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續治療費(后續治療費屬于哪個賠償項目)
法院如何判后續治療費
一般會根據鑒定意見判。
【法律分析】
后續治療費,是指對損傷經治療后體征固定而遺留功能障礙確需再次治療的或傷情尚未恢復需第二次治療所需要的費用。司法鑒定的時候通常都是就受害人當時所受的人身傷害進行鑒定,但是有些人身傷害造成的結果是持續性的,往往需要通過很長一段時間的治療才可以恢復健康或者是盡可能的復原,后續治療一般會通過司法鑒定來鑒定費用。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依據法律,只有醫療費才可以申請“先予執行”。可以與醫院協調,先予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交通事故后續治療費有哪些
在遭受 人身損害 后,下列費用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通過 訴訟 程序解決: 1、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用。 器官功能恢復訓練,在受害人遭受 交通事故 損害后,在一個短期的治療周期內無法完成,在這種情況下,受害人可以在器官功能恢復訓練進行并完成某個治療后要求致害人支付。 2、適當的整容費用。 某些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面容毀損,但在治療周期內整容尚無法完成,在這種情況下,只有在整容發生后才能要求致害人支付。 3、其他后續治療費用。
后續治療費用一概不承擔
后續治療費,是指對損傷經治療后體征固定而遺留功能障礙確需再次治療的或傷情尚未恢復需二次治療所需要的費用。從概念可以看出,后續治療費的發生存在于兩種情形。
(一)受害人因傷致殘的情形。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1)后續治療費應包含的項目
后續治療費包含因后續治療確需的醫療費,以及所產生的必需的護理費、誤工費、交通費和住宿費
等費用。需要特別注意的是誤工費的認定,如果因傷害導致殘疾的,對于已經按照傷殘等級支付了殘疾賠償金的,不應再計算,只能賠償確實需要同往陪護人的誤工費,因為殘疾賠償金的性質是對受害人應當得到而沒有的收入的補償。
(2)適用后續治療費的條件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但沒有導致殘疾和死亡后果的情形,其中的賠償費用只規定了七項,即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第三款規定的是受害人死亡的情況,因受害人已經死亡,不可能存在后續治療的情形;只有第二款規定了受害人因傷致殘的情形,才存在后續治療的情況,即后續治療費只存在于造成人體傷害,雖經治療仍留有殘疾的損害賠償案件中。
(3)適用后續治療費賠償的條件
(二)傷情尚未恢復需二次治療的情形。
關于二次治療,因個人體質的不同、損害程度的不同、醫療機構之間診斷技術的差異,導致審判中的個案之間也存在有很大的區別。
拓展資料:
權利與義務相并存,對于賠償權利人要求賠償的二次治療費,必須是因賠償權利人的侵權行為所致。同時,該二次治療應以侵權行為所引發的首次治療為基礎。因為每個傷者傷情的不同、個人體質的不同、恢復情況的不同,致使首次治療與二次治療之間的時間間隔也會有長短的差別。在這個時間間隔中,若是由于非侵權行為人的行為導致的本不必要的二次治療或者二次治療中的加重原侵權行為人的費用,則不應由原侵權人,即賠償義務人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前一日。根據該規定,受害人若非持續誤工,誤工的時間則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若持續誤工,誤工的時間則從受到傷害耽擱工作之日計算至定殘之日的前一天。患者后續住院治療期間無法正常工作,屬非持續誤工,誤工時間應根據醫院出具的出院小結等材料上載明的住院時間確定。
后續治療費法律規定
后續治療費法律規定,是指對損傷經治療后體征固定,而遺留功能障礙確需再次治療的,或傷情尚未恢復需第二次治療所需要的費用。后續治療費包含因后續治療確需的醫療費,以及所產生的必需的護理費、誤工費、交通費和住宿費等費用。需要特別注意的是誤工費的認定,如果因傷害導致殘疾的,對于已經按照傷殘等級支付了殘疾賠償金的,不應再計算,只能賠償確實需要同往陪護人的誤工費,因為殘疾賠償金的性質是對受害人應當得到而沒有的收入的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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