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稅稅率(房屋遺產稅稅率)
中國遺產稅稅率
遺產稅的征收方法,《新版草案》超額累計稅率表的附件對應納稅遺產凈額不超過80萬的,稅率為0;
超過80萬的部分0-50萬、50萬-200萬、200萬-500萬、500萬-1000萬以及超過1000萬的適用稅率分別為10%、20%、30%、40%、50%,對應的速算扣除數分別為5萬、25萬、75萬、175萬。
遺產稅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遺產凈額×適用稅率-速扣除數”。
遺產稅是百分之多少
我國現在還沒有規定遺產稅。遺產稅是一個國家或地區對死者留下的遺產征稅,國外有時稱為“死亡稅”。征收遺產稅的初衷,是為了通過對遺產和贈與財產的調節,防止貧富過分懸殊。如果是贈予房屋的,契稅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是指下列行為:
(一)土地使用權出讓;
(二)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互換;
(三)房屋買賣、贈與、互換。
前款第二項土地使用權轉讓,不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土地經營權的轉移。
以作價投資(入股)、償還債務、劃轉、獎勵等方式轉移土地、房屋權屬的,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征收契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第三條 契稅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稅的具體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稅率幅度內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
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依照前款規定的程序對不同主體、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的住房的權屬轉移確定差別稅率。
注:《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于2020年8月11日通過,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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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稅稅率
一、正面回答、正面回答
遺產稅稅率:
1、不超過80萬的部分稅率0;
2、超過80萬至200萬的部分,稅率20%,速算扣除數50000元;
3、超過200萬至500萬的部分稅率30%,速算扣除數2550000元;
4、超過500萬至1000萬的部分,稅率40%,速算扣除數750000元;
5、超過1000萬的部分,稅率50%,速算扣除數17550000元;
二、分析詳情
個人去世以后,其親屬就可以行使繼承權。房屋遺產稅自然是針對繼承房屋所征收的一種稅費,雖然其中不存在有買賣,不存在有交易,但是遺產也是要交稅的。如果房屋所有權人已經不在了,由第一順序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繼承,辦理房屋的繼承公證。房屋遺產稅就是繼承人在繼承被繼承人的房屋時需要繳納的稅費,至于具體的繳納方式和具體的計算方式,一般來說,在相關規定中有嚴格的標準。公證部門的工作人員在受理后按照規定對當事人所提供的材料進行核實調查,對所有的法定繼承人來逐一問訊筆錄,記錄在案,委托評估公司來評估、出具相應評估報告。確認沒有錯誤后,根據上述證言、證據等來出具公證書。
三、哪些財產要交遺產稅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5、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6、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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