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議論(民法典的討論)
《民法典》觀后感心得5篇精選2020
我國《民法典》是保護公民私權利的法律匯總,從某種意義上講,《民法典》就是公民民事權利的宣言書和保障書,一起來看看《民法典》 觀后感 心得5篇精選2020,歡迎查閱!
《民法典》觀后感心得1
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網(wǎng)上說,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實現(xiàn)了幾代人的夙愿,具有里程碑意義。不看新聞,其實我是真不知道,所以非常有必要學一學,現(xiàn)將學習所得整理如下:
一、民法典,國家很重視
民法典是由親自領導、親自謀劃、親自推動完成的。民法典堅持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tǒng)一,全面貫徹黨中央深入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決策部署,實現(xiàn)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有機結合。它是制度建設、法治建設的重大標志性成果。
二、民法典,內(nèi)容很豐富
民法典草案共7編,1260條,各編依次為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以及附則。從法治層面推動_痛點難點問題,讓民法典更有溫度。針對高空拋物傷人現(xiàn)象,民法典明確禁止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明晰有關方面責任,守護百姓“頭頂安全”;針對疫情期間家長隔離在外、孩子在家無人照料等緊急情況,進一步完善監(jiān)護制度,為孩子們提供更多保障;針對見義勇為者“流血又流淚”的不良現(xiàn)象,通過法律形式為見義勇為者“撐腰”……讓人民生活更美好!
三、民法典,為人民著想
民有所呼,法有所應。民法典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是人民權利的宣言書,是人民權益的防護網(wǎng)。民法典以人民為中心,對接人民的法治需求,把人民群眾的所思、所盼、所急,實實在在地寫進了法律條文中,更好地為百姓幸福生活保駕護航。正如一些網(wǎng)友所說,民法典是一部“寶典”,遇到問題可以找法說理,解決問題可以依法辦事,真正可靠實用。
《民法典》觀后感心得2
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穩(wěn)預期、利發(fā)展的基本法律。
民法典共7編、1260條,各編依次為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和附則。
我國民法典充分反映了人民意志,建立在“以人為本”的價值理念上,其特點是“重人輕物”。民法,是調整和我們生活息息相關的幾乎所有的法律,因此,《民法典》也被大家稱為是社會生活的 百科 全書,是人民權利的寶典,每個公民的生活和工作,每個企業(yè)的設立和運營,都離不開它。這次《民法典》的出臺,可以說亮點多多,比如新增加了“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偽造方式”侵害他人肖像權的規(guī)定;比如因發(fā)生突發(fā)事件等緊急情況,監(jiān)護人暫時無法履行監(jiān)護職責,被監(jiān)護人的生活處于無人照料狀態(tài)的,被監(jiān)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應當為被監(jiān)護人安排必要的臨時生活照料 措施 ;比如引起網(wǎng)友議論的“離婚冷靜期”,民法典規(guī)定,提交離婚登記申請后三十日的離婚冷靜期,在此期間,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申請。為了減少爭議,也列明因為家暴出軌等引發(fā)的訴訟離婚,不受這一限制;再比如增加了打印、錄像等新的遺囑形式,增加規(guī)定對繼承人的寬恕制度,值得注意的是,它刪除了現(xiàn)行《繼承法》關于公證遺囑效力優(yōu)先的規(guī)定,而是以最后一份遺囑的效力為準......
諸如此類,無不彰顯著時代特色,成為新時代人民權利的宣言書、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維護和保障著人民合法權益。
《民法典》觀后感心得3
2020年5月,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時代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民法典的頒布是全面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有力保障。
民法典是時代標桿,我們需積極主動學習并宣傳民法典的相關內(nèi)容和意義。民法典系統(tǒng)整合了新中國成立70多年來長期實踐形成的民事法律規(guī)范,汲取了中華民族5000多年優(yōu)秀法律 文化 ,借鑒了人類法治文明建設有益成果,是一部體現(xiàn)我國社會主義性質、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順應時代發(fā)展要求的民法典。除此之外,民法典還是一部體現(xiàn)對生命健康、財產(chǎn)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嚴等各方面權利平等保護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鮮明中國特色、實踐特色、時代特色的民法典。作為共產(chǎn)黨人,我們應深刻領會民法典的內(nèi)涵,履行主動學習、終生學習的職責。
民法典是時代標桿,我們應加強日常生活的普法宣傳,以推進人人懂法、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實效。民法典設計社會生活方方面面,同人民群眾生產(chǎn)生活密不可分,同各行各業(yè)發(fā)展息息相關。民法典的有效實施不僅能夠保障人民群眾權益,更能促進人與人之間的交往活動有序性,提升社會的和諧度。
民法典是時代標桿,我們需做黨的聲音的傳播者,大力弘揚社會正能量。民法典有效實施需要得到群眾的認可與信任。這就離不開開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這樣既能引導群眾認識到民法典既是保護自身權益的法典,同時也是敦促全體社會成員都必須遵循民法典,做知法、守法、信法的公民。
相信民法典的頒布必將得到社會各界的高度重視和認可,我國依法治國的理念也將得以繼承和發(fā)揚,人民生活水平也定會在民法典頒布的浪潮中穩(wěn)步提升!
《民法典》觀后感心得4
2020年第12期《求是》雜志刊發(fā)了重要 文章 《充分認識頒布實施民法典重大意義,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權益》。民法典要實施好,就必須讓民法典走到群眾身邊、走進群眾心里。這部被譽為“社會生活百科全書”的民法典,是公民權利的宣言書。唯有引導廣大人民群眾深入領會、廣泛普法、加強解讀,才能讓民法典真正走進群眾心里,讓其更好地發(fā)揮作用。
深入領會,讓群眾充分認識頒布實施民法典的重大意義。偉大的時代,催生偉大的法典??v觀民法典的編撰歷程,細讀民法典的通篇內(nèi)容,深入領會頒布實施民法典的重大意義。民法典的頒布實施既標志著開啟中國法治新時代,也寄托著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更是“人民至上”這一執(zhí)政理念的最好體現(xiàn)。要深入領會民法典頒布實施對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加強建設社會主義國家,對發(fā)展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鞏固社會主義基本經(jīng)濟制度,對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依法維護人民權益、推動我國人權事業(yè)發(fā)展,對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等方面的重大意義。既多讀多看多學相關專家學者關于民法典的理論文章,深入領會民法典頒布實施的背景、目的,認真學習民法典總則、民法典各分編,又充分認識民法典頒布實施對于政治、經(jīng)濟、文化、社會等多方面的重大意義,為扎實推動民法典實施提供重要遵循。
廣泛普法,讓群眾充分感受民法典保護權益的重要作用。民法典的順利實施,廣大人民群眾的支持是關鍵。這部在我國法律體系中條文最多、體量最大、編章結構最復雜的法律的順利實施,離不開廣泛開展民法典普法工作。要大力推進民法典進校園,不斷加強對青少年民法典 教育 ,依托課堂教學、課外實踐等形式,引導青少年了解民法典頒布實施的重大意義及重要作用。同時,要積極營造人人學民法典、知民法典、愛民法典的良好社會氛圍,讓社會各方力量加深理解認識。采取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方式,通過發(fā)放宣傳單頁、繪制宣傳墻、文藝匯演、專家巡講等方式,讓群眾感受到民法典與自身權益息息相關。通過形式多樣、內(nèi)容豐富、覆蓋面廣的普法活動,引導廣大群眾深刻認識到民法典既是保護自身權益的法典,也是全體社會成員都必須遵循的規(guī)范,既享有權利,又認真履行義務。
加強解讀,讓群眾充分理解民法典總則分編的重要內(nèi)涵。民法典有很多專業(yè)術語,比如物權、人格權、民事主體、侵權責任等,必須加強面向廣大人民群眾的闡釋解讀。有針對性地提出了“一個聚焦”“三個闡釋好”的要求,要認真貫徹落實。即“聚焦民法典總則編和各分編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義和重點問題”,要自覺樹立“事事關己”的民法典學習意識,把總則編和各分編的內(nèi)容進行認真梳理,分編逐一進行系統(tǒng)學習。在闡釋好民法典基本原則、基本要求以及一系列新概念新精神的過程中,要不斷加強思想淬煉、專業(yè)歷練、實踐鍛煉。從思想上認識到充分理解民法典總編分編重要內(nèi)涵的重要性,增強對民法典學習的積極性、主動性。通過積極參與集中學習、自覺開展自學等方式,加深理解、提高認識。在此基礎上,在日常工作實踐中,自覺養(yǎng)成懂愛、愛法、守法的意識,在遇到涉及自身權益的問題敢于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
“民惟邦本,本固邦寧。”民法典的實施,意義重大且深遠。讓我們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引導廣大群眾充分認識頒布實施民法典的重大意義、充分感受民法典保護權益的重要作用、充分理解民法典總則分編的重要內(nèi)涵,讓民法典走進群眾心里,在群眾心里開花結果。
《民法典》觀后感心得5
6月16日,《求是》雜志發(fā)表文章《充分認識頒布實施民法典重大意義,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權益》,文章從民法典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等多個方面詳細闡釋了頒布實施民法典的重大意義。黨員干部只有學好用好民法典,才能急群眾之所急,想群眾之所想,才能在民法典實施的過程中讓人民群眾得到真正的保障。
學好民法典,黨員干部要做學習的排頭兵。民法典作為人民的法典,堅持人民至上,堅持以百姓心為中心是其誕生之初的重要使命,指出各級黨和國家機關要帶頭宣傳、推進、保障民法典實施,加強檢查和監(jiān)督,確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執(zhí)行。作為黨員干部,必須深入系統(tǒng)的學好民法典,進一步強化法律意識,充分認識《民法典》頒布實施的重大意義,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能力,將民法典普法宣傳與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有機融合,讓《民法典》深入心里,提高運用法律 方法 維護自身權益、通過法律途徑參與國家和社會生活的意識和能力。只有真正學好學通民法典,明白其根本內(nèi)涵,才能在基層管理中用到實處,用得精準,才能更好為群眾服務。
用好民法典,黨員干部要做人民的子弟兵。民法典立足于中國的基本國情、用以解決中國社會的實際問題,走群眾路線,接地氣,聚焦了人民日常生活中許多關心的問題,并且很多條文也都是司法解釋或者是經(jīng)由長期的司法實踐上升為法律條文的,跟中國現(xiàn)實是匹配的。黨員干部要堅持群眾路線,用真情感動群眾,只有常懷為民之心,堅持人民至上,堅持為民服務基本宗旨,想方設法聆聽群眾的原聲,才能知道群眾的所思所想,所需所盼,才能找到工作的方向,只有將民法典作為自己的工作準則,才能走近群眾,才能搭建溝通的重要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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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重新制定的民法典在剛開始實施就備受爭議?你認為這是好是壞?
民法典在重新制定之后,現(xiàn)在已經(jīng)開始,只不過在剛開始實施的時候就備受爭議,對于這一點,網(wǎng)友們也是議論紛紛,畢竟現(xiàn)在我們已經(jīng)進入到了法治社會,那么民法典的這是備受爭議,到底是一件好事還是壞事呢?在這里跟大家分享一下我的一些看法,喜歡的可以點贊和關注。
民眾關心民法典的實施是一件好的事情。
其實從這里我們就可以看在線,在我們民族的法律意識已經(jīng)處于覺醒的階段,如果民法典在頒布實施之后沒有任何的反響,那么我感覺這反而是一件壞事,因為大家對于民法典都不感興趣,甚至對他一點都不了解。這個是因為不了解,所以才不會有任何的反響,而這一次大家對于民法典議論紛紛,不管是一些好的方面還是壞的方面,都證明我們的法律意識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在對我們的社會發(fā)出自己的聲音。
民法典的實施肯定會受到一定程度的阻撓。
雖然我們現(xiàn)在是法治社會,但是我們要知道在過去的幾千年的時間里邊兒,法治其實是一個很難推行的制度。所以很多民眾其實都是生活在熟人社會或者習慣手繪里邊兒,因此推行他肯定會受到一部分人的阻撓,因為他們不習慣這樣的生活方式,不過我想隨著他們的文化水平的提高以及思想素質的提升。他們會選擇慢慢的接受這些新事物,并且能夠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
民法典肯定能夠推行下去。
民法典能夠推行下去,就是因為它最大程度上的保障了我們的權益,同時也希望我們在日常生活當中能夠知法學法,懂法守法。當然在遇到問題的時候,我們也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這才是正常的途徑。
《民法典》保護單身女性非婚生子的權利,為何引發(fā)了網(wǎng)友對私生子的議論?
?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條 規(guī)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 ? ? ?不直接撫養(yǎng)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yǎng)費。
? ? ? 也就是說婚生子女與非婚生子女的地位是平等的,對于婚生子女的規(guī)定同樣包括非婚生子女。這里的平等包括:身份地位平等、平等的享有繼承權、平等的享有獲取撫養(yǎng)費的權利等等。
? ? ?非婚生子女是指沒有合法婚姻關系的男女雙方所生的子女,由于非婚生子女是父母的過錯所造成的,就不應該讓孩子來承擔后果,因此規(guī)定婚生子女與非婚生子女的地位是平等。
? ? 關于非婚生子女撫養(yǎng)費的問題,《民法典》中規(guī)定不直接撫養(yǎng)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yǎng)費,這里與婚生子女的權利是相同的,撫養(yǎng)費的標準一般來說是一方工資收入的20%-30%。
? ? ?根據(jù)相關的司法解釋,對于非婚生子女的規(guī)定還有如下: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yǎng)條件不盡撫養(yǎng)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xié)議兩周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準許。
3、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yōu)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huán)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yǎng)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yōu)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fā)生爭執(zhí)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xié)議輪流撫養(yǎng)子女的,可予準許。
7、子女撫育費的數(shù)額,可根據(jù)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shù)氐膶嶋H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shù)額可依據(jù)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yè)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
9、對一方無經(jīng)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10、父母雙方可以協(xié)議子女隨一方生活并由撫養(yǎng)方負擔子女全部撫育費。但經(jīng)查實,撫養(yǎng)方的撫養(yǎng)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不予準許。
11、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shù)匾话闵钏降模改缚赏V菇o付撫育費。
12、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
(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讀的;
(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13、生父與繼母或生母與繼父離婚時,對曾受其撫養(yǎng)教育的繼子女,繼父或繼母不同意繼續(xù)撫養(yǎng)的,仍應由生父母撫養(yǎng)。
14、《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yǎng)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養(yǎng)的子女,對方未表示反對,并與該子女形成事實收養(yǎng)關系的,離婚后,應由雙方負擔子女的撫育費;夫或妻一方收養(yǎng)的子女,對方始終反對的,離婚后,應由收養(yǎng)方撫養(yǎng)該子女。
15、離婚后,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yǎng)關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
16、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yǎng)關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xù)撫養(yǎng)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yǎng)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yǎng)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17、父母雙方協(xié)議變更子女撫養(yǎng)關系的,應予準許。
18、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持。
(1)原定撫育費數(shù)額不足以維持當?shù)貙嶋H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shù)額的;(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19、父母不得因子女變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撫育費。父或母一方擅自將子女姓氏改為繼母或繼父姓氏而引起糾紛的,應責令恢復原姓氏。
20、在離婚訴訟期間,雙方均拒絕撫養(yǎng)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暫由一方撫養(yǎng)。
21、對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決、裁定、調解中有關子女撫養(yǎng)義務的當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的規(guī)定采取強制措施。
? ? ? 雖然現(xiàn)代社會更加的開明,未婚生子也似乎變成的社會的普遍現(xiàn)象,尤其是與可樂圈出現(xiàn)的大瓜,引發(fā)了人們對于“私生子”的討論,法律尚孫然規(guī)定其地位平等,但是仍然伴隨著一些道德危機和社會危機,整體上看是不利于社會的穩(wěn)定發(fā)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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