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立法背景和過程,民法典借鑒的什么立法體系?
民法典借鑒的什么立法體系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此我國正式進入民法典時代。民法典完成了民商事法律規(guī)范的法典化、體系化,是我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成熟化、科學化的標志。民法典采用民商合一的立法體例,民商合一的理念貫穿整部法典。在采用民商分立立法體例的國家,由民法典與商法典兩部法典分別規(guī)定民事法律制度和商事法律制度。
在民商合一的立法體例下,民法典在全面規(guī)定民法各項制度的前提下,民法典不但整合了民法通則、物權法、合同法等民事法律,還從公司法、合伙企業(yè)法、破產法等商事單行法中提煉、歸納了許多規(guī)則。
在一般法的意義上,采用提取公因式的方式規(guī)定那些同時涵蓋民法與商法的規(guī)則,在特別法的意義上,為商事規(guī)則預留了立法空間。
因此,在更為上位層面民商法體系化初步形成的前提下,如何完善商事法律制度的體系化,不僅是商法學界的主觀學術理想,而且是立法科學化的客觀需求,更是構建新時代良好營商環(huán)境的迫切需要。
民法典的起源和內容?
民法典的歷史發(fā)展
起源:法國民法典
近代民法典可以追溯到1804年3月21日通過的《法國民法典》。法典除總則外,分為3編,《法國民法典》第一版封面共2281條。第一編是人法,包含關于個人和親屬法的規(guī)定,實際上是關于民事權利主體的規(guī)定。第二編是物法,包含關于各種財產和所有權及其他物權的規(guī)定,實際上是關于在靜態(tài)中的民事權利客體的規(guī)定。第三編稱為“取得所有權的各種方法”編。
民法典的背景和意義?
我國民事法律并不成熟,如今因民事法律也日漸適用穩(wěn)定,我國才開始制定民法典。其意義有:
1、編纂民法典是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現實需要;
2、編纂民法典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舉措;
3、編纂民法典是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推動經濟高質量發(fā)展的客觀要求。
為什么要制定民法典?
以前由于立法條件不具備,沒有能力制定一部完整的民法典,只能采用“成熟一個通過一個”的思路,所以分別制定了《民法通則》、《合同法》、《繼承法》等等,這樣一個個單行民事法律規(guī)范,然后又在實踐中弄了很多司法解釋,搞的很雜亂的。
現在條件成熟了,將以前這些民事法律規(guī)范進行整合,再結合多年的實踐經驗,增加或修改一部分內容,編撰出一部民法典,就可以顯示我國社會進步了,法治進步了!
關于民法典頒布歷程說法正確的是?
1954年,全國人大常委會組織力量起草民法典。此后,由于反右斗爭擴大化,立法活動被終止。
1962年,民法典起草工作再次被提上議程,并于1964年完成了草案(試擬稿)。后因"文化大革命"而停止。
1979年11月,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組織民法典起草工作,至1982年形成民法草案第四稿。雖然草案并未正式通過成為法律,但現行的民法通則都是以該草案為基礎。
2002年12月,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審議民法草案。之后,由于物權法尚未制定,加之對民法草案認識分歧較大等原因,民法草案最終被擱置下來。
2014年11月,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編纂民法典。
2016年3月4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副秘書長、發(fā)言人傅瑩在新聞發(fā)布會上表示,民法典編纂工作已經啟動,從做法上分兩步走,第一步是制定民法總則,第二步是全面整合民事法律。民法總則的征求意見稿已經出來,預期6月份能夠提請人大常委會進行審議。
2016年6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初次審議了民法總則草案,標志著民法典編纂工作進入立法程序。
2017年3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2018年8月27日,民法典各分編草案提請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不再保留計劃生育的有關內容,新增離婚冷靜期。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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