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廉租房申請條件(石家莊廉租房申請條件2021)
石家莊公租房申請條件和材料
家庭成員具有當地城鎮常住戶口滿3年,且在當地城鎮實際居住;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當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無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另外,單身(含離異)申請人須滿35周歲;離異時間須滿2年。
一、石家莊市公租房政策申請條件是怎樣的
1、家庭成員具有當地城鎮常住戶口滿3年,且在當地城鎮實際居住;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當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無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
另外,單身(含離異)申請人須滿35周歲;離異時間須滿2年。
二、新就業人員的石家莊公租房申請條件:
1、具有石家莊市,縣(市)、區城鎮常住戶口;
2、持有大中專院校畢業證,畢業未滿5年;
3、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
4、本人及配偶在就業城鎮無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
5、收入穩定、有能力支付承租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
申請人父母為申請地城鎮戶籍的,其父母必須符合住房困難條件,且未以家庭申請任何住房保障政策。
三、外來務工人員的石家莊公租房申請條件:
1、年滿18周歲;
2、持有就業地城鎮暫住證(居住證);
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石家莊當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在就業城鎮居住2年以上,勞動關系穩定,并有手續完備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
5、在申請地連續繳納社會保險1年以上,或累計繳納社會保險2年以上;
6、本人及配偶在就業城鎮無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
四、石家莊公租房申請條件及詳細流程
(一)申請:申請人填寫《石家莊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并報本單位,申請單位填寫《石家莊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匯總表》并提出書面申請,提交以下資料:
1、申請人的《石家莊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申請單位的《石家莊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匯總表》、申請單位對申請人員的組合租賃安置方案;
2、申請人身份證、戶口薄(戶籍證明)、學歷證明、申請人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
3、申請單位出具的擔保書;
4、申請單位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等復印件(提供原件核查);
5、其他需要提供的相關材料。
(二)受理:當地住房保障部門收到申請單位的申請材料后,應當及時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并向申請單位出具書面憑證。
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7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申請單位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受理時間從申請單位補正材料的次日起計算;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三)審批:市區公共租賃住房對象由石家莊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審批;各縣(市)和礦區公共租賃住房對象由當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審批,審批時限為30個工作日。
經審批不符合申請條件的,當地住房保障部門應當書面告知申請單位;經審批符合申請條件的,當地住房保障部門應當在申請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10天。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進入配租輪候環節。
(四)配租申請經批準后,由申請單位、新就業人員或外來務工人員與當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簽訂三方合同。
申請單位根據被批準的申請人員名單進行組合安置,辦理入住手續,繳納租金以及相關費用并承擔本單位人員的管理責任。
石家莊市政府對于公租房政策的申請條件,還需要根據他們經濟實際情況,就業情況等,進行分類來將他們的條件設定各自的標準。該類人群基本分為:低收入家庭或者單身,新就業人員,以及外來務工人員等經濟拮據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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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廉租房
申請 石家莊 廉租房 保障資格的條件: 1、申請家庭成員具有市區常住戶口滿3年,且在市區實際居住。 2、符合石家莊市低收入家庭界定標準,即: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區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8倍。市區低收入家庭界定標準由市政府逐年對社會公布執行。 3、申請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總建筑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戶在30平方米以下。 父母與子女同住或子女與父母(岳父母)同住的,按照以下公式計算申請家庭住房面積:申請家庭住房建筑面積=申請人夫婦的父母或子女擁有房屋的建筑面積總和- 房屋所有權 人夫婦及未婚子女的總人口數×30平米,如果得數小于等于零,則均按零計算。 如申請人夫婦的父母或子女有單套及以上非普通住宅或兩套及以上普通住宅的,不論同住與否,均要按上述公式進行核定。 申請家庭所有房屋經市級以上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鑒定為危險房屋且實際無人居住的,視為無房。 4、具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不得申請: (1)單身(含離異)申請人未滿35周歲。但經民政部門認定的社會救濟、社會救助的孤兒除外; (2) 離婚 不足2年的; (3)在5年之內有住房轉讓行為且轉讓住房的建筑面積超過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準的,不納入保障范圍。但申請家庭成員中直系親屬因患重大疾病轉讓住房并提供有關證明的除外; (4)領取城鎮居民社會保障金的被 拆遷 人,在 拆遷補償 中已按《石家莊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實施辦法》四十五條規定政策獲得補償安置的; (5)掛靠戶口所掛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6)擁有轎車或經營性機動車的; (7)興建、購買商業用房或高標準裝修現有住房的; (8)出資安排子女出國留學或就讀高收費學校的; (9)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不得申報的情況。 二、申請人所需提供的資料: 1、由申請家庭的戶主或申請家庭推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領取并填寫《石家莊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請表》一份。 2、申請人本人 身份證 復印件一份、含申請人在內的自然家庭全體成員(含市區以外戶口的成員)的身份證復印件一份。(無身份證出具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戶籍證明) 3、申請住房保障的全體家庭成員戶口頁復印件一份。 4、已婚家庭提供 結婚證 復印件;離異家庭提供 離婚證 、 離婚協議書 復印件或 離婚判決書 復印件;喪偶家庭提供喪偶證明;離異、喪偶及達到法定婚齡人員均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 未婚證明 。 5、租住公房的家庭:提供租房協議復印件一份、當年任意一次房租交納的收據復印件一份。 租住單位周轉房的家庭:提供單位出具的租房證明原件一份(說明租房的位置、面積、金額等情況)或租房協議復印件一份,當年任意一次房租交納的收據復印件一份。 有房戶、單獨住父母一套房、與父母同住家庭:提供所住 房產證 復印件;其中與父母同住的家庭,由居委會開具證明,說明產權人夫婦及其同住未婚且未申請保障的子女人口總數。 租私房家庭:出具雙方 租賃協議 及在各區住房保障局租賃備案部門備案的 房屋租賃合同 或備案證明復印件。 6、持有低保證、特困職工證、廉租住房保障證、殘疾證、孤老證、烈士遺屬證、優撫證及有重大疾病成員的家庭,提供相關證件或證明復印件。 7、收入情況證明:申請家庭成員屬行政、事業單位或企業職工的,由所在單位核定,加蓋公章、法人章(單位財務或人力資源等部門章無效);申請家庭成員屬其他人員的,由戶籍所在居委會、村委會受理、審核確認并加蓋公章;居住地與戶籍地不一致的,由戶籍地居委會、村委會受理,居住地居委會、村委會配合調查確認后,提供給戶籍所在地居委會、村委會審核確認蓋章。 8、住房情況證明:申請家庭成員屬行政、事業單位或企業職工的,由所在單位核定,加蓋公章、法人章(單位房管部門或物業管理等部門章無效);申請家庭成員屬其他人員的,由戶籍所在居委會、村委會受理、審核確認并加蓋公章;居住地與戶籍地不一致的,由戶籍地居委會、村委會受理,居住地居委會、村委會配合調查確認后,提供給戶籍所在地居委會、村委會審核確認蓋章。 (7、8項在《石家莊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請表》中填寫)
石家莊市什么條件可以申請廉租房
一般來說,各個省市地區之間申請廉租住房條件大致相同,但是也有一些地區差異。
石家莊市申請廉租住房具體要求如下:
廉租住房:(一)申請廉租住房保障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1.申請家庭在申請之月前連續6個月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1100元(含1100元),家庭財產低于12萬元(含12萬元)。家庭財產是指家庭成員擁有的全部存款、非居住類房屋、車輛、有價證券等財產。2.申請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積低于7平方米(不含7平方米)。3.申請家庭成員在戶主戶籍地具有本市非農業常住戶口且實際居住,并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非農業常住戶口3年以上,其他成員戶口遷入此住處須滿1年以上。但支援外地建設退休(職)回滬定居并遷入戶口的人員,可不受此限制。4.申請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員之間須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撫養關系。(二)下列特殊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目前為1120元/月),并符合廉租住房其它申請條件的,可申請廉租住房:1.曾獲得省部級及以上勞動模范稱號的退休職工。2.烈屬、因公犧牲軍人家屬,一至四級殘疾軍人。3.曾獲得全國三八紅旗手或2次及以上省部級三八紅旗手稱號的退休職工。4.1966年底以前的歸國老華僑。
石家莊公租房申請條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1、首先租房者在本地沒有住房或者是其住房面積低于規定標準;2、其次,收入、家庭財產低于法律規定的標準;3、最后是針對外來務工人員的,外來務工人員需要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的年限。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家庭申請的,家庭成員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戶籍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2、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單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請受理日之前連續兩年均不超過本市規定的公共租賃住房的收入線標準3、家庭財產總額或者單身居民個人財產總額不超過本市規定的公共租賃住房的財產限額4、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本市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5、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提出申請時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享受住房保障6、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七條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于規定標準;
(二)收入、財產低于規定標準;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并向社會公布。
石家莊廉租房申請條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石家莊公租房的申請條件如下: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應該都具有本市的戶籍,在本市工作、生活。在申請月前的十二個月,家庭可支配收入和凈資產價值達到政府公布的標準,收入標準可以實行動態調整。在本市沒有自有產權房屋或者現有房屋,人均建筑面積不足十五平方米,或者人均居住面積不足十平方米。
法律依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八條 申請人應當根據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的規定,提交申請材料,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請人應當書面同意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核實其申報信息。 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受理,并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材料。 對在開發區和園區集中建設面向用工單位或者園區就業人員配租的公共租賃住房,用人單位可以代表本單位職工申請。
石家莊廉租房申請條件
一、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石家莊公租房申請條件:
1、家庭成員具有當地城鎮常住戶口滿3年,且在當地城鎮實際居住;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當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無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
另外,單身(含離異)申請人須滿35周歲;離異時間須滿2年。
二、新就業人員的石家莊公租房申請條件:
1、具有石家莊市,縣(市)、區城鎮常住戶口;
2、持有大中專院校畢業證,畢業未滿5年;
3、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
4、本人及配偶在就業城鎮無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
5、收入穩定、有能力支付承租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
申請人父母為申請地城鎮戶籍的,其父母必須符合住房困難條件,且未以家庭申請任何住房保障政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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