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貸是什么意思(什么才算是套路貸)
什么叫套路貸
套路貸就是一些公司或者個人,利用借款人著急用錢時雙方不對等關系對借款人設下一環套一環的套路,使得借款人在不完全知情的情況下陷入越來越高的債務陷阱,是違法行為。
套路貸的五個基本特征:
一、制造民間借貸假象。放款人對外以“小額貸款公司”名義招攬生意,與被害人簽訂借款合同,制造民間借貸假象,并以“違約金”、“保證金”等各種名目騙取被害人簽訂“虛高借款合同”、“陰陽合同”及房產抵押合同等明顯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
二、制造銀行流水痕跡,刻意造成被害人已經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項的假象。
三、單方面肆意認定被害人違約,并要求被害人立即償還“虛高借款”。
四、惡意壘高借款金額。在被害人無力支付的情況下,被告人介紹其他假冒的“小額貸款公司”或個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與被害人簽訂新的“虛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賬”,進一步壘高借款金額。
五、軟硬兼施“索債”,或者提起虛假訴訟,通過勝訴判決實現侵占被害人或其近親屬財產的目的。

套路貸是什么?
套路貸是新型犯罪手段,主要是打著民間貸款的幌子非法占有他人財產,主要特點是虛增債務、偽造證據、惡意制造違約、收取高額利息等。
套路貸的經典詐騙形式:
1、身份證貸款
2、校園貸或學生貸
3、無視黑白戶貸款或無門檻貸款
套路貸的詐騙手段:
1、下手對象一般為大學生、上班族等,主要以無門檻為誘餌;
2、以各種理由讓借款人簽訂虛高合同并偽造銀行流水;
3、借款后就會故意制造一些客觀條件讓你逾期,逾期利息非常高讓你無法還清債務;
4、介紹你去其它貸款公司(犯罪同伙)借款還錢,其實就是循環的套路貸;
5、最后進入死循環,利滾利再無法償還就賣房賣車甚至傾家蕩產。
大額貸套路什么意思
大額貸套路是套路貸中涉案金額比較大的犯罪行為,“套路貸”是對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假借民間借貸之名,誘使或迫使被害人簽訂“借貸”或變相“借貸”“抵押”“擔保”等相關協議,通過虛增借貸金額、惡意制造違約、肆意認定違約、毀匿還款證據等方式形成虛假債權債務,并借助訴訟、仲裁、公證或者采用暴力、威脅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財物的相關違法犯罪活動的概括性稱謂。套路貸可能會涉嫌詐騙罪。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套路貸是指以民間借貸的名義在借貸中設置
套路貸是指假借民間借貸之名,通過“虛增債務”“制造資金走賬流水”“肆意認定違約”“轉單平賬”“虛假訴訟”等手段,達到非法占有他人財產目的的違法犯罪行為。
套路貸犯罪的發展蔓延,不僅直接侵害被害人合法財產權益,而且其中摻雜的暴力、威脅、虛假訴訟等索款手段又容易誘發其他犯罪,甚至造成被害人賣車、賣房抵債等嚴重活動,帶來一系列社會問題。由于“套路貸”隱蔽性很強,被害人很容易上當。
套路貸從以前的透支卡、網貸等,向房產合同、借款合同等方面演變。可以說,此前不少人陷入套路貸而被迫賣房償還,現在變成由于要賣房子而一不小心進入了套路貸。
套路貸案例
據人民日報來信調查報道,上海市民周麗華女士打算出售房屋,不是用買賣的方式,而是以房地產抵押借款,以期“避稅”。豈料,這樣的操作非但沒能占到“小便宜”,反而讓自己掉入了個“大陷阱”,淪為被告、失信被執行人。
事情很蹊蹺,也比較復雜。簡單說,以房屋為抵押,簽訂借款合同,既有冒出來的利息,還有借款合同,以及房子已經被抵押了,結果當事人背了債、丟了房,還被告到了法院。
對受害者來說,是一次深刻的教訓,凡事都要依法依規,切莫走歪路;對不法者來說,這樣一個“以房抵押,借款未償,逾期收房”的手法,就是多方精心設計的套路,一旦查實,必然要接受法律的嚴懲。
套路貸是被告人謀取被害人財產的借口,所以“套路貸”是以“借款”之名,行非法占有他人財物之實。高利貸出借人希望借款人按約定支付不符法律規定的高額利息并返還本金,以牟取暴利的行為。
不難看出,套路貸明面上是一種祈禱幫助作用的“貸款”,但實際上卻是不折不扣的違法犯罪行為。其犯罪特征明顯,所以當大家遇到之時,實在無法解決,尋找法律幫助,會是一個選擇。
另外,套路貸的背后一般都會有一個強大的律師和追債團體,警方目前對于民事經濟類案件涉入不深,所以一旦卷進去,想單純依靠警方的保護而躲過一劫的想法,不太現實。所以在這里建議各位網友,如果需要貸款,請盡量找大型銀行來辦理,以免行差踏錯。
什么是套路貸?
套路貸是指假借民間借貸之名,通過“虛增債務”“制造資金走賬流水”“肆意認定違約”“轉單平賬”“虛假訴訟”等手段,達到非法占有他人財產目的的違法犯罪行為。
套路貸犯罪的發展蔓延,不僅直接侵害被害人合法財產權益,而且其中摻雜的暴力、威脅、虛假訴訟等索款手段又容易誘發其他犯罪,甚至造成被害人賣車、賣房抵債等嚴重活動,帶來一系列社會問題。由于“套路貸”隱蔽性很強,被害人很容易上當。
套路貸從以前的透支卡、網貸等,向房產合同、借款合同等方面演變。可以說,此前不少人陷入套路貸而被迫賣房償還,現在變成由于要賣房子而一不小心進入了套路貸。
擴展資料
套路貸案例
據人民日報來信調查報道,上海市民周麗華女士打算出售房屋,不是用買賣的方式,而是以房地產抵押借款,以期“避稅”。豈料,這樣的操作非但沒能占到“小便宜”,反而讓自己掉入了個“大陷阱”,淪為被告、失信被執行人。
事情很蹊蹺,也比較復雜。簡單說,以房屋為抵押,簽訂借款合同,既有冒出來的利息,還有借款合同,以及房子已經被抵押了,結果當事人背了債、丟了房,還被告到了法院。
對受害者來說,是一次深刻的教訓,凡事都要依法依規,切莫走歪路;對不法者來說,這樣一個“以房抵押,借款未償,逾期收房”的手法,就是多方精心設計的套路,一旦查實,必然要接受法律的嚴懲。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什么是“套路貸”什么又是“校園貸”?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人民網評:“套路貸”套路再多,也難逃法眼金睛
什么是套路貸
套路貸是對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假借民間借貸之名,誘使或迫使被害人簽訂“借貸”或變相“借貸”“抵押”等相關協議,通過虛增借貸金額、惡意制造違約等方式形成虛假債權債務,并借助訴訟、仲裁、公證或者采用暴力、威脅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財物的相關違法犯罪活動的概括性稱謂。
【法律依據】
《關于辦理“套路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條第一款“套路貸”,是對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假借民間借貸之名,誘使或迫使被害人簽訂“借貸”或變相“借貸”“抵押”“擔保”等相關協議,通過虛增借貸金額、惡意制造違約、肆意認定違約、毀匿還款證據等方式形成虛假債權債務,并借助訴訟、仲裁、公證或者采用暴力、威脅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財物的相關違法犯罪活動的概括性稱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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