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 小區綠地硬化民法典小區圍墻的規定
民法典小區圍墻的規定?
根據民法典的相關條款規定,業主對建筑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建筑區劃內的道路、綠地、圍墻等公共場所、公共設屬于業主共有。
而民法典對改建、重建建筑物及附屬設施或者改變共有部分用途等重要事項規定必須經過業主共同決定,因此要拆除圍墻等公共設施,只有經過業主共同表決同意,就可以拆除了。
隨意將綠地硬化屬什么行為?
私自硬化綠化帶等行為將受到什么樣的處罰?根據2016年最新修訂的《南寧市綠化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禁止下列損害城市綠化及綠化設施的行為:
(一)借樹木作為支撐物或者固定物,攀折、刻劃樹木,擅自采摘花果,踐踏地被植物、剝損樹皮、破壞植物根系。
(二)在樹上張貼廣告、懸掛廣告牌等物品,在綠籬上晾曬衣物和其他物品。
(三)擅自在城市綠地內鋪設硬化地面。
(四)在城市綠地內挖沙取土、造墳修墓、打磚、種菜、用火、傾倒污水、垃圾、渣土等。
(五)損壞樹木支架、護欄、座椅、園燈、建筑小品、給排水設施等。
(六)其他損害城市綠化及綠化設施的行為。
此外,第三十九條規定: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的,由市、縣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對違反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行為可處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對違反第三項至第六項規定的行為處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小區綠地硬化法律依據?
根據相關規定,小區綠地硬化依據環境安全和衛生整潔
一樓花園硬化屬于違章嗎?
自然資源土地部門批準自建房面積以外進行建設用地包括花園硬化等都屬于違建的。按現在國家土地政策要求,花園硬化土地同樣也要進行申請審批,經自然資源土地部門批準才能建設。一經巡查航拍戓日常網格巡查發現,都要立即阻擋建設并上報土地相關部門,采取法律措施拆除恢復原貌。
小區綠化被業主硬化為私有用地怎么辦?
這個問題還是要先分析,被硬化的這塊綠化帶的產權歸屬。
一、屬于城鎮規劃的公共綠地。
雖然位于小區之內,但該綠化帶是城鎮規劃綠地的延伸,其管轄權歸園林綠化行政部門。
那么該業主擅自破壞并硬化綠地,那就由行政部門予以處罰并責令恢復原狀。
二、屬于個人所有。
實踐中,這種歸屬權往往引起爭議。《物權法》第73條規定,建筑區劃內的綠地,屬于業主共有,但屬于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于個人的除外。這一規定說明,建筑區劃內的綠地,原則上均屬于業主共有,但也有專屬于個人使用的例外情形。
那么怎么才算是“明示屬于個人的”?其認定條件相當復雜。
但是,只要這塊綠地確系該業主專有,那么其硬化自家綠地的行為就沒有問題。
三、歸小區業主共有的綠地。
這種情況最為常見,《物權法》也有明確規定:小區公共綠地屬于小區全體業主共有,嚴禁任何單位及個人破壞、圈占綠地。
該業主侵占硬化小區綠地變成私家園地,侵犯了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顯然是違法的。
由此,其他業主有權向房地產行政部門申請,對其采取行政強制措施,以糾正其侵權行為;
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維護個人與集體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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