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的危害(酒駕的危害心得體會)
酒駕的危害有哪些 盤點酒駕的危害
1、如果喝酒很多,因為酒精可以麻痹我們的神經系統,這時候我們的行動笨拙,反應遲鈍,操作能力降低,如果開車的話,沒辦法和正常人一樣控制油門、剎車及方向盤,如果出現緊急情況,出現事故也是必然的。
2、另外喝酒之后我們的反應能力會降低,注意力分散,判斷能力降低。酒后的人對光、聲的反應的時間延長,從而無法正確判斷安全間距與行車速度,不能準確接收和處理路面上的交通信息,從而容易導致事故的發生。
3、還有就是喝酒后視覺會變得不好,會導致視力下降,導致不能發現和領會交通信號、交通標志標線,對處于視野邊緣的危險隱患難以發現。
4、喝酒之后大家都知道,人會變得比較大膽,比較容易感情用事,變得比較沖動,開車也會速度比較快,這樣容易出現交通事故。
5、喝酒之后,因為酒精的作用,整個人會變得比較疲勞,易犯困、疲勞和打盹,表現為駕車行駛不規律、空間視覺差等疲勞駕駛行為。
酒駕的危害都有什么
酒后駕車不但會引發嚴重的交通事故,一旦被發現酒駕,駕駛員會被暫扣六個月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酒后駕駛的是營運車輛的,吊銷司機的機動車駕駛證,并規定十年內該酒駕者,不得重新考取機動車駕駛證,即使在限期期滿后,重新取得了機動車駕駛證,也不得重新駕駛機動車。如酒后駕車造成嚴重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酒駕的后果是什么?
醉酒駕駛的危害:1. 觸覺能力降低,精神亢奮。2. 判斷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3. 視覺模糊。4. 心態不正常。5. 易疲勞。【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酒駕的危害有哪些至少寫三條
醉酒駕駛的危害有:
(一)觸覺能力降低,精神亢奮。飲酒后駕車,由于酒精的刺激和麻醉作用,人的手、腳的觸覺較平時降低,往往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剎車及轉向系統,并且容易興奮,過分地自信。
(二)判斷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飲酒后,對光、聲剌激反應時間延長,本能反射動作的時間也相應延長,感覺器官和運動器官如眼、手、腳之間的配合功能發生障礙,無法正確判斷距離、速度。
(三)視覺模糊。飲酒后可使視力暫時受損,視像不穩,辯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發現和正確判斷交通信號、標志和標線。同時飲酒后視野大大減少,視像模糊,眼睛只盯著前方目標,對處于視野的危險隱患難以發現,易發生事故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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