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托收(什么是托收承付)
名詞解釋:什么是托收
托收屬于商業信用,銀行辦理托收業務時,既沒有檢查貨運單據正確與否或是否完整的義務,也沒有承擔付款人必須付款的責任。托收雖然是通過銀行辦理,但銀行只是作為出口人的受托人行事,并沒有承擔付款的責任,進口人不付款與銀行無關。出口人向進口人收取貨款靠的仍是進口人的商業信用。
如果遭到進口人拒絕付款,除非另外有規定,銀行沒有代管貨物的義務,出口人仍然應該關心貨物的安全,直到對方付清貨款為止。
托收對出口人的風險較大,D/A比D/P的風險更大。跟單托收方式是出口人先發貨,后收取貨款,因此對出口人來說風險較大。進口人付款靠的是他的商業信譽,如果進口人破產倒閉,喪失付款能力,或貨物發運后進口地貨物價格下跌,進口人借故拒不付款,或進口人事先沒有領到進口許可證,或沒有申請到外匯,被禁止進口或無力支付外匯等,出口人不但無法按時收回貨款,還可能造成貨款兩空的損失。如果貨物已經到達進口地,進口人借故不付款,出口人還要承擔貨物在目的地的提貨、存倉、保險費用和可能變質、短量、短重的風險,如果貨物轉售它地,會產生數量與價格上的損失,如果貨物轉售不出去,出口人就要承擔貨物運回本國的費用以及承擔可能因為存儲時間過長被當地政府賤賣的損失等。雖然,上述損失出口人有權向進口人索賠,但在實踐中,在進口人已經破產或逃之夭夭的情況下,出口人即使可以追回一些賠償,也難以彌補全部損失。盡管如此,在當今國際市場出口競爭日益激烈的情況下,出口人為了推銷商品占領市場,有時也不得不采用托收方式。如果對方進口人信譽較好,出口人在國外又有自己的辦事機構,則風險可以相對小一些。
托收對進口人比較有利,可以免去開證的手續以及預付押金,還有可以預借貨物的便利。當然托收對進口人也不是沒有一點風險。如,進口人付款后才取得貨運單據,領取貨物,如果發現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者根本就是假的,也會因此而蒙受損失,但總的來說,托收對進口人比較有利。
托收涉及四個主要當事人,即委托人、付款人、托收行和代收行。
委托人是委托銀行辦理托收業務的一方。在國際貿易實務中,出口人開具匯票,委托銀行向國外進口人(債務人)收款。
付款人是銀行根據托收指示書的指示提示單據的對象。托收業務中的付款人,即商務合同中的買方或債務人。
托收行又稱寄單行,指受委托人的委托辦理托收的銀行,通常為出口人所在地的銀行。
代收行是指接受托收行委托,向付款人收款的銀行,通常是托收行在付款人所在地的聯行或代理行。

托收是什么意思
托收(Collection)是債權人(出口方)委托銀行向債務人(進口方)收取貨款的一種結算方式。其基本做法是出口方先行發貨,然后備妥包括運輸單據(通常是海運提單)在內的貨運單據并開出匯票,把全套跟單匯票交出口地銀行(托收行),委托其通過進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代收行)向進口方收取貨款。
銀行托收是什么
銀行代收是一種中間業務,如代收水電費,保險費,違章罰款,其款項由其他單位按期扣收或直接進入扣收單位賬戶,這就是代收。
托收的全稱是委托收款,如一個人持有一張他行或他人的支票或匯票存入他在銀行的賬戶,銀行會負責替他把支票到人民銀行交換入賬,銀行會把匯票用EMS發到原出票銀行替他劃回款項,這就是委托銀行為自己的票據及時到賬。
拓展資料:
銀行托收分為光票托收和跟單托收兩種。
光票托收是指金融單據不附帶商業單據的托收,即僅把金融單據委托銀行代為收款。
跟單托收是指金融單據附帶商業單據或不用金融單據的商業單據的托收。
銀行托收
A.托收的基本涵義
托收(Collection)是債權人(出口方)委托銀行向債務人(進口方)收取貨款的一種結算方式。其基本做法是出口方先行發貨,然后備妥包括運輸單據(通常是海運提單)在內的貨運單據并開出匯票,把全套跟單匯票交出口地銀行(托收行),委托其通過進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代收行)向進口方收取貨款。
B.托收的種類
托收是根據是否隨附貨運單據,分為跟單托收和光票托收。國際貿易中使用的多為跟單托收。跟單托收有兩種交單方式:付款交單和承兌交單。
付款交單
出口方在委托銀行收款時,指示銀行只有在付款人(進口方)付清貨款時,才能向其交出貨運單據,即交單以付款為條件,稱為付款交單。按付款時間的不同,又可分為即期付款交單和遠期付款交單。即期付款交單(D/P Sight),出口方按合同規定日期發貨后,開具即期匯票(或不開匯票)連同全套貨運單據,委托銀行向進口方提示,進口方見票(和單據)后立即付款。銀行在其付清貨款后交出貨運單據。遠期付款交單(D/P after Sight),出口方按合同規定日期發貨后,開具遠期匯票連同全套貨運單據,委托銀行向進口人提示,進口方審單無誤后在匯票上承兌,于匯票到期日付清貨款,然后從銀行處取得貨運單據。
遠期付款交單和即期付款交單的交單條件是相同的:買方不付款就不能取得代表貨物所有權的單據,所以賣方承擔的風險責任基本上沒有變化。遠期付款交單是賣方給予買方的資金融通,融通時間的長短取決于匯票的付款期限,通常有兩種規定期限的方式:一種是付款日期和到貨日期基本一致。買方在付款后,即可提貨。另一種是付款日期比到貨日期要推遲許多。買方必須請求代收行同意其憑信托收據(T/R)借取貨運單據,以便先行提貨。所謂信托收據,是進口方借單時提供的一種擔保文件,表示愿意以銀行受托人身份代為提貨、報關、存倉、保險、出售,并承認貨物所有權仍歸銀行。貨物售出后所得貨款應于匯票到期時交銀行。代收行若同意進口方借單,萬一匯票到期不能收回貨款,則代收行應承擔償還貨款的責任。但有時出口方主動授權代收行憑信托收據將單據借給進口方。這種做法將由出口方自行承擔匯票到期拒付的風險,與代收行無關,稱之為"付款交單,憑信托收據借單(D/P, T/R)"。
從本質上看,這已不是"付款交單"的做法了。
國際貿易中托收是什么
托收(Collection) 是出口人在貨物裝運后,開具以進口方為付款人的匯票(隨附或不隨附貨運單據),委托出口地銀行通過它在進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代出口人收取貨款一種結算方式。屬于商業信用,采用的是逆匯法。
托收屬于商業信用,銀行辦理托收業務時,既沒有檢查貨運單據正確與否或是否完整的義務,也沒有承擔付款人必須付款的責任。托收雖然是通過銀行辦理,但銀行只是作為出口人的受托人行事,并沒有承擔付款的責任,進口人不付款與銀行無關。出口人向進口人收取貨款靠的仍是進口人的商業信用。
銀行托收是什么意思 銀行托收意思介紹
1、銀行托收是債權人(出口方)委托銀行向債務人(進口方)收取貨款的一種結算方式。
2、可對托收作如下定義:托收是指由接到委托指示的銀行處理金融單據或商業單據以便取得承兌或付款,或憑承兌或付款交出商業單據,或憑其他條件交出單據。
3、銀行托收分為光票托收和跟單托收兩種。光票托收是指金融單據不附帶商業單據的托收,即僅把金融單據委托銀行代為收款。跟單托收是指金融單據附帶商業單據或不用金融單據的商業單據的托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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