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稅征收范圍(消費稅征收范圍包括)
消費稅征稅范圍?
消費稅征稅范圍可以概括為: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應稅消費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第四條,納稅人生產的應稅消費品,于納稅人銷售時納稅。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時納稅。
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除受托方為個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貨時代收代繳稅款。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委托方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所納稅款準予按規定抵扣。
進口的應稅消費品,于報關進口時納稅。
消費稅征收范圍是什么?
一、 消費稅 征收范圍是什么? 消費稅的征稅范圍包括如下11種消費品:煙、酒及酒精、化妝品、護膚護發品、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鞭炮、煙火、汽油、柴油、汽車輪胎、摩托車、小汽車。 被選擇的上述消費品可分為五類: 第一類,如果過度地消費,會給人類健康、社會秩序、生態環境等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費品,如煙、酒、鞭炮、焰火等。 第二類,奢侈品和非生活必需品,如化妝品、貴重首飾和珠寶玉石等。 第三類,高能耗和高檔消費品,如摩托車、小汽車等。 第四類,不可再生并在使用過程中會造成 環境污染 的資源產品,如汽油、柴油等。 第五類,產銷數量較大,稅源充足,具有一定的財政意義的產品,如護膚護發品、汽車輪胎等。 消費稅的稅率,有兩種形式:一種是比例稅率;另一種是定額稅率,即單位稅額。消費稅稅率形式的選擇,主要是根據課稅對象情況來確定,對一些供求基本平衡,價格差異不大,計量單位規范的消費品,選擇計稅簡單的定額稅率,如黃酒、啤酒、成品油等;對一些供求矛盾突出、價格差異較大,計量單位不規范的消費品,選擇稅價聯動的比例稅率,如煙、白酒、化妝品、護膚護發品、鞭炮、汽車輪胎、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摩托車、小汽車等。 二、征收管理 消費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除委托加工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消費稅的特有規定之外,消費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與 增值稅 基本一致。 消費稅納稅地點: 納稅人銷售的應稅消費品,以及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除國務院另有規定外,應當向納稅人核算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除委托個人加工以外,由受托方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代收代繳消費稅稅款。委托個人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由委托方向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進口的應稅消費品,由進口人或者其 代理 人向報關地海關申報納稅。 納稅人到外縣(市)銷售或者委托外縣(市)代銷自產應稅消費品的,于應稅消費品銷售后,向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納稅人的總機構與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的,應當分別向各自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卷煙批發除外);經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或者其授權的財政、稅務機關批準,可以由總機構匯總向總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國家在法律中也明確規定了,公民也必須要承擔繳納的義務,在日常生活中進行的消費都需要按照規定和比例進行繳稅,那么如果公民在國外進口物品后,也是需要向當地海關進行申報納稅,如果公民和企業在日常中,出現了 偷稅漏稅 等情況后,司法機關也一定會對當事人進行處罰。
消費稅征收范圍包括
現行消費稅的征收范圍主要包括:煙,酒,鞭炮,焰火,化妝品,成品油,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高爾夫球及球具,高檔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板,摩托車,小汽車,電池,涂料等稅目,有的稅目還進一步劃分若干子目。
一、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條件:
1、符合條件的集成電路重大項目增值稅留抵稅額退稅。
2、對外購用于生產乙烯、芳烴類化工產品的石腦油、燃料油價格中消費稅部分對應的增值稅額退稅。
3、符合條件的大型客機和新支線飛機增值稅留抵稅額退稅。
二、納稅人注意事項:
1、納稅人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2、文書表單可在上海市稅務局網站“下載中心”欄目查詢下載或到辦稅服務廳領取。
3、納稅人使用符合電子簽名法規定條件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納稅人提供的各項資料為復印件的,均需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簽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范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消費稅的征收范圍是哪些
消費稅的征收范圍為,納稅人生產的應稅消費品、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以及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具體包括煙、酒及酒精、化妝品、珠寶玉石等消費產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本條例規定的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以及國務院確定的銷售本條例規定的消費品的其他單位和個人,為消費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消費稅。
第二條
消費稅的稅目、稅率,依照本條例所附的《消費稅稅目稅率表》執行。消費稅稅目、稅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
第四條
納稅人生產的應稅消費品,于納稅人銷售時納稅。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時納稅。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除受托方為個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貨時代收代繳稅款。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委托方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所納稅款準予按規定抵扣。進口的應稅消費品,于報關進口時納稅。

消費稅征稅范圍是什么?
征收范圍主要包括:煙,酒,鞭炮,焰火,高檔化妝品,成品油,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高爾夫球及球具,高檔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板,摩托車,小汽車,電池,涂料等稅目。
消費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是以消費品的流轉額作為征稅對象的各種稅收的統稱。是政府向消費品征收的稅項,可從批發商或零售商征收。消費稅是典型的間接稅。消費稅是1994年稅制改革在流轉稅中新設置的一個稅種。消費稅實行價內稅,只在應稅消費品的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環節繳納,在以后的批發、零售等環節,因為價款中已包含消費稅,因此不用再繳納消費稅,稅款最終由消費者承擔。消費稅的納稅人是我國境內生產、委托加工、零售、批發和進口《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規定的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
消費稅是以特定消費品為課稅對象所征收的一種稅,屬于流轉稅的范疇。在對貨物普遍征收增值稅的基礎上,選擇部分消費品再征收一道消費稅,目的是為了調節產品結構,引導消費方向,保證國家財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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