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薪休假制度(勞動法規定帶薪休假制度)
帶薪年休假制度是怎么樣的
1、帶薪年休假制度根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10條規定,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年休假天數少于應休年休假天數,應當在本年度內對職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按照其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按照此規定,如果員工有1天未休年休假,那么該1天上班公司應支付3倍工資,但由于員工當天的工資,在當月已經正常發放了該1天的工資,所以在員工離職時,單位還需要另支付2倍工資的差額,總計就是該1天上班,單位支付3倍工資。
2、《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11條規定,計算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日工資收入按照職工本人的月工資除以月計薪天數21.75天進行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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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薪休假辦法規定
帶薪休假辦法規定
一、為了讓廣大員工在工作之余得到更好的休息,充分調節身心,并讓廣大員工自由選擇休假的'時間,以便更進一步提高員工工作效率和工作熱情,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本廠正式工、集體工。
三、帶薪休假條件:
1、遵守廠規廠紀,無重大責任事故和違章及治安事件。
2、無連續曠工行為。
3、年實際出勤工數不得少于240個(不包括婚、喪、產、探病等假)。
4、本人未受過行政等處分者。
四、形式:自主選擇
五、時間:每年3月底到12月底。
六、凡本廠干部員工,在符合第三條各款規定的前提下,在本廠工作滿5年(包含5年)者,每年可帶薪休假5天,滿10年以上者者(包含10年)每年可帶薪休假10天。
七、凡對本企業做出突出貢獻的員工,在本年度除符合規定享受正常帶薪休假外另獎勵帶薪休假5天。
八、凡對本企業做出突出貢獻、管理優異、成績顯著的中層領導,在本年度除符合規定享受正常帶薪休假外另獎勵帶薪休假5天。
九、程序:
1、達到帶薪休假條件的干部員工,在不耽誤本職工作及本部門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填寫《帶薪休假申請表》,經本單位領導及分管領導批準后,送交綜合辦。
2、綜合辦根據《帶薪休假申請表》,進行統一審核評定,并以書面形式將符合規定的帶薪休假人員名單通知各單位。
3、各單位根據具體休假時間安排休假,并在當月考勤及工資表中注明。
4、由于工作需要,達到帶薪休假條件而未能休假者,均按兩倍工資予以補償。
5、帶薪休假期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亦可以累計。
十、本制度從下發之日起生效執行。
帶薪年休假的法定標準
帶薪年休假的法定標準是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帶薪年休假是職工的權利,如不安排休假,也不按規定支付帶薪年休假工資的,屬于違法行為。帶薪年休假的時長是根據累計工齡計算的。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五條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
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二條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第三條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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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對于帶薪休假的規定是什么
帶薪休假的規定如下:1、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2、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3、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五條
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
勞動者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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