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國土規劃局(深圳國土規劃局官網)
深圳市房地產管理若干規定
第一條 為加強深圳市土地管理,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發展房地產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深圳市人民政府(以下簡稱市政府)對轄區內的土地實行統一規劃,統一征用,統一開發,統一出讓;對房地產實行統一測繪查丈,統一登記發證,統一進行行業管理和市場管理;統一管理土地開發基金。第三條 深圳市規劃國土局(以下簡稱市規劃國土局)是深圳市國土管理、房地產行業和市場(福利商品房、微利商品房除外)的主管部門,負責本規定的實施。
市規劃國土局向各行政區及街道辦事處、鎮派出的分支管理機構,按劃定的職責實施對房地產行業和市場的管理。第四條 深圳市征地工作由市規劃國土局負責,各區及各街道辦事處、鎮、村應予積極支持和配合,其它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向農村征用土地。第五條 在本市范圍內的合作建房,是指一方或多方出地、一方或多方出資合作開發經營房地產并進行產權分成的行為的。合作建房視同房地產轉讓。第六條 以招標、拍賣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其土地使用權已核準登記并領有《房地產證》的,可以與他方合作建房。第七條 凡屬減免地價款或通過行政劃撥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企業、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經市規劃國土局批準并按市場價格補足地價款后,可以與地方合作建房。第八條 合作建房的出資方必須是在市規劃國土局注冊的房地產開發公司。第九條 下列用地,不得用以合作建房:
(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部隊、教育、文化、衛生、科研單位的非營利性用地;
(二)市政公共設施的非營利性用地;
(三)農村住宅用地;
(四)法律、法規限制的其他用地。第十條 經市規劃國土管理部門劃定為非農用地的,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視為有償受讓用地,可以與地方合作建房,但建成的房地產只能自用或出租。需轉讓的,應經市規劃國土局批準并辦理土地使用權轉讓手續。第十一條 合作建房的各方應訂立合作建房合同,并于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市規劃國土局提出申請,市規劃國土局于接到申請之日起三十天內給予批復。第十二條 申請合作建房應提交下列文件:
(一)合作建房申請書;
(二)《房地產證》或用地紅線圖;
(三)合作建房合同;
(四)房地產開發公司資質證書。第十三條 經批準合作建房的房地產,可按市政府的規定進行預售或銷售。第十四條 下列當事人可以在深圳市內購買商品住宅:
(一)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居民;
(二)持本市暫住證滿五年,且遵紀守法的十八周歲以上的非本市居民;
(三)在本市注冊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經市政府批準設立的其他組織。第十五條 境外和其他組織,外國人、華僑、港、澳、臺同胞及在境外中資機構服務的國內人員,可在本市購買外銷商品住宅。第十六條 福利商品房、微利商品房的購買和轉讓等,按照市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第十七條 房地產買賣應按市規劃國土局核定的內外銷范圍及對象進行。凡核定為內銷的商品住宅,不得賣給境外的組織和個人,凡核定為外銷的商品住宅、可以外銷也可以銷售給境內的組織和個人。第十八條 房地產轉讓價格有增值的,轉讓人應向市規劃國土局按土地增值額的百分之二十交納土地增值費。
土地增值額按下列公式計算:
土地增值額=房地產出售價-上次房地產購入價-房屋改良投資。
如果房地產為第一次出售,則:土地增值額=房地產出售價-建造成本價(1+40%)。
上款規定的建造成本不包括利息和管理費。第十九條 自1993年1月1日起,通過招標,拍賣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第一次轉讓房地產時,免交土地增值費。第二十條 本規定頒布前,以協議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或已發生轉讓的房地產,其土地增值費交納標準和土地增值額的計算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土地增值費交納標準
(一)土地增值額未超過前次轉讓地價百分之一百者,征收百分之四十;
(二)土地增值額超過前次轉讓地價的百分之一百、未超過百分之二百者,除按前項規定辦理外,其超出部分,征收百分之六十;
(三)土地增值額超過前次轉讓地價百分之二百、未超過百分之三百者,除按前兩項規定分別辦理外,其超出部分,征收百分之八十;
(四)土地增值額超過前次轉讓地價百分之三百者,除按前項規定分別辦理外,其超出部分,收取百分之百。
二、土地增值額按下列公式計算:
土地增值額=房地產出售價-房地產購入價格×(1+銀行利率-房屋折舊率)的n1次方-房屋改良投資×(1+銀行利率-改良部分折舊率)n2次方。
式中:n1為購置房地產到出售房地產的年限,n2為改良房屋到出售房地產的年限,銀行利率采用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分行規定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房屋折舊率和改良部分折舊率按百分之二計算。
房地產第一次出售時,房地產購入價格按下式計算:
房地產購入價格=房地產基本價格(即成本價+計劃利潤+出售營業稅)
主管城市規劃大權 深圳市規劃局的主要職能有哪些?
2004年8月23日,深圳市規劃局正式掛牌成立。市規劃局是在原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市住宅局的基礎上新設立的部門,主管全市城市規劃、勘察設計及地名管理工作。對于很多深圳市民來說,想必都不是清楚市規劃局的主要職能有哪些?下面,我們一同來了解。
2004年8月23日,深圳市規劃局正式掛牌成立。市規劃局是在原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市住宅局的基礎上新設立的部門,主管全市城市規劃、勘察設計及地名管理工作。對于很多深圳市民來說,想必都不是清楚市規劃局的主要職能有哪些?下面,我們一同來了解。
深圳市規劃局的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規劃、勘察設計及地名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市實際,研究起草有關城市規劃、勘察設計及地名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二)組織開展城市發展的戰略研究;參與制定全市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城市建設年度計劃;參與大中型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論證。
(三)組織編制全市總體規劃、城市近期建設規劃、次區域規劃、分區規劃、法定圖則、綜合交通規劃和市政規劃;負責審批詳細藍圖和城市設計;承辦市政府委托的規劃編制審批工作;綜合平衡與城市規劃相關的專業規劃、專項規劃;參與編制全市土地利用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和年度土地開發供應計劃(含農用地轉用計劃和土地儲備計劃)。
(四)管理、指導全市各類建設項目的規劃實施工作,負責建設用地的使用管理;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簡稱“一書兩證”)及建設用地方案圖,根據規劃調整建設項目選址及用地方案圖;指導監督規劃設計方案招投標工作;負責建設項目的規劃設計審查及相應的管理;負責建設項目的規劃驗收,指導監督建設工程勘測、驗線工作。
(五)負責地名的命名、更名和注銷工作,建立地名檔案;負責指導城市規劃基礎信息資料的管理工作。
(六)負責組織對城市規劃實施進行檢查;對各類建設項目實施規劃監督管理。
(七)負責全市勘察、設計、規劃的行業管理工作,制定行業發展的規劃和計劃;負責權限內勘察設計成果的管理。
(八)負責城市規劃展廳的管理工作。
(九)建立完善與企業對話溝通制度,提供高效服務。
(十)承擔市規劃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公明分局在哪
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公明分局在光明新區觀光路3009號(光明新區會展中心內)
光明新區會展中心
地址:光明新區觀光路3009號
深圳市各區國土局辦公地址和聯系電話是多少?
深圳市有很多,以下列出各區國土局辦公地點及聯系方式:
1、羅湖、鹽田登記點:愛國路3046號惠名大廈(原羅湖國土分局辦公樓)1樓25527695
2、福田登記點:福田區新聞路69號(原福田國土分局辦公樓)1樓83139079
3、南山登記點:深南大道11008號(原南山國土分局辦公樓)1樓(南山區深南大道麒麟立交西北側 )26978467
4、設計大廈登記點:福田區振華路設計大廈2樓83787082
5、蓮花大廈登記點:紅荔西路蓮花大廈附樓1樓(原市住宅局辦公樓)83212184
6、寶安登記點:深圳市寶安區寶城前進路293號27820119
7、龍崗登記點:深圳市龍崗區中心城建設大廈8樓。28918176
擴展資料:
國土資源局:同義詞?國土局一般指國土資源局,根據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于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1號),設立國土資源部,為國務院組成部門。
主要職責:
1、承擔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海洋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責任。組織擬訂國土資源發展規劃和戰略,開展國土資源經濟形勢分析,研究提出國土資源供需總量平衡的政策建議。
參與國家宏觀經濟運行、區域協調、城鄉統籌的研究并擬訂涉及國土資源的調控政策和措施。編制并組織實施國土規劃,制定并組織實施國土資源領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和循環經濟的政策措施。
2、承擔規范國土資源管理秩序的責任。起草國土資源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并監督實施,制定地質環境保護的政策、規章,制定國土資源調查評價技術規程,擬訂國土資源開發利用標準。指導地方國土資源行政執法工作,調查處理國土資源重大違法案件。
3、承擔優化配置國土資源的責任。編制和組織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計劃。
指導和審核地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規劃,組織編制礦產資源、海洋資源、地質勘查和地質環境等規劃以及地質災害防治、礦山環境保護等其他有關的專項規劃并監督檢查規劃執行情況。參與報國務院審批的涉及土地、礦產的相關規劃的審核。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國土資源局

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地址和電話
市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
地址:福田區振興路3號建藝大廈(原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辦公樓),郵編:518031
聯系電話:83788126(咨詢信訪),83788724(處長值班),83788111(語音查詢),83788585(投訴),83788654(傳真)
市國土資源和房地產管理局蓮花大廈業務受理窗口
地址:福田區紅荔西路蓮花大廈附樓一樓(原市住宅局辦公樓),郵編:518026 聯系電話:83255815(咨詢信訪),83253766(傳真)
市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寶安分局
地址:寶安區30區前進一路293號(原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寶安分局辦公樓),郵編:518101
聯系電話:27820119(咨詢信訪),27820111(科長值班),27820123(投訴),27820117(傳真)
市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龍崗分局
地址:龍崗區中心城建設大廈(原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龍崗分局辦公樓),郵編:518127
聯系電話:28918276(咨詢信訪),28918990(科長值班),28918176(投訴),28918777(傳真)
市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地政和監察分局
地址:福田區新聞路69號(原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福田分局辦公樓),郵編:518034
聯系電話:83139123(咨詢信訪),83139024(科長值班),83139079(投訴),83139160(傳真)
市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各管理所
地址為原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各管理所辦公地點(原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西麗管理所予以撤消).
深圳市規劃國土局97到2000年的局長叫什么名字
劉佳勝
劉佳勝,男,1945年8月生,江蘇江陰人,大學文化,高級工程師。1965年12月入黨,1968年9月參加工作,武漢測繪科技大學地圖制圖系制圖專業畢業。劉佳勝同志1981年參加特區建設,歷任深圳市建設局(國土局)、規劃國土局處長、副局長、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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