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民法典法治講座,民法典取代幾部法律?
開展民法典法治講座,民法典取代幾部法律?
取代5部。
民法典分為7編,分別是總則編,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侵權責任編。對應取代的是物權,合同,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分則。

如何做好民法典學習宣傳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以下簡稱《民法典》共7編、1260條各編依次為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以及附則。被成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在法律體系中居于基礎性地位,也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
做好《民法典》學習宣傳活動,扎實推進《民法典》實施。
開展《民法典》宣傳活動,通過舉辦法制講座,編印宣傳材料,制作宣傳視頻,征集典型案例、舉辦主題征文等形式,掀起學習宣傳熱潮。廣泛發動“播、視、報、網、端、微”等媒體集中開設《民法典》宣傳專版專欄,營造濃厚學法氛圍。
民法典能限制公權力嗎?
民法典能一定程度地限制并規范公權力。
國家機關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必須清楚自身行為和活動的范圍與界限。各級黨和國家機關開展工作要考慮民法典規定,不能侵犯人民群眾享有的合法民事權利,包括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有關政府機關、監察機關、司法機關要依法履行職能、行使職權,保護民事權利不受侵犯、促進民事關系和諧。
民法典不僅調整私權主體,也調整公權主體。民法典是老百姓權益的保障法,也是公權力行使的規制法。公權力該行使的,絕對不能缺位,公權力不該行使的,絕對不能越位。民法典全面列舉了私權的類型和內容,為公權力的行使劃定了不可逾越的邊界。民法典不僅強調公權力要尊重民事權利、不能侵害民事權利,同時要求公權力積極履行保護民事權利的職責。
民法典調控立法權。民法典是民事領域的基本法,對民事特別立法,具有直接的制約作用。民法典不可能窮盡民事領域的所有法律問題,應當及時制定或修改民事特別法。民法典對宗教場所法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人和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法人等的成立條件,對數據、虛擬財產、其他投資性權利、無居民海島等民事權益的保護,僅作出了原則性的規定,需要立法者根據實踐的發展,及時作出具體的規定。未來,不動產登記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民事特別法的制定,以及招標投標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民事特別法的修改,應當遵循民法典的基本理念與基本原則,不能違背民法典的基本規則。
民法典調控行政權。民法典規定了大量的登記規范,包括自然人的出生登記、死亡登記、姓名權變更登記;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的設立登記、變更登記和注銷登記;不動產物權的設立登記、變更登記和轉讓登記;船舶、航空器、機動車等特殊動產物權的登記;動產抵押登記;應收賬款質押登記;股權出質登記,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的出質登記;合同備案登記;結婚登記、離婚登記;收養關系成立登記、收養關系解除登記等。公安部門、市場監管部門、民政部門、自然資源部門、交通運輸部門等要切實遵守這些登記規范,為當事人提供優質的公共服務。如何踐行民法典?
1、以民法典頒布施行為契機,堅定全社會的法治信仰。
法治信仰是人們在內心深處對法治的一種情感,這種情感包括認同、信服、尊崇、敬畏等要素,體現的是對法律自覺自愿地忠誠和尊重。民法典的調整對象系全社會占比最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在一定程度上,民事主體的法治信仰狀況決定了全社會的法治信仰水平。
2、深刻領會民法典的精神要義,夯實全社會的法治理念。
要透過民法典深刻領會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要進一步厘清國家機關履職用權的界限。民法典是調整民事社會關系的基本法,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制度載體,很多規定同有關國家機關直接相關,直接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權利義務關系。
民法典和以前的法律有什么區別?
民法典是將過去同一類型的單行法進行綜合修訂并法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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