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對小區車庫前,2021年民法典對進入小區車輛規定?
民法典對小區車庫前,2021年民法典對進入小區車輛規定?
2021年《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建筑區劃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
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屬于業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條規定:建筑區劃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因此在小區內沒有車位的車輛物業有權拒絕其入內,有車位的車輛進入小區后要服眾管理。
物業法對車庫門前的規定?
物權法對車庫門前沒有規定。車庫門前是小區的公共部位,屬于業主共用道路,所以,對車庫門前的規定是業主大會規定的,一般是不允許停放車輛和物品堵住車庫門,影響車庫使用人車輛進出,車輛秩序維護執行者是物業公司保安人員或物業公司管理人員
民法典關于商鋪門前停車位規定?
建筑區劃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屬于業主共有。
小區商鋪外的公共區域歸屬權,應以建筑用地規劃許可證確定的紅線圖范圍為基礎,如果是規劃紅線內的是屬于小區所有,如果是規劃紅線外的,則是市政用地。
如果商鋪門前公共區域屬于小區規劃用地,而非市政道路,則停車位的歸屬問題應當判斷其是否屬小區公共配套設施;若商鋪門前的區域,沒有規劃為小區公共用地,則停車位屬于開發商,開發商有權在銷售時對停車位進行處理。
民法典關于個人產權車庫使用規定?
民法典對業主對建筑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
小區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開發商可以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給業主。對于占用小區道路修建的停車位,產權不在開發商而在全體業主手里,可以由業主大會討論決定如何進行利用。
樓上住戶要把我樓下的車庫門關上?
根據你說的情況,你家的車庫大門開著,而樓上的鄰居說這樣會影響他家的采暖,所以他家要把你家的車庫大門關上,但是你的車庫里放著很多白菜,關上車庫大門擔心白菜壞掉,所以你們兩家就發生了矛盾。在現實當中,鄰里之間產生矛盾很常見,必須理性解決。你可以把大門稍微關點,在不影響儲藏白菜的情況下,把對鄰居的影響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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