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如何貫穿檢察工作,民法典關于抗訴條件?
民法典如何貫穿檢察工作,民法典關于抗訴條件?
1、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司法解釋規定,新的證據是指:
(1)原審庭審結束前已客觀存在,在庭審結束后新發現的證據;
(2)原審庭審結束前已經發現,但因客觀原因無法取得或在規定的期限內不能提供的證據;
(3)原審庭審結束后原作出鑒定意見、勘驗筆錄者重新鑒定、勘驗,推翻原結論的證據;
(4)當事人在原審中已經提供,但原審未予質證、認證,又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主要證據。
2、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所謂基本事實,即對原判決、裁定的結果有實質影響、用以確定當事人主體資格、案件性質、具體權利義務和民事責任等主要內容所依據的事實。
3、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
4、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
5、對審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證據,也即人民法院認定案件基本事實所必需的證據,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調查收集的。
6、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7、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應當回避的審判人員沒有回避的。
8、無訴訟行為能力人未經法定代理人代為訴訟或者應當參加訴訟的當事人,因不能歸責于本人或者其訴訟代理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的。
9、違反法律規定,剝奪當事人辯論權利,如原審開庭過程中審判人員不允許當事人行使辯論權利,或者以不送達起訴狀副本或上訴狀副本等其他方式,致使當事人無法行使辯論權利的。
10、未經傳票傳喚,缺席判決的。
11、原判決、裁定遺漏或者超出訴訟請求的。
12、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
13、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且該行為已經相關刑事法律文書或紀律處分決定確認的。
綜合上述內容可看出,民事訴訟法抗訴的范圍不包括純人身關系和已生效的民事調解書,而抗訴必須具有法定的事由,法律中對于適用的情形作出了詳細的規定,即符合以上十三種情形中任意一種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依法提出抗訴
如何讓民法典落實到位?
民法典的貫徹落實需要各級黨員干部帶頭學習,創新宣傳。民法典的學習宣傳是一個長期的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這就要求我們首先要抓住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這個關鍵少數,帶頭加強學習,只有在自己學深悟透的情況下,宣講才會更有針對性、說服力,也才能起到更好的宣傳效果。其次要在宣傳工作中勇于創新,從與人民群眾息息相關的小處、細處出發,通過具體事例讓法律條款變得生動、鮮活,更加深入人心。
民法典的貫徹落實需要廣大人民群眾提高意識,積極參與。民法典涵蓋了社會生活方方面面,過去對普通人來說似近又遠的法,通過它變得更貼近生活。廣大群眾的積極參與,是民法典貫徹落實的重要一環。廣大群眾首先應提高法律意識,通過各種途徑,積極參與學習,做到知法、懂法;其次應按照先關法律法規,嚴格規范個人行為,做到自覺守法;最后在生活和工作中遇到涉法矛盾糾紛時,既不膽小怕事,也不胡攪蠻纏,勇于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學會合理用法。
民法典的貫徹落實需要各級國家機關提升能力,依法行政。民法典的實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級黨和國家機關履行為人民服務宗旨的重要尺度。各級執法、司法機關首先要在學習力上下工夫,深入學習,進而參透民法典相關條款和具體解讀,確保具備基本的執法、司法能力;其次要在執行力上下工夫,把民法典作為行政決策、行政管理、行政監督的重要標尺,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切實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為廣大人民群眾依法保護個人權益提供堅強的保障,堅決杜絕讓法律條款成為一紙空文,群眾求法無門的現象。
民法典的頒布實施只是它在新中國法治道路上的一個開始,只有國家和廣大群眾凝心聚力,抓好它的貫徹落實才能讓它發揮應有的積極作用,才能讓人民安居樂業,讓社會經濟持續蓬勃發展
民法典提綱核心內容?
1、主要內容: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
2、主要創新點:中國特色、實踐特色、時代特色。
在編纂民法典的過程中,合理借鑒世界法治文明建設有益成果,但絕不照搬外國的民法條文,更不照抄書本上的民法理論,而是始終堅持從我國國情和實際出發,堅持問題導向,滿足人民群眾的實際需求。民法典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偉大實踐的最新成果。例如,總則編創新法人制度,增設特別法人;物權編落實中央關于農村承包地“三權分置”改革的要求,對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相關規定作了完善。民法典是民事法治實踐的最新成果。
編纂民法典,通過完善權利保護和救濟規則,更好地維護人民權益。民法典反映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的新需求。例如,隨著經濟社會發展,人們對人格獨立、人身自由、人格尊嚴的關注程度日益提高,尊重和維護人格權成為滿足人民群眾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內容。
我國民法典是一部扎根中國大地、立足中國國情、彰顯中國精神的民法典。民法典編纂工作始終堅持黨的領導。習近平總書記三次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聽取民法典編纂工作相關匯報。正是因為在編纂工作中貫徹落實黨中央確定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才確保了民法典編纂工作的成功。民法典充分體現社會主義本質特征。
如何確保民法典統一正確實施?
今天,《民法典》已走進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民法典》是百姓生活的百科全書。
針對所問談點個人意見,歡迎與眾友交流互動和學習。
一,有政府主導,黨政軍民學參與,執紀,監察部門牽頭,公安,檢察,法院嚴格執法,在全社會掀起大力宣傳,教育,引導,學習《民法典》的濃厚熱潮。
二,《民法典》是百姓(政府)的“家規”。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執法必嚴是保證。
三,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憲法》的核心要點。
用百姓的話講即“國有法,家有規”。
依法治國的中心是依憲法執政,理政。
由上,執法是社會管理,上管天,下管地,中間管空氣,民法就在我們身邊,她象空氣,水,陽光。
執好民法典,監督和有效監督是重中之重,而監督務必做到全方位,無死角,人人有權對違法者說不,且敢亮見(劍)。
切實實施民法典五個要求?
? 深化、落實以人民為中心;
? 深化、落實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 深化、落實平等保護;
? 深化、落實精準監督;
? 深化、落實關聯司法。
對這五項要求中的重點問題,張軍作了特別強調——“‘民事責任優先原則’突出體現了人民至上的立法理念和價值追求,檢察辦案中要正確理解、貫徹,尤其辦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要充分體現依法平等保護當事人的民事權利”“檢察履職要引領、促進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作為司法辦案的靈魂,使司法活動不僅符合法律規范,更建設培育社會主義道德水準”“在監督履職中,對包括國家、集體、民企在內的各類民事主體要一視同仁”……
“民事案件中,依法不支持監督申請的,做好息訴服判工作至關重要。要充分運用公開聽證,依照民法典加大釋法說理力度”“貫徹實施民法典,應當更加自覺優化刑事司法理念、強化民事權利保護意識,在刑事案件辦理中要充分尊重、保障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民事權利”“民法典對行政機關的一些履職行為直接提出要求,既是依法行政的法律依據,也是行政檢察的履職依據”“民法典強化了對婦女權益、公民隱私權和個人信息等保護,檢察機關應注重在相關領域積極探索開展公益訴訟”……圍繞把民法典貫徹落實到“四大檢察”“十大業務”中,切實提升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品質,張軍部署了五方面的工作——
? 以貫徹實施民法典為契機,做強民事檢察工作;
? 以民法典權利規定為遵循,客觀公正履行刑事檢察職能,尊重和保障人權;
? 以民法典為參照,加強行政檢察工作,助推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
? 以實施民法典為契機,推動深化做好公益訴訟檢察工作,以訴的形式履行好法律監督職責;
? 落實民法典關于未成年人保護的新要求,創新未成年人檢察工作。
? 一要進一步抓好配套司法解釋和規范性文件立改廢工作;
? 二要努力提升貫徹實施民法典的能力;
? 三要圍繞民法典實施深化檢察理論研究;
? 四要進一步抓實民法典宣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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