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將影響婚姻生活(民法典在婚姻領域的改變)
最新的民法典頒布后,婚姻家庭規則將發生哪些重大變化
法律分析:增設了收養相關的原則性條款以及親屬的相關規定
收養應當遵循最有利于被收養人的原則,保障被收養人和收養人的合法權益。禁止借收養名義買賣未成年人。親屬包括配偶、血親和姻親。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為近親屬。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為家庭成員。去掉了晚婚晚育的規定。目前人口結構老齡化,新增人口在減少,國家已經不鼓勵晚婚晚育了。禁止結婚的情形有變化。禁止結婚的情形中去掉了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內容。畢竟醫學在發展,而且對于所謂的不應當結婚的疾病也沒辦法完全列舉,不具有可操作性,更重要的是疾病也不應該作為禁止結婚的情形,不應該因身患疾病而剝奪擁有婚姻的權利。導致婚姻無效的情形有變化。導致婚姻無效的情形刪除了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內容。也就是說疾病不屬于導致婚姻無效的情形。任何人都享有婚姻的自由,不因疾病而被剝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一條 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
第一千零四十三條 家庭應當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庭成員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
民法典正式施行,它將怎樣影響我們的生活?
民法典的施行,大家可得注意了!
2020是糟糕的一年,過去的一年我們經歷了很多不好的事情,疫情的到來給我們帶來了很大的麻煩,但好在,在我們的不懈努力下,我們克服了這些困難,盡管現在的疫情還沒有結束,但是已經得到了緩解,只不過我們還不能松懈,在外出門的時候一定要戴好口罩,經常開窗通風,這不僅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他人負責。
2021年的第一天,我們就迎來了一件大好消息,中國第一部民法典正式實施,這部法典歷經五年的時間,經過無數次的完善和修改,頒布之后,也正是意味著我國將進入一個法典化的時代。其中,民法典中對于很多方面的問題都進行了規范,今天就帶大家來普及一下。
高空拋物有保障!
高空拋物傷人事件屢見不鮮,可是一直都沒有一個正規的法律法規對這一罪責進行規范。在民法典頒布之后就不一樣了,民法典中明確禁止高空拋物,如果因為高空拋物給公民造成了傷害,侵權人將依法承擔所有的侵權責任。
神圣的婚姻不容侵犯!
婚姻在民法典中有明確的規定,民法典加大了對于婚姻中無過錯方的保護,如果婚姻中一方具有冷暴力、家庭暴力、重婚等過錯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游戲裝備也是錢!
曾經對于游戲裝備上是沒有規范的,但是即日起,游戲裝備也是錢,民法典規定網絡虛擬物品都依法受到保護。
無良物業請注意!
我們的生活居住方面,小區物業不得通過停水停電等一系列的手段來催促業主繳納物業費。
不僅這些,民法典對于合同、見義勇為、租戶糾紛等等都有明確的規范。這是一件非常棒的事情,我們的生活因為民法典的頒布受到了更多的保障,為國家點贊!
《民法典》帶來的婚姻關系新變化(一)
明年即將生效的《民法典》中的婚姻家庭編是以現行婚姻法、收養法為基礎,在堅持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等基本原則的前提下,結合社會發展需要,修改了部分規定,并增加了一些新規定。這些新的變化,將對婚姻家庭關系帶來深遠影響。
今天我將們先來看看《民法典》對締結婚姻關系上的一些新變化。
一、將疾病婚姻從無效轉變為可撤銷。
目前 《婚姻法》中將“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事由,作為禁止結婚的情形,認為、該類婚姻屬于無效婚姻。《婚姻法》的這些規定出臺后,現實生活中一直存在爭議。
一方面,結婚自由是公民的憲法權利,以患有某些疾病為由就宣告婚姻無效有直接侵犯公民婚姻自由權的嫌疑。因為,患有某些疾病雖然會給當事人的生活帶來重大影響,但如果締結婚姻的雙方對此都已經知曉且愿意承受這些影響,如果直接用國家公權力予以干預,這就相當于剝奪了當事人的家事自主權。
另一方面,隨著醫療技術的發展,很多以前被認為難 以治療的疾病今天也能得到有效的治療,今天難以治療的疾病,說不準明天就有醫學上的突破讓它變得容易治療起來。既然在醫學上至今為止也并沒有任何一份形成了共識的文件列出有哪些疾病屬于禁止結婚的疾病,這也容易導致法官在審判實踐中也難以衡量具體該以什么為標準。
反之,如果不禁止有疾病的人結婚,則將會讓婚姻變得更為容易,進而更有助于降低婚姻關系的安全系數,讓婚姻當事人更為理性、更為謹慎的選擇是否要踏進婚姻的殿堂。
在《民法典》的婚姻家庭篇中,立法者關注到了存在的這些問題,將疾病婚姻從無效轉變為可撤銷,將是否結婚的最終決定權交給當事人自己決定,前提是患病的一方在婚姻登記前要履行告知義務,否則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
這種新變化保護了那些存在重大疾病但又有結婚意愿的當事人享有締結婚姻的自由,切實體現出了對公民婚姻自由的保護。
看到這里可能會有人會問,到底哪些疾病屬于重大疾病,需要在締結婚姻前就告知對方呢?
在實務中,法官一般都會參考中國保監會、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在2006年聯合做出的重大疾病行業標準定義來進行認定。
二、放寬了請求撤銷脅迫婚姻的起算時間。
目前的《婚姻法》中,將受脅迫一方請求撤銷婚姻的期間起算點規定為“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在《民法典》的婚姻家庭編中則將這個起算點變更為“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這項改變,在立法上也體現出了對受脅迫方權益更為確切的保護。
三、增加 了無效婚姻或者被撤銷婚姻中,無過錯方請求損害賠償的權利。
賦予無過錯方請求損害賠償的權利,是《民法典》的婚姻家庭編里新增加的內容,這有利于保障無過錯方的權益,彌補其物質或精神上的損失。
這一規定也體現了民法中的信賴利益保護原則。在結婚行為中,婚姻之所以被宣告無效或撤銷,往往是因為一方的過錯所致,而信賴婚姻有效的一方當事人是無過錯的一方。賦予無過錯方損害賠償權,讓無過錯方有了可操作的救濟途徑,這種立法變化值得點贊。
需要特別提醒的是,對無效婚姻或被撤銷婚姻中的當事人,不適用《民法典》的婚姻家庭編中有關夫妻財產制的規定,雙方在法律上只是同居者關系,同居期間取得的財產不能當然地視為雙方共同財產。
相信《民法典》正式實施后,司法實務將會對婚姻行為無效的過錯認定和賠償范圍、賠償標準等以司法解釋的方式作出進一步的明確規定。

民法典的實施,對我們的生活有何影響?
民法典的誕生就是為了保護我們每個人擁有更好的權利和義務。所以我們每個人都應該感謝他的誕生。那就是我們每個人的正義天使。俗話說無規矩不成方圓。只要我們每個人都遵循里面所說的。那么這個世界就會明亮了很多。它對我們的生活影響太大了。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我們來看看有哪一些對我們的生活比較影響大的:
第一條 離婚冷靜期
這一條就有一點爭議大了,我在這里也簡單的說一下,因為我之前也有一篇是針對這這一條規定所展開說的。今天就說他其中的好處吧:離婚冷靜期主要的好處就是那些因為沖動而離婚的人,有這么一個月的時間可以在冷靜的思考,萬一他們不想離婚了呢?
?第二條 孩子給游戲大額的充值
可以退款,這一條就真的太人性化了。不難看到,現在的孩子很多都在上了近視眼鏡,除了認真學習的學生之外,還有很多是打游戲的小孩,他們玩的都是父母的手機去打游戲,有的也有自己的零花錢去充值游戲。當然這里的大額充值是大到什么程度都不知道了,所以即便可以退款的情況下,父母還是要多多監督自己的孩子。
第三條 在職場校園被性騷擾
面對性騷擾,要勇敢的說不,背后有法律幫你撐腰的。一定要說出來,不要讓那些可惡的禽獸活的那么瀟灑,應該要受到應有的懲罰。
第四條 高空拋物
現在走在路上也是杞人憂天了。要么就是道路坍塌,要么就是被人砸到東西。現在法律規定等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傷,要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以上這幾點我認為是在我們生活中經常發生的影響比較大的,其他的還有很多你們自己去看吧。
民法典與婚姻法沖突如何適用
婚姻法作為民法典的婚姻家庭編納入了民法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條本編調整因婚姻家庭產生的民事關系。
第一千零四十一條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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