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業認定條件(小型微利企業認定條件2020)
2022年小型微利企業的認定條件
2022年小型微利企業認定標準如下: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或者禁止的行業。對工業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三十萬元,從業人員不超過一百人,資產總額不超過三千萬元。其他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三十萬元,從業人員不超過八十人,資產總額不超過一千萬元。小型微企業能夠大量的創造就職崗位,促進經濟發展,以及社會的穩定,在社會上擁有很高的地位。受到市容整頓、經營場所經常變遷、租金費用上升、行業管理條例限制等因素的干擾,加之多數從業者的文化水平不高、經營能力較弱,以及資金短缺、經營分散與場地缺乏,小型微利企業的發展空間受到較大程度制約。小型微利企業與政府之間缺少經常性聯系與溝通,惟一的聯系就是稅收或登記,即便有自辦的協會之類組織,但由于組織不力,多數個體工商戶也很難從中得到所需的服務。小型微利企業與所在社區聯系也比較松散,難以得到當地社區的服務。小型微利企業的從業者多數都未辦理社會保險,即使辦了的也是自己承擔全部費用,這成為小型微利企業從業者的一大后顧之憂。
拓展資料:受到市容整頓、經營場所經常變遷、租金費用上升、行業管理條例限制等因素的干擾,加之多數從業者的文化水平不高、經營能力較弱,以及資金短缺、經營分散與場地缺乏,小型微利企業的發展空間受到較大程度制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九十二條??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所稱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并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1、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2、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小型微利企業的認定條件最新
工業的小微企業中從業人數少于100人,資產總額少于3000萬元的。其他行業的小微企業,從業人數少于80人。企業的資產總額少于1000萬元,每年應納稅所得額少于30萬元的,工業中的小微企業納稅所得額也是少于30萬元。小微企業,是根據工信部、國家統計局、發展改革委和財政部發布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以企業營業收入、從業人員和資產總額的規模為劃分依據,把不同行業企業劃分為大型企業、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四類,小微企業可以理解為其中的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稅收中的小型微利企業的概念和與小微企業略有不同。
主要包括哪些標準?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為小型微利企業。
綜上所述,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無論是采用查賬征收方式還是核定征收方式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均可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企業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的,應當匯總計算總機構及各分支機構的從業人數、資產總額、年應納稅所得額,依據合計數判斷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所稱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并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一)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二)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小型微利企業如何認定標準
小型微利企業認定標準如下: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或者禁止的行業。對工業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三十萬元,從業人員不超過一百人,資產總額不超過三千萬元。其他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三十萬元,從業人員不超過八十人,資產總額不超過一千萬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所稱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并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所稱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并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1、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2、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小微企業認定標準
一、農、林、牧、漁業。營業收入500萬元以下、50萬元以上的為小型企業,營業收入5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二、工業。營業收入2000萬元以下、300萬元以上,且從業人員20人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三、批發業。從業人員5人以上,且營業收入5000萬元以下、10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5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三、零售業。從業人員5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500萬元以下、100萬元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四、交通運輸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上,且營業收入3000萬元以下、200萬元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2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五、倉儲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0萬元以下、100萬元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六、住宿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以下、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七、餐飲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以下、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八、信息傳輸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0萬元以下、100萬元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九、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0萬元以下、5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5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物業管理。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0萬元以下、5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5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一、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資產總額8000萬元以下、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資產總額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二、其他未列明行業。從業人員300人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0人以下、10人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三、小微企業需具備的其他條件。創業貸款中的小微企業,是指符合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小型微利企業的特點主要體現在“小型”和“微利”上。
除了要求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業以外,還包括三個標準:
一是資產總額,工業企業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其他企業的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二是從業人數,工業企業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其他企業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
三是稅收指標,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
參考資料: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小微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及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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