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鞏義獨生子女光榮證辦理條件?
鞏義獨生子女光榮證辦理條件?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2016年1月1日(不含)前),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
(一)獨生子女未滿十八周歲或者已經年滿十八周歲但其母親年齡未滿四十九周歲,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辦理《光榮證》。
1、符合法律規定生育一個子女的;
2、只有一個依法收養子女并不再生育的;
3、2016年1月1日以前重組家庭的再婚夫妻,一方生育(或收養)一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收養)子女,重組家庭后未再生育子女的。
(二)2016年1月1日(不含)前依法領取了《光榮證》,但因保管不善造成《光榮證》損毀、丟失的且子女數未發生變化,可以申請補辦。
獨生子女證沒換父母光榮證怎么辦?
可以進行補辦。
從2016年1月1日開始,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鼓勵公民按政策生育。因此,2016年1月1日后只生育一個子女的本市戶籍公民,將不再獲發《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2015年12月31日之前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按,符合條件的,仍可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各地政策規定或有不同,故建議直接咨詢當地政府工作人員。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公民,應當提供以下材料:
(一)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二)申請人一寸免冠近照一張;
(三)夫妻一方所在法人單位或者雙方戶籍地所在村(居)民委員會意見;
(四)再婚的還需提供離婚證及離婚協議書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原件和復印件。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有工作單位的,共同向申請人雙方各自工作單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無工作單位的,共同向申請人雙方各自戶籍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擴展資料注意事項(1)《獨生子女證》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不發給獨生子女本人。
(2)領取《獨生子女證》以自愿為原則,必須由獨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請,不申請者不得領證。
(3)孩子年齡超過16周歲的,憑自愿原則也可申請領證,但在《獨生子女證》上要加蓋“不再享受條例規定優惠政策”章(4)孩子戶口未申報的,不予發證。
(5)未辦理《生殖健康服務證》的,需補辦后再辦理此證。
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年齡在育齡期內(夫妻申請的,只要女方在49周歲以內,不考慮男方的年齡;單方申請的,女方年齡在49周歲以內,男方年齡在60周歲以內,超過年齡規定的,不發證),夫妻雙方或者符合規定的一方自愿提出申請的,可以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者只依法收養一個子女;
2、沒有結婚的公民只依法收養一個子女,自愿不再結婚生育和收養子女的
3、原合法生育或收養兩個以上子女,其中一個或兩個以上子女死亡,現只存活一個子女的;原規定要求死亡的子女必須是未生育也未收養子女的,現存活的子女也不得超過18周歲。
4、非婚生育一個子女后,辦理了結婚證,按規定繳納了社會撫養費,不再生育也沒有收養子女的;
5、離婚前只生育或者只依法收養一個子女,但沒有申領《光榮證》,離婚后不再結婚生育也未收養子女的,可以單方申領;
6、離婚前只生育或者只依法收養一個子女,但沒有申領《光榮證》,離婚后與無子女者結婚,不再生育也未收養子女的,再婚夫妻雙方均可以申領;
7、再婚夫妻雙方各只生育或者只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再婚后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雙方均可以申領;但雙方均直接撫養子女的,均不得申領;
8、一方再婚前只生育或者只依法收養一個子女,但沒有直接撫養,另一方無子女的,依法再生育一個子女后,初育一方可以單方申領。
原辦理過《獨生子女證》或者《光榮證》,后來遺失,子女數量沒有發生變化的獨生子女父母,可以申請補辦《光榮證》。原發證機關有記錄的,由原發證機關予以補辦;原發證機關沒有記錄的,憑單位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的名單、檔案記錄等原始證明材料,由原發證機關或者現工作單位所在鄉鎮人民政府予以補辦。遺失證件的夫妻尚在育齡期的,可以重新申請辦理《光榮證》。
(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辦理程序
依據《湖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按下列程序發放:
1、申請。夫妻雙方的向女方所在單位、單方的向申請人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向戶口所在地的村或居委會)提出申請,填寫《自愿只生一個孩子申請表》。
2、受理。申請人所在的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受理申請并核實情況,在十五個工作日內簽署意見并上報鄉(鎮)人民政府或計生辦。
3、辦理。鄉(鎮)人民政府或計生辦收到申報材料后,審核申報材料,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應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免費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符合條件的書面說明理由。
(三)發放獨生子女保健費政策
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對象,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五元至二十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獨生子女保健費按下列辦法支付:
1、夫妻雙方均有工作單位的,由雙方單位各支付一半;一方有工作單位,另一方無工作單位,由有工作單位的一方工作單位支付全部。單位聘用一個月以上的臨時工,由單位按月支付一半。勞動合同未到期的職工,單位提前解除勞動關系的,獨生子女保健費發放到合同期止。夫妻雙方均無工作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支付。
2、單方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按一半標準支付。
3、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后離婚或喪偶的家庭,其獨生子女保健費由直接撫養子女方單位支付全部。直接撫養方再婚后,其配偶無子女也不再生育或配偶只有一個子女且未直接撫養的,重新換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夫妻雙方單位各支付一半獨生子女保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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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能辦獨生子女光榮證怎么辦理?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辦理流程是:
1、申請:到村(居)委會計生部門提出申請,攜帶戶口薄、身份證、結婚證、現有子女戶口原件及復印件以及家庭成員合照等材料;
2、填寫材料:填寫《獨生子女領證申報表》,審理合格后,村(居)委會簽署意見加蓋公章,報鎮、街計生部門審核。
3、審核:鎮、街計生部門把符合條件的,審核無誤后,簽署意見,加蓋公章,帶所有材料到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計生指導股審批;
4、發證:審核通過后30日內鎮、街計生部門工作人員到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計生指導股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獨生子女證換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答:獨生子女證其實就是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無需換。獨生子女證就是一對夫妻一生只生一個孩子,才申領的獨生子女證,也是獨生子女優待證,是國家獎勵獨生子女父母的,每個月的獨生子女費都會和工資一起發到獨生子女父母手上。所以獨生子女證和獨生子女優待證是一樣的,不用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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