釣魚民法典(漁業法釣魚)
老人釣魚時下水溺亡,魚塘承擔責任嗎?
老人釣魚時下水溺亡,魚塘承擔責任嗎?這個案件的判決給所有的經營者提了個醒,就是一定要在自己經營的場所做好各種安全保障措施,否則一旦發生意外,自己逃脫不了干系,老人釣魚時下水溺亡,魚塘當然要承擔責任的。
2021年5月26日,北京房山,69歲的老李在釣魚時,傘被吹入魚塘。老李隨即入水撈傘,卻因為體力不支溺水,這其間,魚池經營者張先生聽到呼救,遂與他人予以救援,老李雖被救上岸,但仍因溺水搶救無效死亡,真是一場悲??!為了一把傘,失去了一條寶貴的生命,還引發了一場官司。
事發之后,家屬將垂釣園的經營者張先生、所有者馬先生,以及垂釣園土地所有者村委會訴至法院,索賠108萬余元。法院經過審理后判決老李自負80%的過錯責任,張、馬二被告承擔20%的民事賠償責任20萬余元。
本案中,如果二人如果盡到了全部安全管理責任,就不需要承擔侵權責任。被告張先生是垂釣園的經營者,園內雖設有警示標志,但沒有設置安全防護措施,也沒有安全保衛人員,存在著一定的安全隱患,這些都是導致老李死亡的次要原因。被告馬先生對垂釣園負有管理和注意的義務,二人對老李的死亡應承擔民事侵權賠償責任。而另一被告村委會,沒有證據證明村委會存在過錯,不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本案判決魚塘經營者和所有者承擔責任,主要就是基于民法典第1198條所規定的,經營者安全保障義務?!睹穹ǖ洹返谝磺б话倬攀藯l??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本案中,魚塘雖然設置了明顯的警示標識,是否可以認定盡到了安全保障義務呢?當然沒有,這僅僅是一個初步的提醒。若沒有這個提醒,肯定不能認定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但對魚塘這種高風險的場所來說,僅僅這個提醒的話遠遠不夠,一般情況下,需要配備一些救生圈、救生船等應急救援工具,必要的話,還要配備安全員。同樣的道理,游泳場館,游泳池,必須要配備救生圈、安全員的,而不是只寫著一個“水深危險”“注意安全”的警示標志就可以的。
老人釣魚時下水溺亡,魚塘承擔責任。而老李傘被吹到水里之后,直接跳入水中去撈傘。這行為應當屬于老李的過失,老李作為一名完全民事行為人,需要為自己的行為承擔相應的后果,這也就是本案判處老人自己承擔80%主要責任的原因,魚塘承擔承擔20%的民事賠償責任。
釣魚被高壓電打死,賠償多少合適
在沒有違反相關法律的情況下,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魚塘釣魚被高壓電死的賠償如下: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被侵權人死亡的,其近親屬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被侵權人為組織,該組織分立、合并的,承繼權利的組織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被侵權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權人醫療費、喪葬費等合理費用的人有權請求侵權人賠償費用,但是侵權人已經支付該費用的除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人身損害賠償范圍】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同事三人一起出去釣魚其中一人出事故死亡另外兩人負什么法律責任
三人釣魚,一人事故死亡,事故情形很多,故意溺水等,另外兩個同事有過錯必須承擔賠償責任,無過錯依據民法通則適當承擔民事責任。
《民法通則》
第一百零六條 【歸責原則】公民、法人違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公民、法人由于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沒有過錯,但法律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民法通則釋義:第六章過錯責任是指以行為人的過錯為承擔民事責任的要件,并以過錯作為確定責任范圍的依據,無過錯則無責任。無過錯責任則不要求行為人有主觀過錯,依據法律規定承擔民事責任。
幾人約著一起釣魚在釣魚過程中因一人突然發病或意外死亡適用于自甘風險條例嗎?
幾人約著一起釣魚,在釣魚過程中一人突然發病或意外死亡,應當適用自甘風險原則。
自甘風險原則,是指已經知道有風險,而自己自愿去冒風險,當風險出現的時候,就應當自己來承擔責任、承擔損害的后果。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條 自愿參加具有一定風險的文體活動,因其他參加者的行為受到損害的,受害人不得請求其他參加者承擔侵權責任;但是,其他參加者對損害的發生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除外。
在人工湖釣魚犯法嗎,沒收漁具合法嗎
沒收漁具不合法
《民法通則》第七十五條第二款:公民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或個人侵占、哄搶、破壞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凍結、沒收
因此他的行為是違法的,你可以起訴他要求返還
民法典結伴垂釣落水同伴拒不救助擔責嗎
民法典結伴垂釣落水同伴拒不救助擔責。如果被害人落水的原因是由于同伴的行為造成,比如打鬧中溺死之類,那么同伴就必須承擔責任。即使沒有因果關系,作為同伴不救助也會因為不作為關系而需要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條
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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