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一次性補繳(靈活就業養老保險一次性補繳)
怎么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
法律分析: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須填寫參保人員補繳申請表,送市社保中心領導審批后,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窗口打印繳費核定通知單,然后到相應的地稅辦稅服務中心辦理繳費手續。養老金是一種最主要的社會養老保險待遇。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后;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職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申請養老保險一次性補繳必須同時滿足3個條件:必須是靈活就業人員,不包括男60周歲、女55周歲后再取得戶籍的居民;申請人未領取企業職工、城鄉、農轉居養老金;在年齡方面,要求男性年滿45周歲、女性年滿40周歲之月至達到退休年齡當月期間存在未參保繳費時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養老保險可以一次性繳納嗎
【法律分析】:可以。參保人員如果達到退休年齡但是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交養老金。參保人員一次性補繳后,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或者也可以不補繳,直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養老保險分為兩種,一種是職工養老保險,一種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兩者的性質不一樣,繳納的費用也不同。職工養老保險由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兩部分組成,其中職工繳納8%,單位繳納20%.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具體繳費需要看當地的情況。養老保險,全名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依據法律法規和政策,是為了解決勞動者在到了國家規定的勞動責任的年齡,或者因年邁而缺失勞動能力無法再進行工作后的基本生活問題而創建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養老保險的目地是為保證老人的老年生活需求,給予老人安穩的生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養老保險一次性補繳
下面是 養老保險 一次性補繳的規定: 一、養老保險補交范圍 凡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本人自愿,可按個人身份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補繳在原單位工作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1.6月30日前曾經與城鎮企業(包括城鎮集體企業、勞服公司、五七工廠、家屬工廠等)、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建立 勞動關系 或形成 事實勞動關系 ,后因各種原因 解除勞動關系 或離開原單位,且能提供有效原始材料的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包括未參保的返城未安置就業知青); 2.2010年12月31日及辦理參保繳費手續時均具有城鎮戶籍。 二、養老保險補交條件 a.參保時,男未滿60周歲、女未滿55周歲的人員 補繳6月30日前工作期間的繳費年限后繼續繳費至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實際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 養老金 手續;實際繳費年限累計不足15年的,可延長繳費至滿15年,延長繳費至男年滿65周歲、女年滿60周歲時,實際繳費年限累計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 b.參保時,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人員 補繳6月30日前工作期間的繳費年限后,一次性補繳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補繳繳費年限累計不足15年的,可延長繳費至滿15年,延長繳費至男年滿65周歲、女年滿60周歲時,實際繳費年限累計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 三。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和比例 1. 參保時,補繳參保前繳費,繳費基數統一按辦理參保繳費手續時全省(或設區市,由各設區市明確規定,下同)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 工資 的60%核定,繳費指數統一按0.6計算;參保后,繳費基數按當年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政策中有關規定執行,指數據實計算。繳費比例統一按20%計算。 2.12月31日前參保人員,補繳前的繳費基數,可按全省(或設區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核定;12月31日前參保人員補繳后,應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按各設區市確定的當年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政策中有關規定執行。 3.個人賬戶:補繳期間個人賬戶按繳費基數總額的8%一次性記錄。
養老保險新規一次性補繳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不能一次性補繳,但是可以一次性補齊,在《社會保險法》實施以前,已經參保并建立了個人賬戶的人員,如果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繳費不足15年,首先應該繼續繳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并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于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于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養老保險還能一次性補繳嗎
法律分析:可以一次性,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的人群:
1.靈活就業人員、城鎮個體工商戶,停止繳費,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繳費不滿15年的,可以補足社會養老保險。
2.老固定勞動合同工,包括長期臨時工在計劃中,臨時工在城市戶籍,以及那些沒有參保或者停止繳費的,可以補養老保險。
3.被開除、未經公共服務被釋放、出名的人,未參保或者中斷繳費的,可以補足社會養老保險。
如果屬于上面提到的某一種人群,那么就有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的資格。
養老保險中斷時,職工繳費年限和個人賬戶儲存額都將受到影響。一是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停止向職工個人賬戶記賬,二是職工個人賬戶儲存金額減少,三是個人賬戶儲存額記賬利息的累計金額減少。這些將直接導致職工個人退休后的養老金待遇降低。由于退休養老金是與整個參保期間的繳費情況掛鉤的,少繳或欠繳都會導致退休時的養老金待遇降低。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是憲法賦予勞動者的權利,每個職工都要自覺監督企業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參保個人也要及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實施條例》 第二條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
養老保險一次性補繳條件
養老保險 一次性補繳條件: 1.符合一次性繳費條件的靈活就業人員可向戶籍地 社會保險 經辦機構提出申請,這也意味著在本市申請一次性繳費就需要是本市戶籍人員,非本市戶籍的可以向其戶籍所在地提出申請; 2.要求男年滿45周歲、女年滿40周歲;另外,男年滿45周歲、女年滿40周歲之月至本政策實施之月,2016年4月30日,要有未參保繳費時段; 3.最后還要看是否已經領取了基本 養老金 ,沒有領取的就符合一次性繳費條件。 法律依據:《實施若干規定》第二條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 退休年齡 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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