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交通法規(2017年新交通法規定細則)
新交通法規2022年全文,新交通法規2022年細則解讀
;?????新交通法規2022年全文,可點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閱讀,下面來解讀一下新交規的一些主要變化,目前最新交規為2011年版本,對比2003年版本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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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條規定
??????1、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舊規:處暫扣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新規: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2、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舊規: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新規: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3、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
??????舊規:處暫扣三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五百元罰款;
??????新規: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4、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
??????舊規: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二千元罰款;
??????新規: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5、舊規:一年內有前兩款規定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行為,被處罰兩次以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新規: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解讀:國家從2013年開始嚴抓酒駕、醉駕,在近幾年的交通事故中可以發現,酒駕、醉駕的比例下降了不少,但是仍然有部分車主心存僥幸,譬如2019年的瑪莎拉蒂女司機醉駕致2死4傷一案,就造成了很不好的社會影響,所以繼續加嚴打擊酒駕、醉駕勢在必行。
第九十六條規定
??????舊規:
??????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駕駛證或者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的,并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新規:
??????1、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的,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解讀:本條是對偽造、變造或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等證件、標志或使用他人證件、標志行為的處罰規定。雖然偽造與變造手段不同,但性質相同,都屬于造假行為。
??????即使有些人不參與偽造、變造,但卻使用其他車輛的證件、號牌,相當于冒名頂替,同樣也是作假行為,不利于交通安全秩序的管理和監督。近幾年各大交警部門嚴查假牌、假證,力爭讓造假者無處遁形。
??????另外,在2021年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做出以下修改:
??????舊規:機動車的駕駛培訓實行社會化,由交通主管部門對駕駛培訓學校、駕駛培訓班實行資格管理,其中專門的拖拉機駕駛培訓學校、駕駛培訓班由農業(農業機械)主管部門實行資格管理。
??????駕駛培訓學校、駕駛培訓班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學員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駕駛技能的培訓,確保培訓質量。
??????任何國家機關以及駕駛培訓和考試主管部門不得舉辦或者參與舉辦駕駛培訓學校、駕駛培訓班。
??????新規:機動車的駕駛培訓實行社會化,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駕駛培訓學校、駕駛培訓班實行備案管理,并對駕駛培訓活動加強監督,其中專門的拖拉機駕駛培訓學校、駕駛培訓班由農業(農業機械)主管部門實行監督管理。
??????解讀:由于近幾年,存在著以騙錢為目的,打著“快速拿駕照”的幌子來詐騙,或“就地培訓、學車方便”等虛假承諾的違規培訓點,不僅沒有任何正規訓練項目,教練員多數沒有教練資質,培訓質量自然無法得到保證,訓練安全也得不到保障,也擾亂了駕培市場秩序。因此,將加強對駕培行業的監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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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通法如何規定上高速?
??????拿到駕照就能上高速,但有個前提:一年內要有個駕齡三年以上的人坐副駕駛位置,且后窗要粘貼“實習”標志,否則處罰。
??????依據:公安部139號令《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四條 機動車駕駛人初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和增加準駕車型后的12個月為實習期。
??????第六十五條 駕駛人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上高速公路行駛,應當由持相應或者更高準駕車型駕駛證三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
??????另外,還需注意的是,在2021年6月1日正式實施的新修訂《未成年人保護法》,對兒童道路交通安全提出新規定,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采取配備兒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規則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傷害”。將兒童座椅的使用首次納入全國性立法。
??????注:可點擊《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實施使用兒童安全座椅首次納入全國性立法》查看全文。
??????全國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工青婦室處長王陽說,今年公安部公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訂建議稿)中增加了兒童乘車安全的內容,對禁止兒童乘坐副駕駛和強制使用兒童安全座椅等約束系統作出了更具體的規定,并規定了相應的罰則。如對于應當乘坐安全座椅的對象采用了140厘米的身高標準,相較于之前地方立法的年齡標準,更科學、更便于操作。

2022年新交通法規
2022年交通法有以下新規:
1、飲酒駕車,暫扣六個月的機動車駕駛證,并處罰一千以上兩千以下罰款,被處罰后,再次飲酒駕車的,可以吊銷駕駛證;
2、偽造、變造駕駛證的、行駛證的,有關部門予以收繳、拘留、扣留該車、予以罰款,構成犯罪,追究刑事責任;
3、車輛購置稅恢復和。除了以上的規定外,當然還有其他的新規定。一是推行學法減分措施。對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且經考試合格,或者參加公安交管部門組織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動,符合扣減記分條件的,可以從已累積記分中扣減記分,一個記分周期內最高可扣減6分。學法減分將堅持公開透明、程序公正、嚴格監督,實現記分管理與教育引導相結合。
二是優化調整記分分值。在保持對酒后駕駛、交通肇事致人傷亡后逃逸、使用偽造變造牌證等嚴重妨礙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為管理力度的前提下,降低了部分交通違法行為記分分值,刪除了駕車未放置檢驗標志、保險標志等交通違法行為記分。
三是調整滿分學習考試制度。嚴格多次記滿12分駕駛人學習和考試,對一個記分周期內多次記滿12分的,延長學習時間,增加學習內容,增加考試科目,對多次違法駕駛人加強教育管理。此外,對于交通違法行為情節輕微,給予警告處罰的,免予記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六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再受理調解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期間,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調解終止。
新交通法規2021年有什么新規定
2021年新交通法規定:新交通法規嚴格了對駕駛員的管理,最新交通法規扣分細則也更為嚴格,闖紅燈交通違法記分將由3分提高到6分,不掛號牌或遮擋號牌的一次就將扣光12分。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條 為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新交通法規2021年全文
2021年新交通法規如下:
1、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2、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3、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4、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九條
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交通法規2022年新規定
新交通法規規定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
第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交通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2分:
(一)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
(二)造成致人輕傷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三)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
(四)駕駛校車、公路客運汽車、旅游客運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百以上的;
(五)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六)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
(七)代替實際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違法行為處罰和記分牟取經濟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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