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權法的基本原則(物權法的基本原則有哪些)
物權法的基本原則是怎樣的?
物權法的基本原則:
1、物權法定原則。物權法第五條規定:“物權的種類和內容由法律規定”,就是這一原則的體現。這一原則要求物權的類型、各類物權的內容、效力,以及創設的方式,都由法律直接規定,不能由當事人任意創設。
2、公示、公信原則。公示就是物權的設立、轉移必須公開、透明。
、物權平等保護原則。“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4、維護公共利益與物權之恰當平衡。權利之行使皆有界限,不得越界,否則必然侵入他人的權利領域,釀致侵權責任。
5、一物一權原則。一物就是指的一個完整的、獨立物而不是指它的某一部分,一權就是在這個物上只能設一個所有權,也就是一物不能有二主。
6、特別法優先原則。

物權法的基本原則
物權法的基本原則:
1、物權法定原則。物權法第五條規定:“物權的種類和內容由法律規定”,就是這一原則的體現。這一原則要求物權的類型、各類物權的內容、效力,以及創設的方式,都由法律直接規定,不能由當事人任意創設。
2、公示、公信原則。公示就是物權的設立、轉移必須公開、透明。
、物權平等保護原則。“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4、維護公共利益與物權之恰當平衡。權利之行使皆有界限,不得越界,否則必然侵入他人的權利領域,釀致侵權責任。
5、一物一權原則。一物就是指的一個完整的、獨立物而不是指它的某一部分,一權就是在這個物上只能設一個所有權,也就是一物不能有二主。
6、特別法優先原則。
物權的基本原則
物權的基本原則如下:
一、物權法屬于什么法
《物權法》屬于民法。民法是規定平等主體之間人身和財產關系的法律。是私法。
除《物權法》外,民法還包括合同法、婚姻法、公司法等法律。
物權法是調整有形財產關系的法律,調整無形財產關系的法律主要有合同法、商標法、專利法、著作權法等法律。《物權法》是民法的重要組成部分。民法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法律,其內容包括物權法、債權法(以合同法為主)、婚姻家庭法、繼承法、知識產權法、人人格權法等。物權法是專門規范民事主體(法人、自然人)對財產的占有、收益、使用、處分權利的法律。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役權、建筑物區分權等內容。說明白一點,物權法主要是保障人們的財產不受非法侵犯的法律,是對人們財產權保護的一種法律。英國有句古語叫“窮人的寒舍,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體現了物權法的保護功能。
二、物權法基本原則有哪些
1、物權法定原則:物權的種類和內容,由法律規定。物權法定原則包括:一是種類法定,即不得創設民法或其他法律所不承認的物權;二是內容法定,即不得創設與物權法定內容相異的內容。
物權法定原則的效力:行為人違反種類法定原則,在法定物權種類之外創設物權,該物權創設行為無效;行為人設定與法定物權相異的內容,該設定行為無效。
2、物權客體特定原則:物權客體特定原則亦稱一物一權原則,是指物權只存在于確定的一物之上,相應地,每一行為亦只能處分一物。
3、物權公示原則: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登記,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應當依照法律規定交付。
三、物權法如何保護私有財產
1、《憲法》第13條宣布:“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顯然,物權具有對抗國家的效力,否則法律也不能給予物權權利人長期的穩定的預期,物權不稱其為物權了。但是,物權法沒有很好地宣示憲法這一精神。
2、國家唯一能夠合法“侵犯”私人物權的是征收和征用,因此,規定好這一條,有利于保護私有財產。因為,征收和征用一方面是對私人物權的限制,但另一方面又是對私人物權的保護,關鍵在于如何規定。
3、除非是基于公共利益,任何政府不得征收、征用民事主體的動產和不動產。征收、征用必須依照法律規定權限和程序并給予權利人充分合理的補償,具體條件、程序和補償方法由國家法律另行規定。
以上就是關于"物權法基本原則有哪些"等相關法律知識。為了維護物權的平等,任何人都不可以侵犯,一個事物只有一個所有權,大家一定要清楚。
物權法的四大基本原則
物權法的基本原則:
1、物權法定原則。物權法第五條規定:“物權的種類和內容由法律規定”,就是這一原則的體現。這一原則要求物權的類型、各類物權的內容、效力,以及創設的方式,都由法律直接規定,不能由當事人任意創設。
2、公示、公信原則。公示就是物權的設立、轉移必須公開、透明。
、物權平等保護原則。“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4、維護公共利益與物權之恰當平衡。權利之行使皆有界限,不得越界,否則必然侵入他人的權利領域,釀致侵權責任。
5、一物一權原則。一物就是指的一個完整的、獨立物而不是指它的某一部分,一權就是在這個物上只能設一個所有權,也就是一物不能有二主。
6、特別法優先原則。
物權法的基本原則是什么
物權法的基本原則:物權法定原則、物權客體特定原則、物權公示原則。物權法的基本原則體現了物權與債權的基本區別。物權法定原則旨在限制當事人的物權創設自由,原因在于,物權具有絕對效力,如果允許當事人任意設置,可能不利于交易安全。債權則不同,其效力僅及于當事人自己,故不僅債權內容可由當事人自由設定,債權類型也可由當事人自由設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五條物權的種類和內容,由法律規定。行為人違反“種類法定”原則,在法定物權種類之外創設物權,該行為無效;行為人違反“內容法定”原則,設定與法定物權相異的內容,該行為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六條物權的種類和內容,由法律規定就是這一原則的體現。這一原則要求物權的類型、各類物權的內容、效力,以及創設的方式,都由法律直接規定,不能由當事人任意創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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