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繳費比例(機關醫療保險繳費比例)
醫保繳納比例多少
五險一金最低繳納比例如下:養老保險:單位繳納比例20%,個人繳納比例8%;醫療保險:單位繳納比例9%+1%,個人繳納比例2%+3;失業保險:單位繳納比例1%,個人繳納比例0.2%(備注:農業戶口不繳納;生育保險:單位繳納比例0.8%,個人不繳費;工傷保險:單位繳納比例0.8%,個人不繳費。事業單位醫療保險繳納比例為單位繳費比例20%,個人繳費比例8%。省直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大病醫療保險費和單位補充醫療保險費的繳費比例分別為8%、0.5%和7%。

醫療保險交費比例
【法律分析】:1、職工個人繳費比例,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職工繳費比例為本人工資收入的2%+3。
2、用人單位繳費比例,
用人單位繳費比例為在職職工工資總額的6%,隨著經濟發展,用人單位和職工繳費比例可作相應調整。
3、醫療保險個人繳費基數
個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為月繳費基數,單位以上一年度在職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
4、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
職工個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為月繳費基數,按2%繳費,由單位在其工資中按月代扣代繳。例:王某月工資收入為900元,線每月應繳基本醫療保險費為900元*2%8元。進入再就業服務中心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其基本醫療保險費,由再就業服務中心按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代為繳納,退休人員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5、職工醫療保險繳費年限
根據社保法規定,參加職工醫療保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規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達到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規定年限。為保持統籌基金收支平衡,切實保障退休人員醫療待遇水平,各統籌地區都對退休人員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的最低繳費年限作了相關規定,一般為20年~30年不等。
醫療保險是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進行繳納的,一般來說,繳費比例為本人工資收入的2%,無論是公司還是個人繳交的比例都是可以進行調整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
醫療保險繳費比例是多少
一般為用人單位繳納5%-7%,個人繳納2%。
用人單位按本單位從業人員月工資總額的5%—7%繳納,從業人員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費率不低于本人月工資總額的2%。
法律依據:《醫療保險條例》第七條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從業人員共同繳納。
其中用人單位按本單位從業人員月工資總額的5%—7%繳納,從業人員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費率不低于本人月工資總額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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