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事實婚姻房產民法典2021婚姻規定房子歸屬問題
民法典事實婚姻房產,民法典2021婚姻規定房子歸屬問題?
看房子是婚前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婚后共同財產。也要看出資購房的具體情況。若婚后夫妻雙方共同承擔房子的貸款,則該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民法典房產十大規定?
民法典婚姻編對房產的規定
(一)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屬于個人財產。
(二)婚前買的房子,婚后房子的部分與配偶無關。
(三)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應考慮對方還貸部分進行補償。
(四)男方婚前買了房,婚后他擅自將房子賣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該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五)婚后夫妻以共同財產參與購方父母房改房時,該房子屬于一方個人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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