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定假(國定假日加班的工資如何計算?)
國假具體是哪些日子?一共幾天?
中國的國假一共有十一天。根據國家規定,我國法定節假日有元旦1天(1月1日)、春節3天(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五一國際勞動節3天(5月1日、2日、3日)、國慶節3天(10月1日、2日、3日)。
元旦有三天、五一、國慶、春節分別有七天的長假,這主要因為假日期間與法定休息日(星期六和星期天)相連,或把法寶休息日進行調換,所以這個長假都是法定節假日和法定休息日兩部分組成的。
法律法規:
1995年5月, 中國開始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1999年9月18日,中國國務院發布《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決定增加公眾法定休假日。
春節、五一和十一法定休假3天,再加上調整的前后兩個雙休日,就形成了每年3個連續7天的長假, 使中國人每年的法定休息日達到了114天。
國家法定節假日是哪幾天
法律分析:根據現行的相關法律法規,國家法定節假日的總天數為11天。法定節假日11個,具體如下:(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二)春節,放假3天(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3)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天);(4)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5)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節當天);(6)中秋節,放假一天(農歷中秋節當天);(7)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2.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是怎么規定的?《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三條,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者規定的工作任務后,用人單位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工資: (一)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約定的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二)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但不能安排補休的,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日或者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三)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日或者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后,按上述原則分別按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工資。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綜合計算工時超過法定標準工時的部分視為延長工作時間,應按本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勞動者不執行上述規定。
國家規定法定節假日有哪些
一、國家法定節假日有哪些
1、國家法定節假日包括:
(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2)春節,放假3天(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
(4)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5)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
(6)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
(7)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法定節假日是由國務院辦公廳確立發布,明確了每年法定節假日的安排。經國務院批準,對元旦、春節、清明節、國際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放假調休日期作出具體安排。法定節假日期間安排勞動者加班,應當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日工資按平均每月計薪天數21.75天折算,小時工資在日工資基礎上除以8小時。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條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二、法定節假日加班的加班費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1、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國定假日全年哪幾天
【法律分析】:國定假日全年為11天。具體如下,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是新年放假1天,春節放假3天,清明節放假1天,勞動節放假1天,端午節放假1天,中秋節放假1天,國慶節放假3天。探親假未婚職工每年1次,假期20天,已婚職工每4年1次,假期20天。法定節假日的休假安排,為居民出行、購物和休閑提供了時間上的便利,為拉動內需、促進經濟增長做出了積極貢獻。明確休息日、法定年節假日、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五類休假標準。
【法律依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第二條 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二)春節,放假3天(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四)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五)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六)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七)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國家法定節假日有哪些
國家的法定節假日有:
1、元旦;
2、春節;
3、國際勞動節;
4、國慶節;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國定假日是哪幾天
國定假日是新年放假1天,春節放假3天。清明節放假1天,勞動節放假1天;端午節放假1天。中秋節放假1天,國慶節放假3天。探親假未婚職工每年1次,假期20天,已婚職工每4年1次,假期20天。
法定假日的假期安排為居民的出行、購物和休閑提供了時間上的便利,為刺激內需和促進經濟增長做出了積極貢獻。
2019年8月2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事務部發布了《中國法定年假及其他休假相關標準》,規定了五種休假標準:休息日、法定假日、年休假、家庭探親、婚喪喜慶。
其中,現行法定年假標準為11天。所有市民的假期是春節的1天,春節的3天,清明節的1天,勞動節的1天。
端午節的1天,中秋節的1天,國慶節的3天。探親探親的未婚工人每年有20次離婚,已婚工人每4年休一次20天假。
擴展資料:
針對節假日多一天對加班費到底有無影響的問題,北京某律師事務所律師證實,“《通知》理清了一個概念,就是月計薪天數。
加班工資應以此計算,而月計薪天數只與雙休日有關,與法定節假日無關,因此對加班費并無影響。因此在這個新增的月計薪天數的意義上,加班費確實比以前按月工作日算減少了,但今后無論法定節假日增加到多少天,都對加班費沒有影響。
此前有媒體稱,每年的法定節假日從往年的10天增加到11天,勞動者加班費會得到小幅增加。根據新計算方法,這種說法有誤。
以前的算法是錯誤的。根據《勞動法》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的規定,以前一直都是將法定節假日和雙休日均視為不用支付工資,365天刨除這兩塊所剩天數除以12個月。
得出每月工作日,計算日工資和加班工資。而此算法一直與《勞動法》相悖,包括剛剛廢止的2000年發布的《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增加一天的法定節假日對于勞動者的影響僅在于,將多一天休息日按照三薪算加班待遇。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人社部發布五類休假標準 法定年節假日共1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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