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勞務費(什么是勞務費交易)
勞務費和工資有什么區別
勞務費和工資的區別是:
1、勞務費,也就是個人所得稅中的勞務報酬是指,個人獨立從事各種非雇傭的各種勞務所取得的所得。工資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單位依據法律規定、或行業規定、或根據與員工之間的約定,以貨幣形式對員工的勞動所支付的報酬;
2、計稅方式不同;
3、單位義務不同;
4、爭議解決程序不同;
5、適用法律不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第十三條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務費是什么
勞務報酬。
勞務費,即個人所得稅中的勞務報酬。是指個人獨立從事各種非雇傭的各種勞務所取所得的,它與工資薪金所得的區別在于勞務報酬是獨立個人從事自由職業取得的所得,而工資薪金所得屬于非獨立個人勞務活動。
勞務費記什么科目
勞務費指以貨幣或實物形式直接或間接支付給從事勞動人員的勞動報酬的各種費用。
如果是勞務公司,勞務費記入“主營業務成本”。
如果是一般企業,且不是經常性支付,可與“其他業務收入”對應,記入“其他業務支出”。
如果是聘用的臨時技術或管理或后勤人員,支付的勞務費應記入“管理費用”。
總之,除非本企業員工,一般臨時人員的勞務費都不記入“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發放勞務費的企業有責任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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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費是什么意思?
指提供勞動服務所取得的報酬。
勞務費,即個人所得稅中的勞務報酬是指個人獨立從事各種非雇傭的各種勞務所取得的所得,它與工資薪金所得的區別在于勞務報酬是獨立個人從事自由職業取得的所得。
勞務報酬是指所得:指個人從事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新聞、廣播、翻譯、審計、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
什么叫勞務費,應由公司交納還是員工?
勞務費是支付給非編制員工的勞動所得,適用于流動性大、技術含量不高、不宜套用公司工資、獎金、福利待遇的臨時雇傭人員。如清潔工、保安、司機等。無論公司業績好與壞,支付給他們的勞動報酬是不會變的。就可以不給他們發工資和獎金,改在當地地稅開勞務費發票(也要交稅)回公司報銷勞務費,這是回避勞動法關于員工薪酬待遇強制規定的合法手段。
工資和勞務費有什么區別
法律分析:工資性支出是指按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后支付的工資報酬;而勞務報酬一般是根據有關承攬合同、技術合同、居間合同等規定簽訂合同而取得的報酬。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享有權利義務,和用工單位存在著雇傭被雇傭的關系,用人單位除了支付工資報酬之外,還應履行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勞務報酬則不存在這種關系,其勞動具有獨立性、自由性,其行為受調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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