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累犯(特殊累犯是指什么)
關于特殊累犯構成條件什么意思
特殊累犯的構成要件為:1、前罪被判處的刑罰和后罪應當判處的刑罰的種類及其輕重不受限制。2、前罪與后罪都必須是特定之罪即危害國家安全罪。這是構成特殊累犯的實質條件。3、前罪的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任何時間再犯危害國家安全罪或毒品犯罪的,都構成相應的特殊累犯。
【法律依據】
《刑法》第六十六條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時候再犯上述任一類罪的,都以累犯論處。
特殊累犯是什么
累犯,是指受過一定的刑罰處罰,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內又犯被判處一定的刑罰之罪的罪犯。累犯分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兩種。那么這兩種累犯有什么區別呢?1.一般累犯要求犯罪分子所實施的前罪和后罪都是故意犯罪。特別累犯,要求犯罪分子所犯的前罪和后罪,必須都是危害國家安全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2.一般累犯要求犯罪分子所犯的前罪和后罪,必須都是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包括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的犯罪分子。而危害國家安全、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的累犯不受是否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限制。3.一般累犯的犯罪分子后一個犯罪行為發生的時間,必須在前罪的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5年以內。危害國家安全的累犯不論何時再犯危害國家安全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的,都構成累犯,不受5年期限的限制。比如:甲犯盜竊罪判處3年有期徒刑,刑滿執行完畢后5年內又犯搶劫罪應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那么甲構成一般累犯。如果甲犯的是危害國家安全罪,此后經過10年又犯危害國家安全罪,那么甲構成特殊累犯。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六條?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時候再犯上述任一類罪的,都以累犯論處。
特殊累犯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特殊累犯的構成要件:1、前罪與后罪都必須是特定之罪即危害國家安全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2、前罪被判處的刑罰和后罪應當判處的刑罰的種類及其輕重不受限制。3、前罪的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任何時間再犯危害國家安全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的,都構成相應的特殊累犯。
【法律依據】
《刑法》第六十六條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時候再犯上述任一類罪的,都以累犯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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