則、平等原則、自愿原則;另一條是誠實信用原則、公序良俗原則、公平原則。
(1)平等原則使得民事主體適用相同的經濟社會生活規(guī)則;自愿原則使得民事主體可以在經濟社會生活中憑借自己的自由意思追逐合理利益;合法權益受保護原則使得民事主體在經濟社會生活中所獲得的合理利益能夠得到法律保障。
以上三原則是社會效率的源泉,構筑了市場經濟及自由競爭的法律基礎,被稱為“基本體制原則”。
然而,基本體制原則的功能經充分發(fā)揮,時日既久,民事主體在經濟社會生活中成敗效果會逐步累積,導致日益嚴重的強弱分化。嚴重的強弱分化會帶來巨大的社會問題,使社會正義價值受損。
(2)為了彌補市場機制的缺陷,后一條價值線索逐漸在民法中突顯出來,誠實信用、公序良俗、公平原則分別從不同角度對前一條線索形成限制和修正。其實質是國家以公權力之手對自由市場機制進行一定的干預,從而使社會正義價值得到體現(xiàn)。以上三原則被稱為“體制限制原則”。(《民法總則》第九條確立了一條全新的基本原則即尺含燃“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原則”,也被譽為“綠色原則”。也屬于體制限制原則。)
(3)基本體制原則與體制限制原則并非平行關系,而是有主有輔。平等、自愿、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原則構成基本體制原則,居于主導地位,這條價值線索若不存在,民法本身就不復存在,市場經濟與自由競爭機制也不復存在。誠實信用、公序良俗、公平原則、綠色原則構成體制限制原則,居于輔助地位,其功能在于使基本體制妥當發(fā)揮功能,故其雖對基本體制原則形成一定的限制和修正,但決不是顛覆和取代。
從根本上講,社會正義價值主要依靠公法和社會法去實現(xiàn),作為私法的民法雖然也對社會發(fā)展和需求做出回應,并在自己彈性范圍內進行一定老春的調整,但是這種調整絕非否定自我;否則,社會效率價值在法律上就無從貫徹了。
民法典總則解釋
法律分析:一是理念上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通過細化習慣的適用規(guī)則、監(jiān)護制度、民事法律行為、民事責任、訴訟時效等制度規(guī)則,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貫穿始終,彰顯民法典強調公平正義、倡導誠實守信的價值導向。特別是細化了正當防衛(wèi)、緊急避險、見義勇為的制度規(guī)則,進一步在“扶不扶”“勸不勸”“追不追”“救不救”“為不為”“管不管”等問題上亮明態(tài)度,堅決防止“和稀泥”,讓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溫度,讓群眾有溫暖、有遵循、有保障。
二是內容上突出強調權利保護。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將自然人的權利保護置于中心位置,從保護未成年人、胎兒利益,規(guī)范權利的行使,平衡失蹤人與利害關系人利益等方面作出系統(tǒng)規(guī)定,體現(xiàn)了人民至上的司法立場。
三是形式上體現(xiàn)小而精的起草思路。始終堅持以問題為導向、以審判執(zhí)行需求為出發(fā)點、以準確理解和適用民法典為原則,不追求大而全的體系,不追求一攬子解決所有問題,而是聚焦總則編適用中審判實踐亟待解決、有較為豐富的實踐基礎,且能夠最大限度凝聚共識的問題明確相應的法律適用規(guī)則。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條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fā)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jù)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
第三條民事主體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民法典第184條規(guī)定對弘揚正義有什么意義?
《法國民法典》作為近代世界的第一部資產階級民法典,曾跟隨拿破侖的大軍傳遍了歐洲,并影響到世界各地,成為法國革命的象征和人類理性的代表,但隨著時間的發(fā)展,法國民法典的一些規(guī)定落后于時代。特別是凝聚著德意志民族理性精神的《德國民法典》頒布后,20世紀各國的民法典的制定多以其為藍本,而《法國民法典》的一些缺陷則為人所詬病。然而,法國民法典并不因此而喪失其光輝,它在批評中依舊保持了自己的風格并在法國人的生活中發(fā)揮了重大作用。我國已將制定民法典提上議事日程,然而人們更多的是從立法技術角度推崇《德國民法典》,卻忽略了《法國民法典》對我國民法典制定的借鑒意義。事實上,《法國民法典》作為近代第一部民法典,其制定過程、立法風格、體例等等都對我國民法典的制定都不無借鑒意義。本文主要從分析1804年民法典的制定過程中拿破侖的作用及立法者的價值取向入手,試圖得出一些對我國民法典的制定有益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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