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求助(法律求助電話是什么)
怎樣申請法律援助?
條件如下:
申請法律援助的條件,是要求當事人符合的條件是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因此經濟狀況是申請法律援助時一個重要的判斷因素,而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法律援助的律師,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人給予無償提供法律服務的一項法律保障制度。因此當事人申請法律援助的時候,也應該出具相關的財產狀況證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五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本人及其近親屬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法律援助條件
一、對法律援助人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規定獲得的法律援助補貼,免征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
二、法律援助機構向法律援助人員支付法律援助補貼時,應當為獲得補貼的法律援助人員辦理個人所得稅勞務報酬所得免稅申報。
三、司法行政部門與稅務部門建立信息共享機制,每一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開始前,交換法律援助補貼獲得人員的涉稅信息。
四、本公告所稱法律援助機構是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第十二條規定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群團組織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第六十八條規定開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按照本公告規定為法律援助人員辦理免稅申報,并將法律援助補貼獲得人員的相關信息報送司法行政部門。
五、本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本公告應予免征的增值稅,在本公告下發前已征收的,已征增值稅可抵減納稅人以后納稅期應繳納稅款或予以退還,納稅人如果已經向購買方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票,在將專用發票追回后申請辦理免稅;按照本公告應予免征的個人所得稅,在本公告下發前已征收的,由扣繳單位依法申請退稅。
什么是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或者非政府設立的合法律所組織法律援助的律師,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人給予無償提供法律服務的一項法律保障制度。法律援助是一項扶助貧弱、保障社會弱勢群體合法權益的社會公益事業,同時也是中國實踐依法治國方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舉措。法律援助是法律化、制度化的行為,是國家社會保障制度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受援對象為經濟困難者、盲聾啞人、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或者經人民法院指定的特殊對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五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本人及其近親屬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法律援助是干什么的
所謂法律援助主要指的就是保障經濟困難的公民可以獲得必要的法律服務,來促進與規范法律援助的相關工作,為了符合法律援助相關條件的公民,去提供法律方面的咨詢、代理或者刑事方面的辯護等無償的相關法律服務。
法律分析
其實有關法律援助簡單來說就是政府所設立的,免費給那些不能負擔官司費用的公民去打官司。為了去保障經濟困難的公民可以獲得必要的法律服務,是通過國家的撥款所設立的專門為需要律師服務但是經濟困難沒有能力去聘請律師的弱勢群體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必須要有律師提供相應的法律幫助而自己又沒有聘請律師的一些特定人員,就比如刑事案件當中可能被判處了無期徒刑與死刑的、未成年人犯罪等相關人員去提供無償的法律服務,而設立的一種專門法律服務機構。 國家撥款所設立的專門為需要律師服務但是經濟困難無力聘請律師的一群弱勢群體及其法律法規規定必須要有律師提供法律幫助而自己又沒有聘請律師的一些特定人員去提供無償法律服務,而專門設立的一種相應的法律服務機構。
法律依據
《法律援助條例》
第四條 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監督管理全國的法律援助工作??h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監督管理本行政區域的法律援助工作。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和地方律師協會應當按照律師協會章程對依據本條例實施的法律援助工作予以協助。
第十條 公民對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前款規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項作出補充規定。公民可以就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事項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咨詢。
第十一條 刑事訴訟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一)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后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二)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三)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第十二條 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無須對被告人進行經濟狀況的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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