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行過限(實行過限是什么意思)
實行過限的立法舉例
(1)《唐律。盜賊律》第289條規(guī)定了盜竊罪共同正犯的實行過限,該條規(guī)定:“……其共盜,臨時有殺傷者,以強盜論;同行人不知殺傷情者,止依盜竊法”疏議對此解釋道:“謂共行盜竊,不謀強盜,臨時乃有殺傷人者,以強盜論。‘同行人而不知殺傷情者,止依盜竊法’,謂同行元謀盜竊,不知殺傷之情,止依盜竊為首從”。
(2)1966年英國的“皇家訴安徒森和莫里斯”一案的批注:當兩人合謀從事一項犯罪時,彼此要對為促成這項犯罪的行為負責,包括要對由此產(chǎn)生的意外結(jié)果負責。至于這種行為屬于合謀的范圍還是超出這個范圍,要由每個案件的陪審團具體斷定。
(3)《羅馬尼亞刑法典》第28條規(guī)定:“(第一款)任何共同犯罪人單獨的犯罪事實不影響其他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責任。(第二款)與犯罪相關(guān)的事實雖與所有共同犯罪人有關(guān),但只有共同犯罪人明知或預(yù)見到了該類犯罪事實時才負刑事責任”。
(4)1996年《俄羅斯聯(lián)邦刑法典》第36條規(guī)定:“實行犯實施不屬于其他共同犯罪人故意之內(nèi)的犯罪,是實行犯的過度行為。對實行犯的過度行為,其他共同犯罪人不負刑事責任”。
(5)《泰國刑法典》第87條規(guī)定“……但依犯罪之性質(zhì),犯罪人僅于其就犯罪結(jié)果之發(fā)生明知或有預(yù)見始負加重刑罰之責任,其教唆人、宣傳人、頒布人或從犯依加重刑罰之犯罪負責,亦以其就犯罪結(jié)果之發(fā)生明知或有預(yù)見為限”。
(6)《意大利刑法典》第116條第1款規(guī)定:“當實施犯罪不同于某個共同行為人所希望的犯罪時,如果結(jié)果是他的作為或不作為的結(jié)果,他也得對該犯罪負責”。
共同犯罪中過限行為如何定罪
共同犯罪中過限行為的定罪:一、實行過限在構(gòu)成上的特征,實行過限指共同犯罪中實行犯實施了超出共同犯罪故意的行為。在共同實行犯的情況下,甲乙二人共同實行犯罪,如果甲實施了超出共同故意范圍的犯罪行為,對此甲本人對過限行為承擔刑事責任。認定一個行為是否構(gòu)成實行過限,最主要的是要確定共同犯罪的故意的范圍。行為人不但明知自己的行為危害社會,也都知道是在和別人一道實施這一行為;其次,所有行為人的主觀意向具有一致性。這種一致性的表現(xiàn),就是他們的主觀意向都是朝著同一個特定的犯罪事實或結(jié)果展開,共同故意的一致性聯(lián)系在實際上往往存在程度上或表現(xiàn)形式上的差異,但并不影響共同故意的存在。
二、共同實行犯中實行過限的認定,在認定共同犯罪中的實行過限的時候,要把實行過限與臨時起意的共同犯罪行為加以區(qū)別。所謂共同犯罪過程中臨時起意的共同犯罪行為,是指共同犯罪人共謀犯甲罪,但在實行甲罪的過程中又臨時起意,共犯乙罪,在這種情況下,乙罪雖然是超出了前罪共謀范圍而形成的新罪,但卻是各共同犯罪人共同實行的,因此不存在實行過限的問題。但如果共同實行犯中的某一個實行犯臨時起意實施了超出共謀范圍的犯罪行為,則應(yīng)分別不同情況得出不同的結(jié)論。一是其他共同犯罪人對超出共同故意的犯罪根本不知情,這種情況就談不上對該犯罪行為具有罪過,因此該犯罪行為屬于實行過限。二是其他共同犯罪人知情,這表明對該犯罪行為是容忍的,主觀上對超出共同故意范圍的犯罪行為有認識,盡管沒有親自實行,也應(yīng)對該罪承擔責任。
三、實行過限的處理,實行過限只能由過限行為人本人承擔責任,其他共同犯罪人則不應(yīng)為此負責。因為每個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責任都是以其所實施的犯罪具備故意為前提的,實行過限行為不包括在共同故意之內(nèi),所以某個或某些共同犯罪人的過限行為與其他共同犯罪人的行為之間不存在因果關(guān)系,就沒有使其他共同犯罪人對過限行為的危害結(jié)果負刑事責任的主觀和客觀基礎(chǔ)。
法律依據(jù):
《刑法》第二十五條【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yīng)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
如何認定共同犯罪中實行過限
共同犯罪中實行過限的認定:實行過限指共同犯罪中實行犯實施了超出共同犯罪故意的行為。實行過限只能由過限行為人本人承擔責任,其他共同犯罪人則不應(yīng)為此負責。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人在客觀上必須有共同的犯罪行為,共同犯罪人主觀上必須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五條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yīng)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
法律中實行過限用英語怎么說?
surpluses ['s??(r)pl?s]
n. 1. 盈余,過多
2. 余額
3. 余量
4.[律] 實行過限
例句:On the Issue of Surplus behavior in Joint Crimes.
共同犯罪中的實行過限問題研究
刑法中所說的施行過限指的是什么?
是實行過限,就是說共同犯罪人在實施犯罪過程中,行為超過了事先的預(yù)謀或計劃,行為過限的人自己對實行過限的行為承擔責任。舉例說,二人商量入戶搶劫,實施搶劫后,甲離開現(xiàn)場,而乙又對被害人實施強奸行為,這個強奸行為就屬于實行過限,乙自己擔責,甲定搶劫罪,乙定搶劫、強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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