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民法典講座視頻民法典最值得講的內容
民法典最值得講的內容?
我認為民法典最值得講的內容是債權和物權的區別。
民法典普法專題講座內容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法治思想,進一步提高全區教育系統干部職工學法、懂法、用法能力,5月30日,威海市臨港區教育分局舉辦“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專題講座,區教育分局全體機關干部、教研中心全體教研員、各學校幼兒園中層以上干部和部分骨干教師共近300人參加了學習。
本次講座邀請山東頤衡(威海)律師事務所曲律師進行授課,通過理論與案例相結合的方式,從民法典的編纂過程、頒布意義、結構體系、特色規定、對社會問題的回應等方面深入淺出、認真細致地解讀了民法典,對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物權侵權、婚姻家庭、民間借貸、遺囑繼承等問題進行了重點介紹。講座結合教育工作實際,引用大量的案例事例,分析了民法典與學校教育相關的條文,重點解讀了《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相關內容,進一步加深教職工對《民法典》的認識和理解,樹牢法治觀念、增強法律意識,學習運用法治方式開展工作,提高法治思維和法律風險防范意識。
臨港區教育分局將依法治校、依法從教當做重點工作來抓,聚焦青少年權益保護,發揮法治副校長作用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活動,組織中小學開展《民法典》主題班會、征文演講等活動,增強學校師生法治意識和安全防范意識,不斷提高學生自我保護能力。
民法典誰講的好?
民法典河南省大律師劉德法,河南省輝縣市黨校老師劉保群講的很好。
民法典:子女有贍養義務,父母有自由安排的權力,兒子無力贍養?
新《民法典》的頒布對于很多人來說是喜憂參半,但是真正面臨問題的時候,他們應該怎么辦?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張艷艷(化名)和李文(化名)是對中年夫妻,現在因為無能力贍養父母,被告上了法庭。馬上快到開庭時間了,二人紛紛來信求助。聽到是因為贍養問題坐上了被告席,我第一時間本不想理會,但聽到他們夫妻二人的哭訴,我突然覺得這句"世間無不是的父母'這句話其實并不能被人認可,我們一起看看事情原委:
事情經過
重女輕男,童年陰影籠罩
李文出生在河南省的一個小村子里,父親家中姊妹較多,有三個姑姑,三個叔叔。但是說來也奇怪,他們所有直系親屬家里的第二代都是男孩,以至于父母對女孩特別喜愛。當時計劃生育還很厲害,是不允許二胎出生的。
他的父母為了滿足自己的想法,在巨額罰款跟前執意讓妹妹出生。被罰款后,李文家里溫飽都成問題,又有嗷嗷待哺的小妹妹,李文只能去撿吃的或者去鄰居家討要。整個童年,他都是在被人嫌棄的言語中度過。而父母的目光在妹妹出生后,基本就沒有在他身上停留,以致于十三歲就輟學踏入社會。
魚躍龍門,禍福相依
由于過早踏入社會,李文自己琢磨出一套為人處世的法則,加上自己能吃苦,頭腦也機靈。在20歲的時候遇到貴人扶持,有了自己的第一家修理店。那時候他父母依舊沒有選擇幫助他,而是帶著他妹妹遠離這個異想天開的瘋子。
2009年,李文賺到了自己人生中第一桶金,一輛四處問診的奧迪車被他修好了,瞬間揚名。那一輛限量版奧迪,讓他魚躍龍門。也是在那一年他年入50萬,對于二十多歲的小伙子來說,這無疑是巨富。他的父母似乎也想到了什么,以幫他打理生活為由在店里呆了兩三個月。又以妹妹上學的原因,回到他們生活的地方。
噩夢也就從這時候開始,來店里照看的這三個月,讓李文心里對父母的抵觸有了軟化。也是這個時候,李文爸爸經常哭訴掙不到錢,給妹妹交不起學費。李文覺得自己現在能力也還可以,這不算是大事情,于是乎妹妹整個高中的所有費用都是李文出資。
如果僅僅是因為這樣,也就不能稱之為噩夢,畢竟有血緣親情。女兒高中費用有人出了,他父母沒有任何經濟壓力,父親迷上了賭博。四年間欠下巨款,而母親因為工作中出現意外,左手截肢。自己的妹妹因為從小嬌生慣養,面對生活巨變一無所知。李文一個人又要照顧家里,又要照顧店鋪,一個月瘦了近10公斤。
這時候他妹妹又要上大學,因為戶口問題和學校問題,要出大筆費用才能獲得考試資格。不得已他讓妹妹放棄考大學,因為他沒有能力再繼續給妹妹交學費。
父怨母恨,妻離子散
因為妹妹沒有上大學的事情,久久不見身影的父親終于歸家。但是對于李文的怨恨只增不減,又因為賭債無法償還,家里雞飛狗跳。李文拿出僅剩的積蓄補貼家用,又踏上了創業之路。
隨著他自己年齡越來越大,娶妻生子成了最大的問題。自己經人介紹認識了現在的妻子,他向妻子坦白自己的情況,兩個人裸婚開始再次創業。
四年后他妹妹出嫁,他父母以當初不愿意供妹妹上大學為理由,要求李文為妹妹陪嫁十萬元嫁妝,要么就將他名下房子給妹妹陪嫁。因為償還父親賭債和母親住院開支以及日常生活開銷,已經入不敷出了。這樣的無理要求讓李文有了輕生的念頭。
今年父母因為年紀大,再一次住院了。本以為他們這些年的積蓄,足以維持這次的開銷,沒想到一個霹靂雷,讓他萬劫不復。在妹妹結婚前,父母已經將所有的財產全部轉贈給妹妹,現在老兩口身無分文。無奈李文只能去找妹妹,要求妹妹平攤此次醫藥費。但妹妹的理由是:“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
父母年紀越來越大,孩子也要上學了。入不敷出的生活壓力,讓李文兩口子的感情生活也分崩離析。最后一次醫院催繳住院費,李文和妻子準備去辦離婚手續。
李文父母覺得兒子是因為他妻子才拒絕贍養義務,而李文沒有錢也怪張艷艷。為了孩子以后能有個安穩的未來,李文決定將自己的房子贈給妻子,他凈身出戶。如今開庭在即,如果他名下還有財產肯定會被執行,他不能看著自己的孩子和老婆無家可歸。
遇到這樣的情況,你們認為該怎么辦?子女是有贍養義務,但是自己生活都無力支撐,如何完成贍養義務?嫁出去的姑娘,就完全沒有義務嗎?
民法典講座主持詞?
各位領導、同志們、朋友們: 今天我們有幸請來了******(“*”某單位、某頭衍)來為我們講解物權法,我提議,讓我們以熱烈的掌聲對***的到來表示最熱烈的歡迎。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于2007年3月16日由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這部法律的通過標志著,中國民法典向誕生邁出了關鍵一步。發展市場經濟就必須要有物權法,一部《物權法》就是一部市場經濟的基本法。為什么要學習物權法?(因為不清楚你們的受眾對象) 學習物權法的意義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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