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停薪留職(公務員停薪留職讀研究生)
公務員和事業單位 可以允許停薪留職考研嗎
1、不可以,公務員這職業比較特殊,也是國家授權執法人員,沒有辦法進行停薪留職。
2、雖然本科生滿足條件參加1月的研究生統考,與正式研究生一樣,但通過考生后需要脫產學習,即為全日制讀研,大多數單位是不同意的,估計要辭職了。而且新公務員一般5年內是不許辭職的,也就相當于不許考了。
公務員停薪留職
停薪留職這政策在國家公務員法出臺已廢除。現在沒有停薪留職這說法了。按照公務員法規定,科級到處級干部可提前內退,一般為十年休假。停薪留職政策在國企,事業單位有制度。一般為24個月。到期不報到視為自動開除。
停薪留職合同是指為了使特定職工有期限離崗停薪并保留職工身份,而由用人單位與該職工依法簽訂的,約定停薪留職期間雙方相互權利和義務的合同。該合同產生于20世紀80年代,只適用于原固定職工,不適用勞動合同制職工。
停薪留職是80年代初的事物,《勞動人事部、國家經濟委員會關于企業職工要求“停薪留職”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停薪留職的時間一般不超過二年。停薪留職期間,不升級,不享受各種津貼、補貼和勞保福利待遇;因病、殘而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可按退職辦法處理。
停薪留職人員在從事其他收入的工作時,原則上應按月向原單位繳納勞動保險金,其數額不低于本人原工資的20%。
《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第七條停薪留職”的職工愿意回原單位工作的,用人單位應當與其簽訂勞動合同,明確權利義務關系。如果用人單位不能安排工作崗位而職工又愿意到其他單位工作并繼續與原單位保持勞動關系的,應當按照勞動部《關于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七條規定辦理,停薪留職規定即職工與原單位保持勞動關系但不在崗的,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
考上公務員能停薪留職嗎
首先,考上公務員后是不能停薪留職的。根據新的公務員法的規定,現在不存在停薪留職的說法了。但是公務員從科級做到處級干部的,是可以提前內退的,并且可以享受十年休假。
雖然公務員比較特殊,沒有辦法停薪留職。但國企、事業單位是員工可以選擇停薪留職的。想要享受停薪留職這個政策的考生,可以選擇事業單位或者國企入職。但是要記住,停薪留職的期限一般是一年,特殊情況可以申請兩年。但是,兩年后沒有返崗的屬于自動離職。
考上公務員能停薪留職嗎
公務員可以停薪留職規定
一、公務員停薪留職政策有哪些?
根據最新的《公務員法》,國家公務員停薪留職已被取消。即使是由于身體原因需要進行醫學治療,需要請求帶薪休假的,也是不會被批準的,該項規定是由于公務員工作的特殊性質所決定的,對于那些不能持續上班的,予以解聘。
《公務員法》第八十八條 公務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辭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連續兩年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二)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機關調整、撤銷、合并或者縮減編制員額需要調整工作,本人拒絕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務員義務,不遵守法律和公務員紀律,經教育仍無轉變,不適合繼續在機關工作,又不宜給予開除處分的;
(五)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
二、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規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公務員可以辦停薪留職嗎
法律分析:停薪留職這政策在國家公務員法出臺已廢除。按照公務員法規定,科級到處級干部可提前內退,一般為十年休假。按照我國公務員法的規定,公務員這職業比較特殊,也是國家授權執法人員,沒有辦法進行停薪留職。而現行公務員法規定國家公務員的辭職需要經過審批,未服務滿年限不得辭職,擅離職守的要給予處分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七十一條 國家公務員辭職,應當向任免機關提出書面申請;任免機關應當在三個月內予以審批。審批期間,申請人不得擅自離職。
國家行政機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規定國家公務員三至五年的最低服務年限;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不得辭職。
在涉及國家安全、重要機密等特殊職位上任職的國家公務員,不得辭職。
第七十二條 國家行政機關對違反本條例第七十一條規定擅自離職的國家公務員,給予開除處分。
第七十三條 國家公務員辭職后,二年內到與原機關有隸屬關系的企業或者營利性的事業單位任職,須經原任免機關批準。

現在公務員還允許停薪留職嗎
根據新的公務員法的出臺,現在已經不存在停薪留職的說法了。但是,根據新公務員法的相關規定,公務員從科級做到處級干部的,是可以提前內退的,可以享受十年休假。雖然公務員比較特殊,沒有辦法進行停薪留職。但是停薪留職政策在國企、事業單位是員工可以享受的。停薪留職的期限一般是一年,特殊情況可以申請兩年。
但是,兩年后沒有返崗的屬于自動離職。
現在公務員還允許停薪留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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