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人民法典(推廣民法典)
民法典出臺的重大意義
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時代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安排這次集體學習,目的是充分認識頒布實施民法典的重大意義,推動民法典實施,以更好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更好保障人民權益。
在我國革命、建設、改革各個歷史時期,我們黨都高度重視民事法律制定實施。革命戰爭年代,我們黨在中央蘇區、陜甘寧邊區等局部地區就制定實施了涉及土地、婚姻、勞動、財經等方面的法律。新中國成立后,我國相繼制定實施了婚姻法、土地改革法等重要法律和有關戶籍、工商業、合作社、城市房屋、合同等方面的一批法令。我們黨還于1954年、1962年、1979年、2001年4次啟動制定和編纂民法典相關工作,但由于條件所限沒有完成。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民事商事法制建設步伐不斷加快,一大批民事商事法律,為編纂民法典奠定了基礎、積累了經驗。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順應實踐發展要求和人民群眾期待,把編纂民法典擺上重要日程。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其中對編纂民法典作出部署。
拓展資料:民法典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法律,對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對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都具有重大意義。
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規定:第一編總則第一章基本規定第一條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推了對方一下算打架嗎
法律分析:不算打架。但是可以說是一種侵犯,但是法律追究起來有一定的困難。推人算是先動的手。打人是一個概念,如果推人,被推者沒事,那么就不是動手打人。如果推人了,他摔倒傷到了,某種情況下可以算作動手打人,所以關鍵看被推者有事沒事以及主觀目的才好定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大學生如何推進民法典的實施?
可以在校園內對民法典的宣傳以增加其傳播,或者可以作為一門選修課讓學生們對其進行學習。大學生帶頭推進民法典的實施,首先自己要學習民法典,了解民法典,其次,應該加強民法典的宣傳工作,利用民法典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依法行使權力等。
“民法典的誕生有效解決了我國民法立法長期以來一直存在的立法散亂,而且隱含重大矛盾和缺陷的這些實實在在的問題。”孫憲忠說,我國民法典是一個體系化的立法,它有比較完善的從總則到分則的系統,這種體系化從民法基本法的角度保障了民法立法資源的和諧統一。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體系中居于基礎性地位,也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共7編、1260條,各編依次為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以及附則。?
推別人一下犯法嗎?
一般來說并不犯法,但是如果因此給別人造成損害,則要承擔相應的責任。首先要看是否故意推別人,再看造成何種后果。對于一般的輕輕推一下的行為并不犯法,法律作為道德的底線,輕微的行為并不屬于法律規定內容的范圍。
法律分析
根據法律規定,我國侵權責任的歸責原則以過錯歸責為原則,以無過錯歸責為例外。過錯規則是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過錯即故意或過失。行為人推別人一下,需要判斷主觀上是否存在故意或過失,不存在則可阻卻違法。過錯歸責需要證明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實施了侵權行為,造成了損害結果,并且侵權行為和損害結果之間有因果關系。而無過錯歸責則不需要證明行為人主觀上是否有過錯,但只有法律規定的時候才可適用。如果法律規定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則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都應承擔責任,此時適用無過錯歸責原則。行為人推別人一下構成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條 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 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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