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秘密法(美國商業秘密法)
商業秘密的法律保護有哪些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34條規定,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的規定。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18條關于侵害其他科技成果(包括商業秘密中的技術秘密)應承擔的民事責任的規定。
3、《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33條關于律師應當保守在執業活動中知悉的當事人的商業秘密的規定第40條規定,泄露當事人的商業秘密應承擔的行政責任。
更多關于商業秘密的法律保護有哪些,進入:查看更多內容
商業秘密的保護法
現在我國對于商業秘密的法律保護,主要有以下的這些相關法律并且其中做出了詳細的解釋:
(1)我國的《合同法》中對于商業秘密保護的具體措施如下:在進行合同的簽訂的時候,可以在所簽訂的合同中加入一些相應的條款來對商業秘密進行保護,合同中的當事人要嚴格遵守上面的這些條款。
(2)我國的《勞動法》中對于商業秘密保護的具體措施如下:在我國的《勞動法》中第22條的規定提到,在進行勞動合同的簽訂的時候,在所簽訂的勞動合同中,可以加入一些相關的條款約定當事人對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進行保密。在《勞動法》中的102條規定提到,如果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于合同中的保密條款有違反的行為,并且因為違反了行為給用人單位造成了經濟上的損害的,違反了條款的勞動者要承擔法律責任進行經濟賠償。
(3)我國的《反不正當競爭法》中對于商業秘密保護的具體措施如下:對于那些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的以下三種情況。第一種是,采用違反法律的手段例如偷竊、用經濟利益引誘或者威脅等手段為了得到商業秘密。第二種是對于被竊取的商業秘密進行公開使用。第三種是違反了有關于保守商業秘密的約定。違反了上述三種行為的當事人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我國的《刑法》中對于商業秘密的保護措施具體如下:《刑法》中規定如果對商業秘密進行侵犯的行為,若同時有造成嚴重后果的,當事人就會構成侵犯商業秘密罪。對于構成侵犯商業秘密罪的行為,當事人受到相關的法律制裁。
對于商業秘密的保護,除了法律制度上面的保護,還有其他一些保護措施。
(1)企業要加強門衛監管
對于企業的來訪者必須加強監督管理,來訪者必須表明自身的身份以及來訪的原因。人員出入的時候要進行登記管理,對于企業中的秘密區域要設立來訪者禁止進入的警告。
(2)企業的秘密區域要加強監督管理
企業要完善自身的監督系統,對于比較秘密的區域涉及到企業內部生產資料的地方,要安裝攝像頭等監控措施。
(3)企業要對各種資料信息加強管理
為了防止信息資料被竊取,企業要對內部的互聯網設備以及其他可以承載資料信息的載體進行有效的監管,以防止資料信息泄露。
(4)在企業的內部要建立保密制度
企業內部制度規則中,要建立相關的保密制度,并且企業內部的員工都要熟知其規則,并且按照企業的要求嚴格遵守,以防止員工不小心或者故意泄露商業秘密。
(5)企業要制定相關的保密協議
在與員工簽定勞動合同的時候,在勞動合同中要增添和商業秘密相關的保密協議,明確勞動者和企業的權利及義務。
(6)企業與他人合作的時候也要簽訂有關于保護商業秘密的合同。

商業秘密法律是如何保護的
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構成侵犯商業秘密罪,行為人會予以刑罰。《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條:侵犯商業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業秘密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一)以盜竊、賄賂、欺詐、脅迫、電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的;(三)違反保密義務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秘密的。明知前款所列行為,獲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該商業秘密的,以侵犯商業秘密論。本條所稱權利人,是指商業秘密的所有人和經商業秘密所有人許可的商業秘密使用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一十九 侵犯商業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業秘密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一)以盜竊、賄賂、欺詐、脅迫、電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的;(三)違反保密義務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秘密的。明知前款所列行為,獲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該商業秘密的,以侵犯商業秘密論。本條所稱權利人,是指商業秘密的所有人和經商業秘密所有人許可的商業秘密使用人。
文章版權聲明:除非注明,否則均為 六尺法律咨詢網 原創文章,轉載或復制請以超鏈接形式并注明出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