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勞動法試用期(最新勞動法試用期工資標準)
勞動法規定的試用期
勞動法規定的試用期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確定,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新勞動法關于試用期的規定有哪些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勞動合同3個月,無試用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二十條 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二十一條 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勞動法規定試用期多久
試用期一般不超過6個月。
試用期的時間要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確定,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試用期根據合同期限的不同,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冊鉛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因此,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關于試用期的相關知識:
1.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祥姿戚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謹陵期。
3.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法規定的試用期是幾個月
法律解析:
對于試用期的規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 勞動合同期限 不滿三個月的,不得 約定試用期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 無固定期限 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其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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