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商品房,商品房民法典7天無理由退款?
商品房民法典7天無理由退款?
民法典并沒有規定7天無理由退房這一說法。
可以退房的條件主要包括約定條件與法定條件兩種。
約定條件:指購房者與開發商在購房合同中約定可以退房的條件。
購房者可在合同中約定如小區規劃或配套設施不符合售樓廣告或售樓書、房屋交付后在一定期限內無法取得產權證等退房條件。
根據《民法典》規定的基本原則,雙方當事人約定了退房的具體條件,且購房者又能證明該條件成立的,業主有權退房。
法定條件:是根據法律規定,購房者可以退房的條件
1、購房合同無效。合同無效的直接結果是因合同取得的財產應予返還,具體到購房合同上就是購房者退還房屋,而開發商退還房款。從實踐來看,造成購房合同無效的常見情形有:
1)開發商無權處分該房產。主要有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房屋為共有財產而未經其他共有權人書面同意的,該房屋權屬有爭議,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權利等情形。
2)開發商存在欺詐情形。例如:承諾要配建學校、商場等,但實際上并未實現該承諾,購房者應盡量要求開發商將其每一項承諾落實為文字并予以簽字認可,如發生爭議,業主有權退房。
2、套型誤差導致退房。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的規定,按套(單元)計價的預售房屋,套型與設計圖紙不一致時,或者相關尺寸超出約定的誤差范圍,合同中對此未約定處理方式的,購房人可以退房。
3、面積誤差導致退房。即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發生誤差達到一定比例。若合同中未約定具體的比例,按照有關規定,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購房人有權退房。
4、變更規劃、設計導致退房。已預售的商品房,開發商應在變更規劃、設計導致商品房的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變化,以及出現合同約定的其他影響商品房質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之日起一定時間內書面通知購房者,購房者在接到通知后可選擇是否退房。若開發商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的,購房者有權要求退房。
5、質量不合格導致退房。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買受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托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購房者有權退房。
畢竟買房對于大多數的老百姓來說,是一件大事,與其發生爭議后尋求維權,不如在買房時慎之又慎,千萬不要把驚喜變成了驚嚇!
民法典中新房交房的法律法規?
我國民法典對商品房交付適用于不動產交付的規定。根據我國民法典相關規定,商品房屬于我國法律定義的不動產,因此對于不動產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均需要依法登記而產生效力,若是為登記則不發生效力。對于商品房的交付還需要讓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取得竣工驗收備案等條件,其次商品房面積還需要完成最終的測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第二百一十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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