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對于敲詐的規定,民法典中訛人犯法嗎?
民法典對于敲詐的規定,民法典中訛人犯法嗎?
訛人是否犯法,要看具體情況。情節輕微的不觸犯法律,情節嚴重的,就有可能涉嫌敲詐勒索,那就犯法了。
情節輕微的,可以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或者街道居委會,甚至是警察協調解決。
涉嫌敲詐勒索,比如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他人使用威脅或者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財務,這就是犯罪行為。
民法典中達到多少金額屬于敲詐?
一、敲詐數額多少算犯罪
敲詐勒索罪是數額犯,行為人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必須是“數額較大”,才構成敲詐勒索罪,予以立案偵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4月28日通過、5月18日起施行的《關于敲詐勒索罪數額認定標準問題的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以1000元至3000元為起點。因此,敲詐勒索罪的立案標準起點應當以各地法院規定的具體標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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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敲詐勒索罪怎么判刑
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被害人實施威脅或要撅的方法,強索公私財物的行為。法定刑:犯敲詐勒索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是指財物數額大;多次;引起后果嚴重等。未遂犯比照即遂犯從輕或者減輕量刑。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的規定,現對敲詐勒索罪數額認定標 準規定如下:
1、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為起點;
2、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巨大”,以一萬元至三萬元為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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