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關于訴訟保全解封,解除民事保全的規定?
解除民事保全的規定?
關于解除民事保全的規定: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財產保全措施。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內不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財產保全。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財產保全。
申請人申請解除財產保全的,人民法院應解除財產保全。
財產保全后解封條件?
1、申請人自愿申請解除保全措施或申請人在訴訟過程中申請撤訴并經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則采取保全措施的目的和意義已不復存在,人民法院亦及時解除訴前保全。
2、被申請人提供了相應數額的可供執行的財產擔保,應當解除財產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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