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火車票退票手續費(2020年火車票退票手續費怎么算)
火車票退票手續費新規定2020|春節火車票退票手續費
一、春節火車票退票費新規定
春運期間購買火車票后要退票的和我們平時購買火車票退票的規定大致是一樣的,退票收取的手續費如下:
開車前15天(不含)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費;
開車前48小時以上退票的,收取票價5%的手續費;
開車前24小時以上、不足48小時退票的,收取票價10%的手續費;
開車時間不足24小時退票的,收取票價20%的手續費。

火車票退票規則手續費2020
為配合各地政府落實疫情防控常態化措施,避免重復購票退票給旅客帶來不便,自發售2021年2月12日(正月初一)車票起,鐵路車票預售期調整為15天,即1月29日起售2021年2月12日(正月初一)車票。1月14日至1月28日,只發售2月11日(除夕)及以前的車票。
自1月29日起,旅客可在同一起售時間通過12306網站、鐵路12306手機App、電話訂票、自動售票機、車站窗口和代售點方式購買車票,具體起售時間可通過12306網站(含客戶端)查詢。
自1月14日起,旅客因行程改變需退票的,免收退票費的時間期限由原規定的開車前15天以上同比例調整為開車前8天(含當日)以上;7天及以內退票的,仍按48小時以上、48~24小時、24小時以內梯次退票收費規定執行;辦理改簽和變更到站業務時,仍不收取改簽費用;其他情況仍按原規定執行。
如遇疫情防控措施影響旅客出行需要辦理退票的,鐵路部門將及時公告相應退票措施。
2020年退票手續費是怎樣的?
1、客票預售期延長至60天后,對開車前15天(不含)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費。
2、在發站開車前,特殊情況也可在開車后2小時內。火車票網上訂票且未換取紙質車票的,可以于不晚于開車前2小時登錄網站辦理退票手續。
3、團體旅客必須在開車48小時以前辦理。
4、火車票退票手續費火車票退票手續費新規定實行梯次退票,網上退票手續費和其他退票方式扣費無異。對開車前15天(不含)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費。票面乘車站開車前48小時以上的,退票時收取票價5%的退票費。
開車前24小時以上、不足48小時的,退票時收取票價10%的退票費;開車前不足24小時的,退票時收取票價20%退票費。
用戶火車票網上預訂成功后,無論是否換取紙質車票,均可在車站售票窗口辦理改簽、退票手續,代售點是不能辦理退票的。
1、在開車前到車站安裝有銀行POS機的售票窗口辦理。
2、以下情形如下辦理:
已經換取紙質車票的,在票面指定的開車時間前,可到任意一個車站辦理。已經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辦理進站檢票手續但未乘車的,在乘車站經車站確認后辦理。已經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辦理進站檢票手續,但在乘車途中因傷、病或者承運人責任中途下車的,憑列車長出具的客運記錄在下車站辦理未乘區間退票手續。
2020春運火車票退票手續費
自1月14日起,旅客因行程改變需退票的,免收退票費的時間期限由原規定的開車前15天以上同比例調整為開車前8天(含當日)以上;7天及以內退票的,仍按48小時以上、48~24小時、24小時以內梯次退票收費規定執行;辦理改簽和變更到站業務時,仍不收取改簽費用;其他情況仍按原規定執行。
滿足以下①和②條件的車票不收取退票手續費,其他情況按照現有退改規則收取相應的費用。
①自2021年1月9日0時起,旅客在車站、12306網站(含手機客戶端)等各渠道辦理2021年1月8日24時前已購河北省內各站前往北京地區各站的旅客列車有效車票退票時,均不收取退票手續費,購買的鐵路乘意險一同辦理。
②自2021年1月7日0時起,旅客在車站、鐵路12306網站(含手機客戶端)等各渠道辦理2021年1月6日24時前已購列車的有效車票退票時,均不收取退票手續費,購買的鐵路乘意險一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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