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入企宣傳民法典包括公司法嗎
民法典入企宣傳,民法典包括公司法嗎?
公司是法律上的擬制人,其意思表示由公司內部權力機構通過公司決議的方式形成。公司決議是公司意思表示的載體,具體包括:股東(大)會決議及董事會決議。《民法典》和《公司法》對公司決議的效力問題均作出了規定,《公司法》作為特別法優先適用于《民法典》,同時,《民法典》也為《公司法》提供了可供補充適用的一般法律規則。
一、《民法典》與《公司法》的實務適用規則
《民法典》第10條“處理民事糾紛,應當依照法律;法律沒有規定的,可以適用習慣,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確定了我國民法的法源及其適用的優先順序:成文法(法律) 習慣;第11條“其他法律對民事關系有特別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確立了民法典與其他法律的關系,即:其他法律的全部或部分為《民法典》的特別法,在其他法律的規定與《民法典》不一致時,優先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
由此,在《民法典》與《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存在重合且不一致時,《公司法》的規定應優先適用;《公司法》沒有規定時,適用《民法典》的規定;《民法典》亦無規定時,適用習慣。
2021民法典全文對人力資源的影響?
勞動法無疑是與企業人力資源管理聯系最緊密的法律,但須指出的是,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從來就不是僅僅需要遵守《勞動法》而與其他法律無關。
這些其他法律包括《公司法》《稅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出入境管理法》《刑法》等,還包括民法而且《民法典》的頒布實施將使得民法在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中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這不僅是因為前已述及的《民法典》通過影響勞動法而影響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還因為《民法典》可以直接作用于企業人力資源管理而使得后者接受民法的調整和規范。
比如企業因操作失誤而多發員工工資之不當得利返還問題、精神病員工的民事行為能力和法定代理人問題、員工的職務技術成果問題、員工職務行為的法律責任承擔問題等,不勝枚舉。
如何做好民法典學習宣傳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以下簡稱《民法典》共7編、1260條各編依次為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以及附則。被成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在法律體系中居于基礎性地位,也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
做好《民法典》學習宣傳活動,扎實推進《民法典》實施。
開展《民法典》宣傳活動,通過舉辦法制講座,編印宣傳材料,制作宣傳視頻,征集典型案例、舉辦主題征文等形式,掀起學習宣傳熱潮。廣泛發動“播、視、報、網、端、微”等媒體集中開設《民法典》宣傳專版專欄,營造濃厚學法氛圍。
民法典公司編全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分編 通則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四百六十三條 【合同編的調整范圍】本編調整因合同產生的民事關系。
第四百六十四條 【合同的定義和身份關系協議的法律適用】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
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本編規定。
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條 【合同條款的解釋】當事人對合同條款的理解有爭議的,應當依據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確定爭議條款的含義。
合同文本采用兩種以上文字訂立并約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對各文本使用的詞句推定具有相同含義。各文本使用的詞句不一致的,應當根據合同的相關條款、性質、目的以及誠信原則等予以解釋。
第四百六十七條 【無名合同及涉外合同的法律適用】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的合同,適用本編通則的規定,并可以參照適用本編或者其他法律最相類似合同的規定。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履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勘探開發自然資源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四百六十八條 【非因合同產生的債權債務關系的法律適用】非因合同產生的債權債務關系,適用有關該債權債務關系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適用本編通則的有關規定,但是根據其性質不能適用的除外。
第二章 合同的訂立
第四百六十九條 【合同訂立形式】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主要條款與示范文本】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第四百七十一條 【合同訂立方式】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約、承諾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條 【要約的定義及構成要件】要約是希望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內容具體確定;
(二)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
第四百七十三條 【要約邀請】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表示。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債券募集辦法、基金招募說明書、商業廣告和宣傳、寄送的價目表等為要約邀請。
商業廣告和宣傳的內容符合要約條件的,構成要約。
第四百七十四條 【要約生效時間】要約生效的時間適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條的規定。
第四百七十五條 【要約撤回】要約可以撤回。要約的撤回適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的規定。
第四百七十六條 【要約不得撤銷情形】要約可以撤銷,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約人以確定承諾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約不可撤銷;
(二)受要約人有理由認為要約是不可撤銷的,并已經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準備工作。
第四百七十七條 【要約撤銷】撤銷要約的意思表示以對話方式作出的,該意思表示的內容應當在受要約人作出承諾之前為受要約人所知道;撤銷要約的意思表示以非對話方式作出的,應當在受要約人作出承諾之前到達受要約人。
第四百七十八條 【要約失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約失效:
(一)要約被拒絕;
(二)要約被依法撤銷;
(三)承諾期限屆滿,受要約人未作出承諾;
(四)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
第四百七十九條 【承諾的定義】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
第四百八十條 【承諾的方式】承諾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表明可以通過行為作出承諾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一條 【承諾的期限】承諾應當在要約確定的期限內到達要約人。
要約沒有確定承諾期限的,承諾應當依照下列規定到達:
(一)要約以對話方式作出的,應當即時作出承諾;
(二)要約以非對話方式作出的,承諾應當在合理期限內到達。
第四百八十二條 【以信件或者電報等作出的要約的承諾期限計算方法】要約以信件或者電報作出的,承諾期限自信件載明的日期或者電報交發之日開始計算。信件未載明日期的,自投寄該信件的郵戳日期開始計算。要約以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快速通訊方式作出的,承諾期限自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開始計算。
第四百八十三條 【合同成立時間】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民法典宣傳標語?
熱烈慶祝民法典出臺!民法典廣大民眾的期待!民法典的出臺更接近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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