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假工資(喪假工資發放標準2022)
喪假工資發放標準是什么
法律分析:公司有規定的按照規定,沒有規定的按照工資的70%計算。關于非國有企業職工享受喪假的具體適用范圍及天數,首先應尊重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和企業規章制度的規定,當然,該規定不應少于關于國有企業職工的規定,若無規定,則可參照關于國有企業的規定執行。
三、喪假工資
1、喪假、路程假期間的工資應照發根據規定,在批準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職工的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
2、具體計算確定計算基數: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有約定的按約定,但該約定的計算基數不低于正常出勤月工資的70%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按以上原則計算的假期工資基數均不得低于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確定喪假日工資:以計算基數除以發生當月的計薪日。計薪日是指國家規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假日。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一條 勞動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喪假有工資嗎
法律分析:喪假有工資,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計算。用人單位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者喪假工資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喪假是指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以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由單位領導批準,可酌情給予1至3天的帶薪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八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第九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喪假扣工資嗎?
喪假一般是不扣工資的。國家規定,直系親屬的喪假為3天,非直系親屬的喪假為2天。喪假的直系親屬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喪假的。非直系親屬包括,祖父母兄弟姐妹姑嬸叔伯配偶父母等。所以根據法律和法規規定,勞動者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準,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在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沒有喪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喪假工資怎么發?
喪假工資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計算。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者喪假工資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者也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勞動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一條
勞動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國家規定喪假有多少天,喪假工資怎么發
1、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準,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 2、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都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3、在批準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職工的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根據以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勞動者依法享有帶薪休喪假的權利。因此,公司應當依照國家法律規定給予員工帶薪休喪假。 目前國家還沒有對非國營企業職工休喪假多少天作出具體規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一條 勞動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勞動法》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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