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裁員補償(勞動法裁員補償標準是應發工資)
勞動法規定裁員的補償標準是什么
單位裁員,勞動者可以獲得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者在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九條國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勞動者社會保險關系跨地區轉移接續制度。

勞動法裁員補償標準是什么
一、 勞動法 裁員補償標準是什么 《 勞動合同法 》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 企業破產法 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 勞動合同 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 合同訂立 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 工資 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 合同解除 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 法規 定解除或者 終止勞動合同 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 賠償金 。 二、企業該如何合法裁員 1、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并提供有關生產經營狀況的資料; 2、提出裁減人員方案; 3、將裁減人員方案征求工會或者全體職工的意見,并對方案進行修改和完善; 4、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報告裁減人員方案以及工會或者全體職工的意見,并聽取勞動行政部門的意見; 5、由用人單位正式公布裁減人員方案,與被裁減人員辦理 解除勞動合同 手續,按照有關規定向被裁減人員本人支付 經濟補償金 ,出具裁減人員證明書。 單位在進行裁員的時候,也是要滿足規定的條件,而不能借口效益不好裁員,這樣就屬于違法裁員,自然單位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對員工做出相應的賠償。而在合法裁員的時候也是需要做出補償,這里的性質不同,各位一定要注意進行區分。
勞動法裁員經濟補償金如何給
一、 勞動法 裁員 經濟補償金 如何給 《中華人民共和國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第(三)規定:“ 勞動合同 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 解除勞動合同 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 工資 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 合同解除 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根據以上規定,個別裁員的經濟補償計算方式為等同于規模裁減人員為:一個月提前通知金加工作年限乘月平均工資,其中月平均工資和工作年限均有上限。 二、企業經濟性 裁員的條件 《勞動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 用人單位依據本條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錄用人員的,應當優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 《企業經濟性裁減人員規定》第二條規定,“用人單位瀕臨破產,被人民法院宣告進入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達到當地政府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確需裁減人員的,可以裁員?!?《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 企業破產法 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 合同訂立 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用人單位裁員后,勞動合同解除后,用人單位對符合規定的勞動者應支付經濟補償金。不能因勞動者領取了失業救濟金而拒付或克扣經濟補償金, 失業保險 機構也不得以勞動者領取了經濟補償金為由,停發或減發失業救濟金。另外對于 公司裁員 的對象,也不是說可以隨心所欲的想裁減誰就可以的,在這方面法律上也是有嚴格的要求。
新勞動法裁員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一、新 勞動法 裁員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公司裁員 補償標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 工資 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 勞動合同 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根據以上規定,個別裁員的經濟補償計算方式為等同于規模裁減人員為:一個月提前通知金加工作年限乘月平均工資,其中月平均工資和工作年限均有上限。 二、企業該如何合法裁員 1、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并提供有關生產經營狀況的資料; 2、提出裁減人員方案; 3、將裁減人員方案征求工會或者全體職工的意見,并對方案進行修改和完善; 4、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報告裁減人員方案以及工會或者全體職工的意見,并聽取勞動行政部門的意見; 5、由用人單位正式公布裁減人員方案,與被裁減人員辦理 解除勞動合同 手續,按照有關規定向被裁減人員本人支付 經濟補償金 ,出具裁減人員證明書。 三、企業裁員法定條件 企業在兩種情況下可以裁減人員:一種情況是瀕臨破產,被人民法院宣告進入法定整頓期間;另一種情況是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達到當地政府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此外,企業裁減人員,還應當嚴格依照法律和有關規章規定的程序進行。企業只有具備了法定條件并嚴格按照法定程序進行,裁減人員才是合法的,以裁減人員的方式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才是有效的。 企業想要裁員也不是隨隨便便就可以的,按照規定必須要滿足了規定的條件,那么才是合法的裁員,不然的話提前與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這就屬于違法行為。而被裁減的員工,企業也需要結合實際的情況對其作出相應的補償,上文就裁員的補償標準進行了介紹,希望可以為你提供一些幫助。
勞動法裁員補償標準
一、勞動者存在《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規定之情形,且用人單位據此與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無需向勞動者支付任何賠償。 二、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十一條之規定,與勞動者 解除勞動關系 的,用人單位需向勞動者支付 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 三、除上述理由外用人單位非法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或者即使存在《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十一條之規定的情形,但勞動者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即:“ (一)從事接觸 職業病 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 喪失勞動能力 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 女職工 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 退休年齡 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 法規 規定的其他情形?!庇萌藛挝恍钁凑?經濟補償金 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 賠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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